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1810-00490 组配分类 招标投标信息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06-19 00:00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招标投标信息
信息来源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主题导航
信息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教育体育局宁国中学智慧化校园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内容概述

安徽省宁国市教育体育局宁国中学智慧化校园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教育体育局宁国中学智慧化校园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NGS-CG-GK-2018-06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5月30日

开标日期:2018年6月19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号讯飞大厦8层-10层

中标金额:人民币43501816.00元

招标文件、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载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刘宏、高斌、孙金明、王珍、温道安、王涛、疏靖

采购人:宁国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13805634045

地址:宁国市津河西路103号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金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小姐 联系电话:18356337558

地址:宁国市市委党校4楼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人民币16.5万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0日(1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即2018年6月21日-2018年6月29日),以书面质疑函形式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ngzfcgk@163.com),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563-4170275。

若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联系电话:0563-411624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事实依据和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未使用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

3、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4、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5、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7、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宁国市教育体育局 安徽金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9日

招标文件2018.05.30(二次).rar

评审得分排序表.doc

中标通知书.doc

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1gWgrlK8pKj5X14KDymqmRA密码 je6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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