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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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52X0/202407-00053 组配分类: 随父入户
发布机构: 宁墩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户籍管理】出生登记(随父入户)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17 发布日期: 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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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随父入户
发布机构: 宁墩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户籍管理】出生登记(随父入户)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17
发布日期: 2024-07-17
【户籍管理】出生登记(随父入户)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4-07-17 14:49 来源:宁墩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项目名称

新生儿出生入户登记(随父入户)

二、设立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受理部门

宁墩镇派出所

四、办理条件

有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六、申报材料

1、婴儿父亲《居民户口簿》;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结婚证》(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可以体现夫妻关系的,无需提供);

4、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5、非婚生育说明(非婚生育的提供)。

备注:

1、申报登记姓名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姓名不一致时,需父母双方到场一致同意;

2、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需父母双方到场确认婴儿民族成份。

七、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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