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0111222F/201811-00947 | 组配分类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9-09-16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关于安徽省宁国中学迁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批准结果信息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国土资源局 | 主题导航 | |
信息名称 | 关于安徽省宁国中学迁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 | 内容概述 |
宁国宝冶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变更安徽省宁国中学迁扩建项目用地预审批复项目法人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项目用地情况进行了审查,现提出以下预审意见:
一、该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该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宁国市城北新区,部分不符合宁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但可通过规划调整完善达到符合规划要求。
三、该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应控制在307.9亩内,需优化设计方案,坚持节约集约用地。
四、该建设项目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
五、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三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0年7月4日。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