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124U/202201-00075 | 组配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关于印发《宁国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1-13 | 发布日期: | 2022-01-13 |
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124U/202201-00075 |
组配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关于印发《宁国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1-13 |
发布日期: | 2022-01-13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省、宣城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推动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宁国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30日
宁国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2021-2025年)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加快打造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宁国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开创“十四五”时期我市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我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科学、全面把握发展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锐意进取,提前谋划,对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深入研究,提出新思路、新措施,用发展的思维解决工作中的新问题,现提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基本思路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上级民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民生幸福为导向,以建设“法治民政、现代民政、温暖民政、务实民政”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改革精神和法治方式,着力推进民政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民政新格局,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宁国、奋力打造五个“新高地”典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十三五”工作情况
“十三五”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时期,是全面落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期,是经济增长模式转换的攻坚期。宁国民政围绕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全面推进民政事业发展,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为宁国民政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着力提升民政兜底保障能力
一是城乡低保全面统筹。2017年7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城乡低保认定条件、申请审定程序、管理制度、保障标准等方面全面统筹并轨。2018年3月,我市在宣城市率先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并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低保核查,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2019年6月,我市被列为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全力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建立了救助家庭收入核算、第三方核查等机制,“十三五”期间,累计发放低保金2亿余元。二是特困人员供养进一步规范。对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实行系统平台信息化管理,规范特困人员审核审批,加强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动态管理,开展特困人员清理核查,切实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合法权益,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十三五”期间,累计发放生活救助金8600余万元。三是临时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加大资金投入,科学确定救助标准,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明确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要求,将家庭成员因病、遭遇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其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纳入救助范围。“十三五”期间,共实施临时生活救助5000余户次,发放救助金530余万元。四是核对机制全面建立。2016年9月,宣城市民政局整合人社、税务、工商、公安、民政等部门的数据,建立了宣城市居民家庭经济情况核对信息系统。我市成立了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全面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保障各类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平台建立至今共核对各类申请救助对象6.6万余户次15万余人次。
(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十三五”期间累计发行福利彩票4.70亿元,筹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4809.5万元用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一是残疾人保障体系和老年人福利制度全面建立。2020年全市保障生活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服务对象6501人,发放补助资金459.1万元;发放高龄津贴1.17万人,资金431万元。发放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2851人共420.4万元。二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推进。目前,全市拥有各类养老机构35家,养老床位3842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44张。完成70家社区(村)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覆盖率已达100%。三是养老服务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共发布27项安徽省民政地方标准,其中养老机构精神慰藉服务规范作为全国行业标准立项,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公办养老机构转型升级、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等工作持续推进,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宁国市社会福利服务提升工程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三)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提升民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婚姻登记管理规范,登记合格率100%。市婚姻登记处首批被民政部授予“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称号。被省妇联授予安徽省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殡葬改革工作深入推进,按照“五年三步走”的总体工作思路,从2016年8月起在全市深入开展了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新增骨灰集中安葬引导和重点区域旧坟综合治理,实现了全市遗体火化率、村级公墓覆盖率、惠民殡葬覆盖率三个100%目标,新增骨灰集中安葬率逐年提升,2020年底已超过90%。2017年,我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80个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之一。加大了殡葬基础设施投入,全市102个行政村共建成村级公益性公墓126处,实现了村级公墓的全覆盖。投资1050万,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一期30亩及骨灰堂项目,2021年投入使用。殡葬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市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全面使用安徽省殡葬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火化、安葬数据的实时录入。
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市救助管理站按照三级站标准进行建设,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一体,人员、设施配备齐全。2016年至今共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651人次。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转型升级有序推进,积极推动救助管理站向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转型升级,探索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新模式。开通“1235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并整合并入“12345”市长热线服务平台,提供未成年人问题倾听、心理咨询转介、法律咨询转介、困境儿童“工单”派发服务。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困境儿童的走访、评估、救助工作,建立完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联动机制。
