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511 /201809-00014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青龙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8-09-21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青龙乡、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 | 青龙乡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
信息名称 | 【主要负责人解读】彭国政乡长解读2018年青龙乡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 内容概述 |
一、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双节”处于旅游旺季,人员流动性大,交通运输繁忙,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时段。各村、乡直各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实、抓细、抓好“双节”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乡安监站及各职能部门要及早安排部署,强化监管措施,在“双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于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关键部位、复杂场所,乡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检查,确保检查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坚决及时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跟踪、指导、督查,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和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继续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确保隐患整治不留盲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监管,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乡安监站及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安委会及乡党委政府相关会议精神要求,深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乡安监站组织对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以防火、防爆和防泄漏为重点,加强监控,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宁国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安全条件》进行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经营、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超量存储烟花爆竹行为。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监管。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在驾驶过程中做到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生命安全。强化交通安全执法,严厉整治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强化景区道路疏导,做好对危险路段和道路黑点的监测监控,确保“双节”期间全乡境内道路安全畅通。
(三)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乡安监、公安、旅游、食安、民政、教育等部门要加大对旅游景点、码头、农家乐、敬老院、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消防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双节”期间举办的各种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制定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四)加强企业安全监管。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员工教育培训、作业审批、警示标志设置、个体防护佩戴、应急救援装备配置等情况。督促各企业做好职业卫生相关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落实资金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四、强化应急值守,保障安全生产信息畅通
各村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双节”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部门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切实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确保遇有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