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511 /201806-00059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青龙乡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6-29 00:00
发布文号 关键词 解读、青龙乡、坟墓综合整治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青龙乡人民政府 主题导航
信息名称 【本级解读】解读青龙乡重点区域存量坟墓综合整治方案 内容概述

【本级解读】解读青龙乡重点区域存量坟墓综合整治方案

问:青龙乡重点区域存量坟墓综合整治范围是?

答:青龙乡2017年辖区坟墓禁止安葬规划区:

1. 总体要求:对辖区内“三线四边”范围,重点是重要水源地保护区核心范围、库区、和乡道沿线、河道沿线、即将开发地带等区域进行控制。

2. 禁止安葬区域:

(1)库区港口湾水湾水库可视范围100米。

(2)县乡道沿线

青方公路沿线、株青路沿线、青蒋路沿线、白袁路沿线、东潘路沿线、俞黄路沿线、潭莫路沿线、勤毛路沿线可视范围100米。

(3)河道沿线茶林河流、双河河流、西林河流龙阁河流可视范围100米。

(4)重点水源地保护区

泉水湾水库

(5)景区

问:具体整治措施有哪些?

答:1.绿化。由各村根据前期摸底数据进一步开展排查工作,确认需要进行绿化处理的老坟数量并在村公开栏公示7天,按照200元/棺的标准,由村委会统一组织进行绿化,2017年底我乡共整治旧坟202棺。

2.深埋。对查不到坟主的坟墓,由各村进行公示,逾期无人认领的,确定为无主坟,按照200元/棺的标准,由村委会组织人员就地深埋处理。

3.迁移。如采取绿化、深埋等措施后仍有碍观瞻的,由村干部上门开展工作,迁移到公墓集中安葬的,规划区域内市民政局按照单穴1500元,双穴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另补贴起坟费300元/棺。规划区域外乡政府将给予1500元/棺的补助。

4.拆除。对规划区内的“活人墓”,禁止新增骨灰进行安葬,各村要加强政策引导,主动拆除活人墓的,按照每座“活人墓”1500元标准给予补助。规划区域外乡政府将给予1500元/棺的补助。

5.禁新。目前已建的老坟,不准进行硬化、不准翻新扩建、不准设置大墓碑。

港口湾景区

6.其他可视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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