地名管理不断加强。“十三五”期间,积极开展地名设标工作,为城区55个老旧小区和103条背街小巷设置了199块地名标牌,为19个乡镇(街道)、102个村设置了107块村镇地名标牌,在全市73个村设置了6万余块农村住户门牌。开展城乡地名标牌专项整治,对26条道路52块不规范地名标牌进行了整改、对51条没有地名标牌的道路增设了143块地名标志。圆满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全市共采集11大类64个子类各类地名信息6千余条,全部录入国家地名数据库并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大力开展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编制出版了《宁国市行政区划图》《宁国市地名文化集锦》和《宁国市标准地名录》。完成了宁国市与周边县市界线及浙皖边界线的联合检查工作,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加大边界纠纷调处力度,有力维护了边界地区社会稳定。
强化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全市累计登记各类社会组织355家,通过不断健全规章政策、转变政府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方法等措施,基本形成了布局合理、功能明确、政策完善的社会组织发展新格局。
(四)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服务设施更加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能力设施逐步完善,全市102个村、18个社区全部建成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32平方米。二是服务内容逐步丰富。通过“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方式,打造了一批高标准的“一站式服务大厅”,增设各类便民服务设施,加强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办事流程,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社区公共服务扩大覆盖,便民利民服务和志愿服务蓬勃开展。三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每年举办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职业水平考试,按照初级100元/月、中级200元/月、高级300元/月标准予以职业津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专业社工人才及社区志愿者数量不断增长。四是信息共享正在形成。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逐步普及,西津街道凤凰社区、南山街道白云社区等积极探索智慧社区建设并逐步推广,信息化与社区服务深度融合,提高了公共服务便捷性和群众办事满意度。五是体制机制持续创新。社区多元主体广泛参与,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社区服务机制初现雏形,社区协商工作成效明显。六是村民自治持续深化。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协商示范点”创建活动,西津街道金桥社区、港口镇港口村被评为第七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港口镇山门村、梅林镇对山村分别入选全省第一批、第二批社区协商示范单位。2018年9月,顺利完成全市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在选举中继续实行“三项制度”改革,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三、当前发展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当前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社会救助智慧化水平有待提升。宣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尚未完善,住建、银行等关键信息未完全接入,户籍困难家庭经济财产状况的认定主要依托入户核查、纸质材料审核等途径开展,在灵活就业繁荣、交易方式多样的现实状况下,难以全面核查申请人经济财产状况。
2.养老服务面临的形势仍较为严峻。目前,我市人口老龄化、高龄化趋势日益加深,传统的养老服务供给无法全面适应当前的养老需求,养老服务面临的形势仍较为严峻。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信息化养老服务水平不高、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薄弱等矛盾问题依旧不同程度地存在,亟需寻求多元复合的养老服务模式来解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3.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有待加强。当前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尚未建立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尚未形成,对社会组织发展促进作用有限;社会组织发展规模偏小,发展后劲不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较弱;社会组织专业人才匮乏,且人才流动性大,教育培训力量远远不足。
4.社区治理面临新挑战。一是社区治理的精细化程度不够。一些新开发的居民小区人口密度高,人口结构复杂,社区治理和服务难度不断加大。二是居民对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降低。城市小区特别是新建的小区居民缺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意愿和精力。三是社区治理主体间沟通协作困难。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等治理主体,在社区治理中占据了主导地位,沟通协作也比较顺畅,但与新兴主体如社会组织、物业公司、企业商铺等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之间尚未形成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成熟的社区治理格局。
(二)新时期民政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发展面临新机遇。一是党和政府重视助力民政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时刻关心民生保障、关注基层治理,为民政发展指明方向。党委政府持续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把民政工作纳入重大议题,凸显了民政部门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二是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助力民政发展。以民法典为代表的一批重要法律法规,强化了民政职能,拓展了民政发展空间。三是现代科学技术广泛应用助力民政发展。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应用,为民政工作再造流程、提升效能,带来了强有力支撑。四是全社会公益慈善意识觉醒助力民政发展。伴随伟大抗疫精神催生的全民慈善意识、全民志愿服务意识,厚植了民政发展沃土。
2.挑战有了新变化。一是民生保障短板问题需要高度关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临时困难群体、边缘群体、城市“夹心层”等相对贫困群体的救助保障,需要有制度化设计。二是社会治理弱项需要高度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深远,基层治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治理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街道(乡镇)、社区(村)政权稳固和治理效能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基层基础薄弱问题需要高度关注。民政兜底性机构设施建设还有短板,城乡社区防控等方面的“战时”经验,亟需更充分地转化为常态化制度机制,需要下更大力气解决基层缺人、缺钱、缺条件办事的顽症痼疾。
四、“十四五”总体目标
坚持把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基本实现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好地发挥民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支撑作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为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开辟更加广阔的空间;统筹发展和安全,注重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促进全市民政事业全面、协调、稳健发展。到“十四五”末,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健全,基本社会服务更加有效,社会救助标准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联动,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队伍的规模、效能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管理科学有效,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提高。
五、“十四五”重点发展举措
(一)聚焦民生保障,努力建设最有温度的民政
1.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宁国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持续推进物质保障和服务保障并重、政府投入和社会参与并重的救助保障机制建设,健全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坚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创新,发展多元救助,拓展社会救助服务内涵,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加大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保障力度,充分发挥村(社区)服务功能,主动发现、及时报告困难群众急难救助需求。进一步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救助帮扶制度。加强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2.提升发展型社会救助水平。探索实施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推进社会救助联合服务中心建设,形成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救助服务组织。培育孵化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市场承接主体组织,运用政府部门转介服务机制,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对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生活照料等服务。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制度。进一步扩大居民家庭收入核对范围,探索向支付宝等电子钱包领域扩展。
