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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00Q/202003-00102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中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中共宁国市委办公室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2020年乡村振兴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3-26 发布日期: 2020-03-26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00Q/202003-00102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中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中共宁国市委办公室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2020年乡村振兴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3-26
发布日期: 2020-03-26
中共宁国市委办公室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2020年乡村振兴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6 16:04 来源:中溪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局以上单位:
  《宁国市2020年乡村振兴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2020年3月9日

宁国市2020年乡村振兴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三农”工作发展,坚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现制定宁国市2020年乡村振兴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二十字”总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宣城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部署,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以“乡村振兴推进年”活动为抓手,做实做好乡村振兴大文章,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为实现全市“进军五十强、率先现代化”目标切实发挥好“三农”压舱石作用。
  二、工作目标
  在现有产业优势和自然环境条件下,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宣城市委、市政府有关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重点在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农村供水保障、农村教育、乡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社会保障、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基础设施、农民持续增收、农村人居环境等“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上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乡村治理水平上下功夫,加快打造具有皖南山区特色的农业农村新风貌,确保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色。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1. 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以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为引领,以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为契机,加快农业产业集聚集群发展,确保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12%以上,全力打造长三角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支持云燕、顺安等畜禽养殖加工产业向全产业链发展。深入实施山核桃产业振兴五年行动计划,提升精深加工能力,推广山核桃自然落果结网采收,提升改善产区生态环境质量。整合茶产业资源,做强做优“黄花云尖”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引导竹产业向精深加工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持续推进中药材等产业转型发展,提升产地加工和精深加工水平,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林下经济。(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经信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 提升重要农产品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粮食生产,加大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加快生猪养殖,实现年生猪出栏8万头。巩固提升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深入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实施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项目,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工作,建立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区5500亩以上;推广稻鸭共育、“一肥(绿肥)一稻(有机水稻)”、“一药(元胡)一稻”、“一菜(山蕗菜)一稻”等模式及绿色防控集成技术和化肥减量增效集成技术应用面积8000亩以上;新增全市保障性蔬菜基地200亩;新增“三品一标”认证10个以上,完成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山核桃)标准化基地续报发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综合合格率达到98%以上。(责任单位:发改委、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 提升农旅融合发展水平。促进农旅融合,积极推进与长三角城市旅游合作,着力打响以青龙湾原生态旅游度假区、“皖南川藏线”为龙头的旅游品牌,提高旅游设施建设水平,完善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公厕、生态停车场等服务设施,创新开展农耕民俗、骑行自驾等文体活动,加强农家乐、民宿管理。力争到2020年,全市中国美丽休闲乡村达到3个以上,争创省级特色旅游名镇2个,打造特色旅游名村4个,加快形成“一镇一特、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责任单位:文旅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 提升农村电商产业水平。完善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服务功能,提升农村物流快递服务效率和乡村电商网点民生服务能力,快速推动农产品更多上行,扩大农村产品网络销售。大力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实施电子商务“三个一”工程,建成益农信息社102个,培育农村电商经营主体130家,力争实现农产品物流村级全覆盖。(责任单位: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5. 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硬仗。深入推进“三大革命”“五清一改”,实行片区化整治,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4处、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0户、实施无害化改厕8000座。加大涉农项目和资金整合力度,特色化建设孔夫、宁墩、灰山、姚高4个省级中心村,支持西村创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支持山门村、盘樟村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提高美丽乡村建管水平。巩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成果,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 加大灾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农村道路扩面延伸工程92公里、改造农村危桥42座。完成重点水毁水利修复工程49处,积极争取实施东、中津河系统治理工程。加大防灾减灾能力体系建设,新建小型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88处、山洪预警系统21处,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30处。加快实施农饮工程改造提升,推动城镇水厂管网延伸和单村工程规范化建设。推进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改善灌溉面积4.5万亩,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8000亩。(责任单位:水利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 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要求,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和水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开展青龙湾水上环境综合治理,切实保护好青龙湾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重金属排放污染等监测治理。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不断优化补充耕地质量,力争完成旱改水项目500亩,补充耕地1000亩。积极探索生态经济转化试点,争创全国碳汇林业试验区。完成省级板桥自然保护区、青龙湾国家森林公园规划修编。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推广山核桃自然落果结网采收,提升改善产区生态环境质量。扎实推进殡葬信息化和旧坟综合治理,新增骨灰集中安葬率达100%。按照全域整治、整村推进原则,结合土地整治和美丽乡村规划,兼顾村容村貌改善与用地指标盘活,启动实施村庄整治项目3个。(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8.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农村文化发展,推动农家书屋数字化升级;做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深入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推进政府购买村级文化协管员岗位试点工作;指导协调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展好日常工作及各类活动。继续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精准对接群众需求,规范实践活动开展,提升工作实效。继续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改革,督促各村(居)委会成立红白理事会,将移风易俗等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并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责任单位:文旅局、宣传部(文明办)、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 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2020年完成仙霞小学义务教育建设(一期)项目、汪溪幼儿园项目建设、甲路初中义务教育建设项目的勘察、预算和施工,配合做好2020年乡村智慧学校建设。全面推进万千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向自然村延伸,力争城乡体育场地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建设一个1000平方米的乡镇室内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力争乡镇体育设施达到“三个一”标准。