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龙乡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6 10:21
来源:青龙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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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快速、有效地做好青少年防溺水应急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溺水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教育部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此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2022年4月22日
青龙乡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应急预案
为切实保证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预防青少年儿童突发溺水事故,确保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稳定良好社会秩序,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防溺水工作应急预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防溺水工作领导组:
组长:李泽锋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王辉党委副书记
成员:胡之文副乡长西林村党委书记
王 维党委委员、副乡长
赵国华党委委员、副乡长
顾 晨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忱党委委员
郎建军青龙村党委书记
张雷军龙阁村党委书记
肖智慧党政办副主任
张红珍水利站站长
胡宗烜综合执法队队长
冯银海财政所所长
韦刚综治办主任
洪飞司法所所长
宫爱民民政所所长
李胜富卫生院院长
汪毅派出所所长
沈明红妇联主席
秦海峰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朱有志中心小学校长
朱迪宣传干事
谢笑梅教体干事
二、明确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管理,切实将上级有关防溺水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做到应急有序,明确领导组职责如下:
1.负责领导、协调、组织防溺水工作,提供必要的预防经费和物资保障。
2.负责常见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开展、检查督促、资料收集及归档等工作。
3.负责溺水事故的组织救援、现场处置、调查上报、善后处理等工作。
三、预防及应急准备
1.各村要加强对辖区内水域安全的检查,设置水域安全防护警示牌,加强对溺水事故易发区域的管理,健全记录资料整理归档。
2.各村、学校要加强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宣传,利用LED显示屏、网络短信、校园板报、致家长一封公开信、主题班会、家长专访活动等形式进行安全教育。
3.综治办、公安派出所、执法大队、中心小学及各村要明确安全保卫人员的职责,加强水域安全巡逻,增强巡逻密度,随时随地对青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提醒,密切注视水域安全动向。
4.党政办、安监站、卫生院及学校等有关部门要建立预防应急联动机制,并配备救生设备、急救药品等。
5.学校、幼儿园要加强青少年防溺水教育,普及急救法和其他安全救护措施,避免因延误或急救方法错误而产生不利因素,提高青少年儿童防溺水自我保护意识及知识。
四、溺水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最早发现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人员应立即向乡领导组进行报告。报告电话:4211400、4210110。
2.乡镇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报市有关部门,迅速按本预案的职责范围通知公安派出所、安监站、卫生院等相关部门,发出救援指令,佩戴抢救器具,赶往事故现场。
3.到达事故现场,应根据事故状态和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同时积极展开救援工作,保证救援工作的及时性;组织有关人员迅速维护现场秩序,做好对危急事件现场的安全管理,避免由于混乱造成系列不安全事故发生,应对事故现场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保障救援工作的有效性。
4.经过现场采取急救措施,有关人员配合医务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做进一步的救护和观察直至结束。
5.迅速查明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过程,当事故控制后,要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工作,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上报和防范措施的制订。
6.乡防溺水工作领导组要指导各村、学校和综治、司法等相关部门做好对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7.对因工作不负责任或因失误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