3.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行“互联网+社会救助”,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应用,整合民政、应急、医保、教体、住建、人社、工会等相关部门的救助资源,对低收入人口开展常态化监测。依托六级组织为民办事云上平台,创新打造社会救助事项认领模块,畅通困难群众需求与社会力量参与的对接渠道。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开发应用“智慧民政”APP,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
4.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动员社会力量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慈善捐赠、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救助事业。重点推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发设置岗位、设立基层社工站等方式,引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促进社会力量与救助事业的有效衔接和功能互补,构建政社协同、职责分明、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群众满意的服务管理新格局。
5.加快推进残疾人福利工作。全面运行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规范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建立起家庭善尽义务、社会积极扶助、政府积极保障的责任共担格局。
(二)聚焦社会治理,努力建设最接地气的民政
1.进一步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进一步增强群众自治活力,创新基层群众自治实现途径,提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水平;进一步用法治思维推进基层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难题,努力使依法办事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进一步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等,为基层治理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2.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充实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完善协商程序、用好协商成果,通过各种联席会议、民情恳谈、议事协商等制度化平台,广泛听取民意、汇集民智,打造及早发现问题、快速流转、分类解决的治理闭环,让群众的意见有渠道提、群众的话有场合说、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有人帮办,将服务落实在基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
3.积极探索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引,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通过组织村(居)民群众共同制定并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使群众知晓自己的权利义务、言行边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社区讲堂、社区文化广场等平台开展公民道德、家庭伦理、法治教育等活动,使村(居)民进一步明辨是非、感知敬畏;通过孝老爱亲、亲子教育、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增进居民群众的交往和联系。实现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机构规范建设达标率100%,社区“下楼工程”率达100%。
4.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途径。进一步创新参与方式,吸纳与城乡社区结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成员,实施帮扶共建项目;健全城乡困境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服务政策,为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创造条件;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力争实现持证社会工作者数量达600人以上,城市社区社会工作站覆盖率100%,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覆盖率100%。在畅通线下参与渠道的同时,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促进社会沟通,改进管理和服务。
5.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贯彻执行民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20号)要求,研究制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开展“社区万能章”专项治理行动,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
6.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进一步营造尊重人才、关爱干部的社会氛围,打造基层干部安身安心安业的工作环境,把更多的各类人才源源不断引向基层;完善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综合运用理论研讨、业务培训、技能比武等方式,加快知识更新节奏,提高服务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7.进一步整合完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健全社区管理网格,科学划分网格单元,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责任人,实施常态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依托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全面推行智慧社区建设,力争城市智慧社区建设90%以上,农村智慧社区建设50%以上,全面加强对人口、房屋、证件、车辆、场所、社会组织等各类基础信息的实时采集、动态录入,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问题,有效实现政府对社会单元的公共管理和服务。
8.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进一步培育发展居民服务类、文体活动类、公益慈善类、参与基层治理类社区社会组织,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会工作站等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力争“十四五”末,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3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有效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作用。
9.推动慈善公益类社会组织发展。充分发挥慈善公益类社会组织资源力量的作用,积极动员社会爱心组织、企业、人士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组织实施慈善公益帮扶项目,推动慈善公益类社会组织有序开展,提高社会组织项目服务能力和帮扶需求。持续开展爱心助学、医疗帮扶、定点帮扶等慈善公益项目,将帮扶资金、物资和服务落到实处,并持续跟踪帮扶效果,切实做到“精准”、“到位”。努力开创更多慈善公益品牌项目,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慈善公益品牌。
10.创新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有形”向“有效”转变,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公益”服务品牌建设。探索采取居民点单、民政局派单、社会组织接单、群众评单的“四单”服务模式,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志愿服务和关爱帮扶活动。着力破解为困难群众服务供需脱节的难题,实现社会组织在时间、空间和内容上与服务对象的无缝对接,增强志愿服务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11.不断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进一步压实社会组织双重管理的监管职责,不断规范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力争“十四五”末,90%的社会组织每年年检前进行专业审计。持续开展社会组织抽查审计、不规范问题集中排查整改、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等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多种方式不断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
12.推动社会组织有效发挥作用。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依托,注重社会组织孵化、赋能作用,不断引领全市社会组织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推动落实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政策,力争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项目进行归口管理,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增强社会组织的活力,不断提高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意愿和能力。