按照《宁国市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工作。(责任单位:教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 推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市、乡、村医疗服务能力,着力推进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努力实现医疗卫生资源优化整合、合理流动、面向基层。进一步建立健全市、乡、村三级爱国卫生网络体系、工作互动平台和社会监督机制。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及健康知识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规范开展病媒生物防治活动。积极开展卫生镇村创建,引导支持现有的卫生镇村开展健康镇村建设试点,打造卫生镇村“升级版”。加快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责任单位:卫健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 推动农村养老等各项社会服务。切实提高农村社会帮扶规范化水平,搭建多层次民生兜底保障体系。推动长三角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优化医保报销流程,确保医保基金健康运行。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确保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全覆盖。高度关注农村退役军人、独双女户、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失独家庭、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产生活。大力发展红十字和慈善事业,做好农村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扎实做好就业创业服务,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就业。(责任单位:医保局、民政局、卫健委、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2. 推动农民持续增收。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绩效评价和考核工作,完成农村实用技术、农民创业技能培训2400人次以上。力争新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家、争创省级示范合作社1个、家庭农场4个、产业化示范联合体2个。引导组织小农户参与和发展专业合作,完善“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利益联结机制,多途径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保持农民增收好势头,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继续保持在9.5%左右。(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促进农村治理水平提升。
  13. 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以入选首批国家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为契机,紧紧围绕“五维共治”基层治理新模式,健全 “三治融合”社会治理体系,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工作共谋、平台共建、资源共享、五维共治”的思路,在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机制、完善乡村治理组织体系、完善基层治理方式、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等方面探索共建共治共享治理体制。努力形成党委统揽、各负其责、良性互动、务实高效的乡村治理工作格局,扎实推进各项试点任务,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圆满完成试点任务。(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纪委监委机关、市委政法委、司法局、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4. 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基础。按照市委关于“五维共治”工作整体部署,指导各类组织按照相关工作机制,完善“1311N”村级组织体系,加强村党组织对其他各类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和其他各类组织之间的协同参与作用。开展村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对前期摸排的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按照“一村一策”抓好整顿提升。(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5. 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地区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和群防群治工作,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在农村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扎实开展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着力构建和谐稳定安宁的社会环境。深化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取得全面胜利。持续开展“守护平安”系列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做好乡村道路交通、消防、公共卫生、地质灾害防范等安全工作。(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6.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健全优化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因村制宜制定“村规民约”,引导树立勤俭节约、健康卫生的文明新风。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紧盯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侵犯农民利益腐败行为,严惩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提高农村法治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信访基层基础,完善“大调解”体系,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民政局、信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17.“两改”“三变”。持续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村“三变”和村级集体经济“两化”改革,加强主体培育,盘活“三资”、激活“三权”,推进资源活化,继续实施“2115”行动计划,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深入挖掘梳理全市各村优势资源,找准集体经济发展路子。鼓励引导村集体采取合作、合资、合股、租赁、托管的方式,盘活农村闲置农房土地,做大做强村集体经济。充分发挥振宁公司、移创公司撬动作用,鼓励引导抱团联合发展。2020年,全面消除薄弱村,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达到14%。加快推进全国移民产业发展试点示范县项目,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实施移民创业扶持项目2个。(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移民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8. 财政支农方式改革。进一步强化财政政策导向,继续发挥“1+1+5”产业扶持政策撬动作用。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和服务,进一步探索完善农业保险、金融产品创新,加快推进“安徽省农担公司宁国分公司”的设立,为我市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资金扶持。(责任单位: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行、银保监组)
  19. 农村其他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实施农村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三权分置”改革,启动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力争在2020年底前完成。做好统一时间节点的国土“三调”变更调查,确保在2020年4月前通过国家核查。全面启动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逐步建立完善的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20.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抓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把党管“三农”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健全市乡两级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在省、市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市委市政府推进落实、乡村组织实施、部门合力共为、责任层层压实的工作机制,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市各级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组织实施《宁国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开展开创产业兴旺新局面、建设美丽宜居新家园、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塑造乡风文明新风尚、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创建乡村美好新生活六大重点工作任务。市委农办加强对“乡村振兴推进年”活动各责任单位日常调度和考核,开展“十镇百村”示范创建。(责任单位:市委办、市委农办、农业农村局)
  21. 培养“一懂两爱”的“三农” 工作队伍。加强“三农”工作领导干部的配备和管理,充分调动镇、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提升村民参与度,精锐力量充实到基层一线,建立“三农”工作党员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引导教育“三农”干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
  22. 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资金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加大担保公司对农业企业担保支持力度,着力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责任单位:财政局、人行、市担保公司、银保监组)
  23. 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继续开展“乡村振兴推进年活动”,将工作成效纳入各乡镇、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加大乡村振兴工作督查力度,深入一线,实时掌握落实情况。市委农办督促指导各乡镇、部门定期报送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典型经验。督查督办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汇报,认真解决推进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责任单位:市委办、政府办、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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