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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012-00294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局党委书记、局长胡正平解读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政策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2-29 发布日期: 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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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局党委书记、局长胡正平解读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政策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2-29
发布日期: 2020-12-29
局党委书记、局长胡正平解读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政策
发布时间:2020-12-29 16:40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家和省《特殊教育第二期提升计划(2017-2020年)》精神,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7116号)要求,保障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完善残疾人教育保障体系,制定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保障每一名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积极探索重残少儿居家接受教育的工作经验,逐步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承担送教任务的学校要根据服务对象情况,灵活选择到服务对象家庭实施一(多)对一服务、到服务对象所在的福利院或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机构等开展服务。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经过初步摸排,全市重度残疾儿童数量较多,市特殊教育学校因容量不足不能全部接纳。根据教育部特殊教育三类课程标准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送教对象情况,由送教学校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确定合适的送教内容。

四、工作目标

1.免费教育原则:送教上门服务属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范畴,学校免费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2.普特结合原则: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相互配合共同负责服务区域内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送教上门服务工作。

3.一人一案原则:送教服务须在家长认可和配合的基础上建立一人一案,开展相应教育服务。

五、主要任务

1.制定个别化教学计划。首次送教上门,要通过访谈了解学生现状,针对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残疾类别和个人潜能,做好相关专业评估,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化教学计划。

2.明确具体送教内容。教师开展送教服务时要为服务对象送学习教材,有针对性地开展课程教学和补偿训练,一般应包括康复训练、认知、语言交流、生活自理、学习能力、社会适应和特长培养等方面。

3.强化家长教育意识。要强化家长监护责任和法律意识,引导家长密切配合送教上门工作。送教上门教师要加强对家长的培训,指导家长掌握有关教育补救方法和基本康复训练技能,并根据教学情况布置好家庭训练。

4.保证送教上门教学课时。送教单位要根据服务对象个别化教学计划和具体情况,确定每学期送教上门时间和课时,保障按计划完成送教任务。

六、创新举措

1.摸底登记。每年5月上旬,市残联将当年未入学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资料整理汇总后,造册交市教体局,要确保登记资料的真实有效。

2.送教评估。每年5月中下旬,市教体局牵头组织市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残联提供的未入学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进行评估,确定送教上门服务对象。

3.落实到校。送教上门实行“属地负责、任务到校”管理。每年5月底前,市教体局将服务对象统筹安排到送教学校,部署相关学校落实工作任务。

4.一人一案。每年6月,各送教学校与接受服务的家庭或机构签订协议,制定好个别化教育计划。

5.上报备案。每年7月上旬,市教体局将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方案(含服务对象与送教学校名单、教育计划)上报宣城市教体局备案。

6.服务实施。每年9月上旬,各相关学校启动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服务对象建立学籍。为方便管理,可单独设立送教上门班。

7.检查督导。教体局要结合业务工作检查或联合市级残联对送教上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指导。每学期末,教体局对送教上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总结。

七、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各送教学校要成立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选派热爱特殊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关心残疾学生、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2.专业指导。市教师发展中心会同宁国市特殊教育学校负责送教上门工作的业务指导,定期组织送教教师开展教育科研、业务培训、专题研讨等活动,加强对送教上门的过程管理和业务指导。要特别突出对送教教师的康复知识培训,提高送教上门服务能力。

3.条件保障。各地要为送教上门教师和相关医务人员提供交通补助和误餐补助,足额配备符合条件的送教教师。送教教师的交通、工作补贴可参照国家有关差旅费管理制度执行。各级教育和残联部门要提供有效支持,保障送教上门服务正常开展。

4.加强管理。送教学校要将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列入学校学籍统一管理,并建立学生档案。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学生评估资料、个别化教育计划、送教上门的各类记录及送教上门照片等。教体局要将送教上门工作列入对送教学校检查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政策咨询信息

解读机关:宁国市教体局

解读人:胡正平

联系方式:4013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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