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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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1679/202106-00033 组配分类: 监督途径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宁国市水利局行政监督途径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16 发布日期: 2021-06-16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1679/202106-00033
组配分类: 监督途径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宁国市水利局行政监督途径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16
发布日期: 2021-06-16
宁国市水利局行政监督途径
发布时间:2021-06-16 14:47 来源:宁国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六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本级或者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有违法或者失职行为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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