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发布时间:2022-01-04 17:25
来源: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法治在新发展阶段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进一步提升普法和依法治理水平,根据国家、省、宣城市相关工作部署要求以及《宁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方向、统领工作,推动普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我市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提升法治素养,繁荣法治文化,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助推法治宁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走在前列,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宁国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将全民普法作为意识形态工作重要阵地守稳守牢,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将普法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聚焦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群众高品质生活、社会高效能治理。
——坚持需求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把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社会治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的过程。
——坚持多元共治。将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政府的资源整合优势、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社会组织的群众动员优势结合起来,推动形成多方谋划、广泛参与、共同享有的全民普法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体现时代特征、具有宁国特色的全民普法教育机制体系基本建成,普治并举、多领域依法治理进一步推进,全民普法在法治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显现,全体公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各级党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明确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干部教育总体规划,融入学校教育,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普法计划,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专区,加强理论研究,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
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宪法文化建设,推广“法治成人礼”。鼓励各地各单位建设宪法教育场馆阵地。推动宪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进家庭、进宾馆、进景区、进医院、进公共交通场所等。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认真组织民法典主题宣传月,广泛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建设民法典公园等专题普法阵地,发挥民法典宣讲团作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四)深入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加强“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法德携手”系列主题活动,宣传乡村振兴及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法律法规。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常态化扫黑除恶、食品药品安全、毒品预防、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组织针对性的普法活动,依法保障社会稳定。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深入宣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考核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提升法治素养
(一)教育引导
落实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党委(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旁听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网上学法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各级干部的重要内容。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落实中小学校法治课课时要求。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实施“法治名师培育工程”,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完成全市德育教师法治教育轮训。推进校园法治书屋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并积极发挥作用。深化依法治校,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开学法治第一课”等专题活动。深化中小学法治学科优秀教学设计评选活动,加大成果应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健全法治副校长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深化依法治企,持续开展“服务大局普法先行”等主题活动,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完善公益律师进企业制度,开展“结对子”,常态化组织“法治体检”。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使其了解掌握所从事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完善村(社区)“两委”干部任前学法和年度轮训学法制度。建立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小微企业、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管理制度。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实践养成
倡导“普法即生活,生活即普法”理念,促进人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养成法治思维和法治习惯。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推进文明餐饮、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观赛观演等系列活动,提高市民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依法严厉打击惩治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暴力恐怖、黄赌毒黑拐骗、高科技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生产安全、破坏交通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依法打击处理非法闹访缠访行为。
(三)制度保障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大力宣传表彰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完善激励制约机制。
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分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推进,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守法。
四、繁荣法治文化
(一)优化法治文化阵地布局。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文化服务设施,推动“一馆一公园”“一镇一讲堂”“一村一栏”等特色阵地建设。加强“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的动态管理。同时,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景区等为基础,适时推出法治文化体验线路。
(二)加大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按照“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市场运作、群众受益”的工作思路,强化部门联动,共建法治文化创作基地。引导、鼓励高层次人才加入法治文化队伍,创作法治文化精品。探索建立法治文艺精品创作项目扶持办法,建立完善法治文化精品库,通过专项资助、社会征集、评比奖励等手段,鼓励创作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法治文化精品。
(三)推动法治文化传承发展。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深入挖掘地域法治文化,梳理本地法治人物、法治故事,赋予新的时代内涵。深入推广“一乡一品一村一韵”建设,推动形成特色鲜明、成效明显的法治文化品牌。同时,加强长三角区域法治一体化建设,推动法治文化跨区域、跨行业、跨单位建设。
五、深化依法治理
统筹运用党纪约束、法律规范、村规民约、道德教化等方式,着力治理不良风气,把基层依法治理变成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过程。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加大乡村(社区)普法力度,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明白人”“法治副书记”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广“百姓说事点”“普法微积分”等做法。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党建+‘三治’示范村”建设为载体,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街道)、矛盾不上交”。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
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督促互联网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经营。落实网络安全法配套法规和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推动网络诚信制度化建设。实施好网民工程和网络公益工程,引导网民文明上网、理性表达。
(三)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
(四)持续培育“法治家庭”
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将法治宣传与家庭美德建设、良好家风宣传相结合,持续开展“美好生活与法同行”等主题活动,挖掘良善风俗、家规家训中的优秀法治内容,传承优良家风,建设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法治家庭,提升家庭成员法治意识。
六、落实普法责任
发挥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评议、市人大对重点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年度专项评议制度,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建立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
(一)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制定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规章制度,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加大以案普法力度,深化法官、检察官、警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征集发布制度,运用典型案例向公众解读法律。
(二)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明确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法治宣传教育职责,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普法活动的实践格局。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以及法治新闻传媒工作者、高校法学专业师生等加入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健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奖金、项目扶持,建立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市场运行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探索建立社会普法公益服务平台,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主动承接、积极参与公益普法项目,推进更多优质社会资源投入普法产品的制作传播。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党委宣传部门要制定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刊播责任,法治类公益广告数量不低于媒体刊播公益广告总量的20%。
(三)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创新普法内容。提高普法质量,注意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鼓励公众参与、创作、推广个性普法产品,加大对优秀自媒体普法作品的引导。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
拓展普法网络平台。依托国家、省智慧普法平台,建设市级普法矩阵。利用“12348”等公共服务热线,为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提供基本平台。建成融“报、网、端、微、屏、声、台”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
七、强化组织实施
要强化规划的严肃性,提高规划的执行力,组织实施好规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构建运行顺畅、精干高效的工作体系。
(二)健全体制机制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市法宣办、司法行政机关要全面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职责,做好牵头抓总、运筹帷幄、协调指导、督促落实等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本地区、本系统全民普法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大保障投入
各乡、镇、街道要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根据地方经济发展,实现动态增长。市直各单位要加大普法经费投入,保证普法教育有序开展并落到实处。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拓宽资费渠道,规范管理相关工作。
(四)加强督促指导
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设置科学的评估参数。加强规划实践的动态监测及成果展示,开展中期评估、终期验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普法创新工作,表扬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先进单位。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细化分解规划目标任务,探索实行规划实施考核结果与被考核责任主体绩效相挂钩机制,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加强规划执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
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各地各单位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地区、本系统五年规划,并结合实际制定目标任务分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