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5G〔2020〕1号
各市加快5G发展专项协调小组,省加快5G发展专项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加快推进5G场景应用行动计划(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加快5G发展专项协调小组
2020年7月9日
加快推进5G场景应用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和《安徽省5G发展规划纲要(2019—2022年)》,加快推进我省5G场景应用,促进5G全面协同发展,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行业示范应用引领全省5G场景应用加快推广,促进5G全面发展。2020年建成5G场景应用50个以上,2021年建成5G场景应用100个以上,2022年建成5G场景应用200个以上。到2022年,在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交通、教育、医疗、文旅、现代农业、电力、超高清视频、智慧城市等重点领域打造20个以上可复制推广的5G示范应用;基本建成全省5G场景应用示范推广体系,初步实现5G技术在重点行业的批量应用。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5G+工业互联网”工程。加快垂直领域“5G+工业互联网”的先导应用,协同推动5G与物联网、边缘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工业企业中的融合应用,重点探索工业视觉检测、工业AR/VR、无线自动化控制、云化机器人、物流追踪、远程操纵、设备定位数据采集等应用。在省内重点行业打造一批“5G+工业互联网”内网建设改造标杆网络、样板工程,形成一批典型工业应用场景。培育一批“5G+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供应商,促进工业企业与解决方案供应商对接,加快实施企业内外网改造,推动5G网络部署应用从生产外围环节向生产内部环节延伸,打造“5G+工业互联网”园区网络,培育一批5G应用的“网效之星”企业。(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二)实施“5G+智能制造”示范工程。立足我省汽车、电子信息、家电、装备制造、冶金、石化、建材、医药等优势制造业向智能制造、绿色制造、高端制造发展的现实需求和重点方向,推广5G在智能制造领域的创新应用。打造一批5G和人工智能在智能制造中的典型应用案例,将5G应用列入“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建设内容。(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三)加快“5G+智慧家电”发展。加快推进5G技术与家电产业融合,研发和普及基于5G技术的家庭影音娱乐产品、家庭安防产品、家庭健康产品。发展智能大家电和小家电产品,推动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服务商与家电企业合作,形成智能家电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提升家电产业附加值。(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促进“5G+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滚动实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推动车联网技术与自动驾驶协同研发,促进5G技术在新型车载计算平台上应用。在安庆筑梦新区、合肥塘西河公园等地搭建融合5G网络的车辆通信解决方案(5G-V2X)场景测试示范基地,用于测试不同场景的自动驾驶。积极开展车联网试验场、智慧高速公路试点建设,推动基于5G的智能网联车、智能管理平台协同发展,打造人车路协同体系,创建基于5G的城市自动驾驶与智慧出行示范区。(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相关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5G+电力物联网建设”工程。鼓励安徽电力联合有关企业合力推进5G+电力物联网建设,积极开展智能分布式配电自动化、精准负荷控制、配网PMU、分布式能源控制、用电信息采集、移动作业、综合视频监控、变电站巡检机器人等5G创新应用的研究及示范,加速5G在电力物联网中的产业化商用。(责任单位:国网安徽电力公司、省能源局)
(六)加快超高清视频应用。积极支持安徽广播电视台推进“5G+4K+AI”超高清视频建设,构建超高清视频电视制播体系,力争早日开通4K超高清频道,以超高清视频新业务、新场景、新应用,构建智慧广电和媒体业务新生态。鼓励广电企业、基础电信企业联合打造5G融媒体平台,丰富4K/8K超高清节目内容。扩大5G+4K/8K超高清视频在文教娱乐、智慧旅游、智慧社区、安防监控、医疗卫生、工业制造等领域应用,延伸超高清视频产业价值链。(省广电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广播电视台、省广电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5G+城市治理”建设。加快5G与物联网泛在基础设施、应用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协同建设,推动智慧城市应用演进升级,提升城市运行效能和服务水平。围绕城市精准治理、惠民服务和生态宜居等重点领域,建设“5G+”智慧政务服务、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照明、智慧安防、智慧能源、智慧环保、智慧金融、智慧社区、智慧文化场馆、应急管理等场景应用。(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加快5G发展专项协调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5G+智慧物流”发展。鼓励快递企业、物流平台企业、软件企业、技术装备企业、运输企业、仓储企业等,联合开展基于5G的物流仓储、物流追踪、无人配送等方面的创新应用。支持物流基地、仓储基地开展“5G物联网+云/边计算”应用,建立智慧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分拨调配系统、仓储管理系统、末端配送系统,提升物流智慧化管理能力。运用5G集成人工智能、物联网、自动驾驶、机器人等技术,建设高智能、自决策、一体化的智能物流园区。(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5G+医疗健康”创新应用。开展5G智慧医疗系统建设,加快省内基于5G的智慧医疗试点建设,在省内三甲医院率先开展远程医疗监护、移动式院前急救、高清远程手术示教、远程影像阅片、远程会诊、远程超声、远程机器人手术等应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医疗资源共享水平。