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计划安排的总体思路
2020年度审计计划安排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宣城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积极贡献。
2020年,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宣城市审计局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计划安排6类56个审计项目。具体如下:
二、具体审计项目
(一)政策落实审计
安排政策落实审计项目6个。
1.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掌握全市用于疫情防控的财政专项资金、捐赠款物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的规模、分配和管理使用等情况,揭示上述资金和物资在筹集分配使用中的突出问题,促进疫情防控资金物资规范管理、高效使用和信息公开,促进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审计监督保障。
组织方式: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市审计局实施。
审计时间:2月下旬开始实施,市审计局每10天向宣城市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资金和捐赠款物情况的审计快报,每月报送阶段性审计情况(均按照审计署下发的报表填报)。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按照审计署要求办理。
2.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推动中央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为目标,围绕贯彻“六稳”要求,重点关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大攻坚战”重点任务推进、创新驱动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推进实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投资项目推进等情况,促进政策落地生根。
组织方式: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市审计局全年全过程实施跟踪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本项目为持续跟踪审计项目,采取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的方式,每个季度现场审计时间原则上控制在20个工作日以内。市审计局按季度将跟踪审计报告主送市政府,抄送宣城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3.“三促进”专项审计(署定)。
本项目包括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专项审计和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
(1)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做好“稳就业”工作,推动就业优先政策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国家有关援企稳岗、重点群体就业援助等政策落实情况。
(2)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各部门各地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管理、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存量资金统筹盘活、重点专项资金到位和使用绩效等情况。
(3)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激发市场活力为目标,重点关注减税降费措施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简政放权、行政许可压减、稳投资、便利投资兴业、产权保护等情况。
组织方式: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市审计局结合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统筹实施。
审计时间:本项目为持续跟踪审计项目,按照审计署统一要求,按季度上报审计报告。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按照审计署要求办理。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4.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宣城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高涉农资金使用绩效,维护农民利益为目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重点任务,重点关注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改造“三大革命”等重点工作任务和农村饮水安全等情况。
组织方式:宣城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市审计局实施。
审计时间:4月下旬开始审计,6月中旬向市政府和宣城市审计局报送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审计结果纳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二)财政审计
安排审计项目7个,对市级一级预算单位进行现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重点事项审计调查。在对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进行审计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运用数据分析技术,对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实现数据分析全覆盖,对数据分析发现的疑点线索统筹开展现场审计核实。
5.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促进节省开支、过“紧日子”,重点关注预算收支、决算草案编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一般性支出压减,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盘活,重点项目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贯彻落实,“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财政支出安全绩效等情况。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组织实施,对2019年度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月开始审计,6月底前完成。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6.2019年度市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和重点事项审计调查(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促进节省开支、过“紧日子”,重点关注“放管服”政策落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盘活沉淀资金等重点事项情况;重点关注部门预算管理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一般性支出压减、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贯彻落实、“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情况等。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组织,对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实现数据分析全覆盖,根据数据分析结果,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部分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含重点事项)开展现场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月开始审计,6月底前完成。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三)经济责任审计
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9个(见附件一),其中: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0个,部门(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5个、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个;市检察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个。
7.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地方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民生保障和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对河沥溪街道、汪溪街道、南极乡、万家乡、仙霞镇等5个乡镇办事处现任或原任党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12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8.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部门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对住建局、民政局、司法局、信访局4个市直部门(单位)现任或原任党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根据宣城市审计局审计计划,授权市审计局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任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12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9.市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及运行,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及执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风险管控、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对市担保公司、市青龙湾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等3个国有企业现任或原任党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12月底前完成,具体审计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10.市检察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宣城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检察院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宣城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市审计局对市检察院现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6月开始审计,10月底前完成。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市审计局根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要求,安排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2个。
11.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开发利用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遵守法律法规、目标任务完成、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与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情况等。
组织方式: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对仙霞镇进行审计,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
审计时间:5月开始审计,11月底前完成。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五)政府投资审计
安排政府投资审计项目22个(见附件二)。
12.安徽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提升水利防洪减灾能力建设,维护资金安全,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政策措施落实、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资源环境保护情况等。
组织方式: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市审计局具体实施。
审计时间:7月开始审计,10月底前完成。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13.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合同管理、资金管控、竣工决算等重点环节。组织对城北新城等9个续建PPP项目及沙埠至万家岗一级公路工程等12个续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开展跟踪审计。
审计时间:1月开始审计,结合项目建设工期实施审计。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结果通报。
(六)领导交办任务
14.领导交办事项审计(调查)。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项目审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审计机关和全体审计人员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及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做好常态化的“经济体检”工作,不仅要“查病”,更要“治已病、防未病”。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勇于创新,奋发有为,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二)持续深化“两统筹”,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继续深入推进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提升审计监督效能。采取融合式、嵌入式、“1+N”等审计项目组织方式,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对同一个单位实施多个审计项目的,应制发一份审计通知书,实行集中统一进点。坚持科技强审,扎实推进大数据审计,实现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的有机结合,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有效利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
(三)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切实规范审计行为。审计机关应严格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严格执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加强审前调查研究,增强审计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严格规范审计取证、资料获取、延伸调查等行为。根据工作需要,确需由审计项目计划之外有关单位提供数据或资料的,审计机关应加强工作统筹,由对口单位统一协调办理,避免多头向被审计单位索要资料,切实减轻被审计单位负担。
(四)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客观审慎作出审计评价。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从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委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自觉维护审计机关形象。强化保密管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披露、提供审计取得的资料和数据。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历史全面客观看待问题,客观审慎作出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