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511 /201806-00059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青龙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8-06-29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解读、青龙乡、坟墓综合整治方案,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 | 青龙乡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
信息名称 | 【本级解读】解读青龙乡重点区域存量坟墓综合整治方案 | 内容概述 |
问:青龙乡重点区域存量坟墓综合整治范围是?
答:青龙乡2017年辖区坟墓禁止安葬规划区:
1. 总体要求:对辖区内“三线四边”范围,重点是重要水源地保护区核心范围、库区、和乡道沿线、河道沿线、即将开发地带等区域进行控制。
2. 禁止安葬区域:
(1)库区港口湾水湾水库可视范围100米。
(2)县乡道沿线
青方公路沿线、株青路沿线、青蒋路沿线、白袁路沿线、东潘路沿线、俞黄路沿线、潭莫路沿线、勤毛路沿线可视范围100米。
(3)河道沿线茶林河流、双河河流、西林河流龙阁河流可视范围100米。
(4)重点水源地保护区
泉水湾水库
(5)景区
问:具体整治措施有哪些?
答:1.绿化。由各村根据前期摸底数据进一步开展排查工作,确认需要进行绿化处理的老坟数量并在村公开栏公示7天,按照200元/棺的标准,由村委会统一组织进行绿化,2017年底我乡共整治旧坟202棺。
2.深埋。对查不到坟主的坟墓,由各村进行公示,逾期无人认领的,确定为无主坟,按照200元/棺的标准,由村委会组织人员就地深埋处理。
3.迁移。如采取绿化、深埋等措施后仍有碍观瞻的,由村干部上门开展工作,迁移到公墓集中安葬的,规划区域内市民政局按照单穴1500元,双穴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另补贴起坟费300元/棺。规划区域外乡政府将给予1500元/棺的补助。
4.拆除。对规划区内的“活人墓”,禁止新增骨灰进行安葬,各村要加强政策引导,主动拆除活人墓的,按照每座“活人墓”1500元标准给予补助。规划区域外乡政府将给予1500元/棺的补助。
5.禁新。目前已建的老坟,不准进行硬化、不准翻新扩建、不准设置大墓碑。
港口湾景区
6.其他可视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