探索搭建5G急救协同指挥平台,运用5G网络和4K全景镜头、车载无人机等装备打造“超级救护车”,实现车内实时救治情况、患者生命体征、病历信息和车辆方位、路况等信息的实时音视频传输,以及急救药品、血液、样本的快速转送,营造“5G远程绿色急救通道”。(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十)发展“5G+智慧教育”。推动5G网络进校园,融合应用5G、超高清视频、VR/AR等技术实现远程协同教学与在线资源共享,优化校区间、地域间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施“5G+智慧教育”示范工程,在条件具备的学校中率先开展“5G+智慧教育”应用示范,融合云VR/AR、全息投影等技术的沉浸式、交互式远程优势,探索开展“5G+全息互动教学”“5G+虚拟仿真课堂/实验室”等智慧教育试点项目。(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十一)开展“5G+智慧养老”应用。推进5G技术在智慧养老中的创新应用,加快传统养老向智慧养老的服务模式转型。普及智能医疗监测、生命体征探测、跌倒报警、远程定位等便捷信息采集终端,实现老年健康、安全等状态动态监测。鼓励推广健康监测、康复理疗、安全防护、服务机器人等智能终端产品。推进远程诊疗、远程照护指导等应用,探索建立远程居家照护服务模式。(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十二)推进“5G+智慧文旅”发展。鼓励围绕文化、旅游主题,开展“5G+VR/AR”在文化创意、文艺表演、非遗和文物展示、旅游营销、文化和旅游体验中的特色示范应用。实施黄山景区“5G+智慧旅游”示范工程,开展VR景区地图、VR导游导览、虚拟漫游、场景重现、人流预警、智慧停车、人脸识别、无人机高清拍摄等5G相关应用,在省内5A级景区推广。(省文化和旅游厅、黄山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开展“5G+商业零售”试点应用。鼓励5G与商业零售协同发展,加快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以及直播、短视频等创新零售模式的应用,促进传统销售和服务升级。鼓励商业街区应用5G技术进行数字化改造,全面提升街区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积极打造智慧街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十四)推进“5G+智慧司法”建设。打造集智慧审判系统、智慧服务系统、智慧管理系统、智慧远程系统、智慧智库系统和智慧防控系统为一体的“5G+智慧法院”体系。探索开展5G智慧监狱、5G精准矫正、5G远程探视、“5G+AR”法律宣传、“5G+VR”禁毒教育馆、5G智慧戒毒、5G科学戒治等方面应用试点。(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等)
(十五)发展“5G+智慧农业”。在粮食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设施园艺等领域,鼓励开展5G应用试点,围绕病虫害防治、土壤成分检测、温湿度检测等,探索开展基于5G的农业监测示范应用,推动加快形成农业生产5G智能化方案,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十六)发展“5G+智慧水利”。推进5G技术在水利行业的深度应用,建立多层次、主动感知、智能防御的水利网络安全防护系统,应用物联网、无人机和遥感等新技术,加快水利信息监测、监视、监控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增强水利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和智慧应用能力,以“5G+智慧水利”驱动全省水利现代化。(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十七)发展“5G+智慧气象”。以5G技术驱动,发展快速感知、智能协同、视频图像识别天气等技术,建设5G探测示范应用网,布设小微型物联网气象站和新型探测雷达,实现气象灾害实时精准监测;利用5G短消息技术开展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全媒体形态、广覆盖传播应用,发挥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责任单位:省气象局)
(十八)推动5G应用示范园和5G产业园建设。推进省级以上开发区加快5G网络覆盖,鼓励园内企业开展5G应用试点示范,形成一批5G应用示范园,在全省推广。有条件的设区市可以结合本地电子信息产业特色,引进5G产业链相关企业和团队,加快建设5G产业园,形成各具特色、有较强辐射带动力的5G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十九)构建5G应用生态系统。指导成立5G发展联盟,组织开展5G产业联合体建设,汇聚应用需求、研发、集成、资本等各方,畅通5G应用推广关键环节。组织开展5G应用案例征集工作,突出应用落地实施,培育5G应用创新企业。以创新中心、联合研发基地、孵化平台、示范园区等为载体,推动5G在各行业各领域的融合应用创新。(责任单位:省加快5G发展专项协调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制度,结合新基建建设,把加快5G发展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地方经信、住建、交通、电力、医疗、教育等主管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与省内基础电信企业、广电企业和铁塔公司深化协作,合力推进5G建设和应用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5G发展规划纲要(2019-2022年)》和省政府《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编制5G站址规划和推进5G发展工作方案,制订配套政策,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发挥主体作用,做好5G研发、试验、建设、应用、安全等各项工作,全力推进5G建设发展。
(三)加强行业示范。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鼓励和引导各行业开展5G应用试点,形成应用示范案例在行业或地区推广,促进5G场景应用蓬勃发展。以创新中心、体验中心、联合研发基地、孵化平台、示范园区等为载体,推动5G在各行业各领域的融合应用创新。
(四)加强总结评估。各地、各部门要定期梳理经验做法,及时发现问题不足,不断调整优化工作举措,相关情况及时报省加快5G发展专项协调小组。省加快5G发展专项协调小组办公室建立日常调度制度、通报制度,组织开展5G建设发展情况评估,适时发布相关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