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36D/202403-00006 组配分类 机构简介
发布机构 宁国市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24-03-05 16:23
发布文号 关键词 主要职责,机构简介
信息来源 宁国市审计局 主题导航 财政、金融、审计
信息名称 宁国市审计局机构简介 内容概述 一、主要职责(一)组织领导全市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确定审计工作重点,组织对政府管理的财政资金的审计。

宁国市审计局机构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全市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确定审计工作重点,组织对政府管理的财政资金的审计。

(二)向市政府、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和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 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2. 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 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4. 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或跟踪审计监督。

5. 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6. 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7.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8. 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四)向市长提交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办理大要案审计查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经济案件。

(六)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七)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八)接受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计。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工作,协调机关各科室的工作关系,制定、督促、落实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起草行政管理方面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会务、文电处理、职工学习、档案、信访、信息、统计、保密安全、政务公开、财务及机关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负责局机关的人事、工资、福利、考务、编制等管理工作。

(二)综合法规科。对审计业务工作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承担重要业务文稿的起草和审核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拟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承担审计相关地方性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参与起草财政经济相关地方性规章草案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组织审计普法教育,承担审计新闻、审计信息、审计统计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负责审计信息化建设,设备和网络的维护、管理及网站的信息更新;承担纪委、监委司法机关要求协助配合的纪检案件查证等工作;负责对重大项目进行稽查。

(三)财政审计科。负责对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的情况,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预算收入的情况,与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下级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四)经济事务审计科。负责对全市农、林、水等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负责对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负责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等进行审计;负责对市直党、政、群团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资金使用效益,上述部门管理的有关专项资金、基金,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五)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一)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对市直机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及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落实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情况,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及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领导干部实施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承办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二)投资审计中心。对政府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总预算或概算执行情况、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中直接有关的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开展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依法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政府投资审计报告进行核查;指导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承办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四、办公地址

宁国市南方审计大楼四楼审计局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4038100;邮政编码:242300

七、负责人姓名

包家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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