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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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1679/202103-00009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市水利局2021年“十四五”工作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3-01 发布日期: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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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市水利局2021年“十四五”工作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3-01
发布日期: 2021-03-01
市水利局2021年“十四五”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3-01 09:27 来源:宁国市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工作总基调和总思路,全力做好宁国市水利发展各项工作。通过加强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建设,不断提高防洪减灾能力,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水资源,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生态环境,建立较为完善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水资源配置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水利行业全面监管体系。
到2025年,区域防洪抗旱减灾与城乡供水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水资源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初步建立,水生态文明与河湖健康保障格局基本形成,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河湖综合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一)加强水利工程补短板
一是提高防洪减灾能力。着力加强东津河、中津河、西津河未达标堤防、病险水库、重点涝区等薄弱环节建设,完善东津河、中津河、西津河流域防洪体系,提升中小河流防洪能力、山洪灾害防治能力和城市排涝能力,建成标准适度的防洪工程体系。巩固提升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重点提高山洪灾害的监测、预警水平,细化群测群防措施。开展重点山洪沟治理,重点解决沿沟村镇的防冲问题,因地制宜地在不减少现有河道过流能力前提下采取护岸、排洪渠、沟道疏浚等综合整治措施。
二是优化水资源配置和城乡供水。推进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加快兴建万家、畈村水库等骨干水源工程,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平和供水保障能力。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应急抗旱能力提升以及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制定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供水能力。
三是加强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划定河湖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范围,加强水生态空间管控与保护。确定重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加强河湖生态调度,适时适度生态补水。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设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强重点区域水土流失防治。组织并监督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以科学的顶层设计有力推动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加强水源地水资源保护,完善水源地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加强生态流量水量监测、预警与管理能力建设,实现生态流量水量控制断面的远程遥控系统建设,完善生态流量水量监管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防治,把水土流失防治与水资源保护、发展生态农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村庄人居环境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强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建设,编制东津河、中津河、西津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生态保护,推进生态脆弱河湖生态修复。
(二)巩固水利行业强监管
一是加强江河湖泊监管。全面抓好河长制湖长制落实,强化各级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充分依托各级河湖长制工作平台,全面加强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治理与修复、综合执法监管等。全面加强岸线及采砂监督管理,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严格水域岸线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退出机制和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落实采砂管理责任制以及现场监管、日常巡查、执法打击、源头治理等制度,开展航道疏浚砂、水库清淤砂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强化生态流量监管与考核,推进生态流量管控信息平台建设。
二是加强水资源监管。严格控制水资源论证制度,逐步推进重点流域水量分配工作。二是加强取用水管理,促进用水行为规范。完成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专项行动的整改提升工作,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及日常监管,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三是加强水资源水生态保护,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严格地下水管理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河湖生态水量保障。四是坚持务实创新,持续深化水资源领域改革;强化保障措施,继续强化考核责任机制。
三是加强水利工程监管。落实“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建管机制,严格执行“四制”,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管制度和监督机制,保障水利工程质量总体可控、稳步提升。推进水利工程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抓好已建工程安全规范运行,开展工程管理现代化试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管,强化市场主体行为动态监管,引导市场主体履约守信,加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四是加强水土保持监管。严格执行水利部办公厅印发的《水土保持工程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办水保[2019]166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规定,提高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水平,充分运用高新技术,通过“图班精细化”管理和“天地一体化”手段,强化对水土保持工程、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管。积极推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覆盖和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全覆盖,及时掌握区域内水土流失状况和治理成效,定期向社会发布水土保持公告。严肃查处生产建设项目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生态红线意识、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意识,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加大履职监管及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对下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情况的督查,依法依规对在履职中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五是加强水行政事务监管。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水利部以及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水法规政策制度、水利重点任务以及需要贯彻落实的重要工作全部纳入监管。积极推行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技术服务等水利公共服务向市场购买,进一步明确购买水利公共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以及对承接主体的要求,制定绩效评价标准。加强基层水利行业能力建设,强化水利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培养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一专多能、服务高效的基层水利职工队伍。
(三)推进水利现代化
参照其他地区水利现代化规划经验,结合宁国市实际和安徽省要求,确定宁国市的水利现代化指标体系、分项指标目标值、指标权重、综合评价标准。根据宁国市水利现状,定量评价区域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管理等各项水利保障能力与水平,对水利现代化水平做出评价,并分析水利建设中的薄弱环节,确定具体的水利现代化的建设目标。推进信息化在水利规划、勘测、设计、建设、管理、水行政执法、预报、监测等各个环节的应用,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加强水文水资源自动测报能力建设,完善水工程、雨水情、水资源、水环境、河湖岸线、城市水文、水土保持等监测网络。加强水利工程及河湖远程监测、监视、控制等系统建设,推进信息化向农村水利延伸,加快构建覆盖市、县、乡、部分行政村和主要水利工程的水利信息化体系。按照“一个数据中心、一张专网、一张地图、一个应用平台”的建设目标,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分析等关键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基本实现全市水利信息资源统一管理和全面共享,搭建基于统一架构的综合应用平台,建成全市水利数据中心和省市县统一的数据平台与共享交换体系,全面提升信息采集、传输和处理应用能力。
(四)突出水利改革与管理
一是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初步建立节水调水体系,建立节水评价机制,严格落实节水评价要求,将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建立水资源督察和责任追究制度。分级建立各类用水户用水计划,分级负责监控,加强用水过程管理,规范用水行为。建立开发节水调水监控平台,逐步实现节水调水在线监控和信息化管理。
二是加快水权水价水市场改革。继续推进农业水价、水资源税改革。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拓宽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投资渠道。深入推进水权确权登记,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继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推行农业用水终端水价制度,实行定额内用水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水权制度,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
三是加大水利“放管服”。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积极推进投资审批项目改革,优化报建项目审批流程。继续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分级决策、分级审批、分级负责的制度。大力推进部门联合审批、网上审批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创新监管方式方法,进一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整合抽查事项和流程。优化服务管理,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推进“互联网+水利政务服务”,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四是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功能。切实加强河湖管理,加快建立河道、湖泊规划治导线管理制度,强化河湖水域岸线、河湖采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约束机制。加强河湖空间用途管制,依法确定江河湖泊水库等管理和保护范围。研究制定河湖等级划分和分级管理意见,建立河湖联席会议制度,因地制宜推行“河长制”等管理责任机制。分类制定各流域、各行政区最低水面率控制指标,建立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岸线补偿制度。研究建立河湖监测评价体系,提升河湖监管手段的科技含量及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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