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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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6XQ/202407-00020 组配分类: 随父入户
发布机构: 港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随父入户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01 发布日期: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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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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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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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7-01
随父入户
发布时间:2024-07-01 10:24 来源:港口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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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公开时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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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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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特定
群体

主动


申请

县级

乡级

1

出生登记

随父入户

全市任意一
户籍派出所
或户办大厅

1、婴儿父亲《居民户口簿》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结婚证》

1、申报婴儿姓名与出生证登记姓名不一致时需父母双方到场一致同意
2、非婚生育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和非婚生育说明
3、父母在同一户且户关系可以认定为夫妻关系的,可不提供结婚证

当场办理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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