13.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完成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搭建社会组织活动平台;依托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打造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品牌,有效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工作双覆盖;进一步梳理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大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支持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基层治理工作;依法做好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移出工作,加大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力度。
(三)聚焦群众所需,努力建设最有效率民政
1.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制定中长期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逐步建立全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和需求评估体系,制定以失能照护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养老服务政策。持续加大养老服务资金投入,建立政府兜牢底线、社会广泛参与、个人多种选择的养老服务资金来源渠道。健全完善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形成布局完善、功能互补、统筹衔接的市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逐步实现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普惠型养老服务。
2.加强养老服务智慧化应用。成立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建设养老服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不断增强养老行业管理能力。聚焦涉及老年人的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
3.推进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制定养老服务专业人才评价和激励管理办法,促进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稳定健康发展。培育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和专业队伍,推行集约化运作、项目化服务,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专业化建设。
4.加快公办机构转型升级。扎实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改革,拓展服务内容,着力激发机构发展内在潜力和活力。完善养老服务扶持政策,规范推进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社会化运作方式,积极拓展乡镇敬老院的区域养老服务功能,发挥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前沿阵地作用,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格局。
5.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实现特困供养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以上,40%以上的乡镇(街道)设立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区。加强养老产业招商和养老品牌创建力度,稳步推进世行贷款项目、凤形山健康养老综合体、东方寿星康养、一万岭红豆杉康养基地、古田印象综合开发等养老项目建设,引入和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示范效应明显的医养结合、智慧型养老服务龙头企业,形成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独具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
6.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职责,及时督办、处置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建设。结合乡镇社工站建设,统筹推进未保站建设和融合发展。定期组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儿童主任服务能力,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力度。
7.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结合上级部署和要求,把宁国市儿童福利院重点打造成为“养、治、教、康、安”和社会工作服务融合发展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拓展服务功能,向儿童福利指导中心转型升级。整合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及儿童福利指导中心相关职能,建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协作机制,完善我市儿童福利体系建设。
8.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强化部门协作,统筹做好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发现主动救助、转介处置、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反家庭暴力庇护等工作。规范救助工作流程,提高救助服务质量,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对救助管理机构监管责任。积极拓展寻亲渠道,大力开展寻亲服务。做好长期滞留的无法查明身份信息受助人员落户安置工作。加强源头预防和回归稳固,为符合条件的返乡流浪乞讨人员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相关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关心关爱流浪乞讨人员。
9.不断深化殡葬改革。一是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殡葬车辆服务行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殡葬服务能力水平。二是持续推进新增骨灰集中安葬工作,新增骨灰公墓集中安葬率达到100%。完成城市公益性公墓一期30亩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三是全面实施惠民殡葬政策。进一步扩大我市惠民殡葬政策覆盖范围,将享受惠民殡葬政策群体由七类困难人群扩大到全体市民,全面推进惠民殡葬,惠民政策覆盖面达到100%。四是进一步加强殡葬文化建设。探索建设“宁国市生命文化教育基地”,充分挖掘和培植生命文化、孝文化、廉政文化等元素,着力打造符合时代要求、具有地方特色的殡葬文化品牌。五是加快殡葬领域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不断提升殡葬服务便民化水平。六是进一步加大殡葬基础设施投入,整合市殡仪馆、城市公益性公墓现有资源,合理规划,开展市殡仪馆改扩建、泉水冲水库生态停车场、环形道路前期论证及城市公益性公墓二期项目建设。
10.推进婚姻服务提质增效。完善婚姻登记数据库信息,实现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认真落实《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完善婚姻家庭辅导机制,在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促进婚姻家庭和谐;加强婚姻家庭文化宣传,积极探索和推动婚俗改革,倡导健康文明的婚嫁礼仪。
11.加强区划地名管理。积极探索和不断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稳妥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稳慎有序做好撤乡设镇工作,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深入清理整治“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规范化和标准化处理。严格地名命名更名审批,全面完成乡镇地名标牌和农村住户门牌的设置,推进地名规范化建设。加强边界线联合检查力度,广泛宣传界线管理政策法规,扎实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巩固完善平安边界管理长效机制。适时开展《标准地名词典》《标准地名志》等地名普查成果资料编制,加快地名普查成果转化。
(四)聚焦改革创新,努力建设最有活力的民政
1.加快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民政行政执法行为。创新开展民政领域普法工作,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有机结合。坚持制定与施行并重,积极参与民政领域行业、地方标准研制,在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围绕救助服务、殡葬服务、社区服务等方面探索开展标准化建设。
2.加快民政工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推动民政服务管理模式创新,深入推进“互联网+民政服务”,提升民政政务服务效能。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智慧养老、智慧救助、智慧社区建设,加强顶层设计,一体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树立“数字赋能、智慧应用、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理念,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推动民生事项“网上办”“掌上办”“码上办”。
3.打造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加强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引导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筑牢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持续改进作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为民服务,在新时代展示新担当新作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抓基层强队伍,不断提高基层民政经办能力,打通民政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干事创业能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敢于担当、勤政廉政的民政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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