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436/202409-00069 | 组配分类 | 基层站所 |
发布机构 | 胡乐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9-10 08:2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司法所简介,基层站所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司法所简介 | 内容概述 | 工作人员:周扬芳菲办公地址:胡乐镇人民政府一楼联系电话:0563-4900001工作职责:1、指导人民调解工作;2、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工作;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4、开展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7、协助基层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8、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
工作人员:周扬芳菲
办公地址:胡乐镇人民政府一楼
联系电话:0563-4900001
工作职责:
1、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2、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开展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7、协助基层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工作时间:8:00—12:0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邮编:24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