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督查检查。参与分管副市长对所有问题点位全覆盖检查,并参加调度会议,逐一调度33个问题整改进展。二是全面开展自查。制定印发《宁国市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问题自查工作方案》,对全市122个问题点位全面开展“回头看”,对发现问题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制定整改任务、标准、时限、责任“四项清单”,确保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三是狠抓问题整改。针对2021年安徽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加强对问题点位雨天的监管,加密检查、监测频次,严防环境风险隐患。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持续打赢升级版蓝天保卫战。继续落实“五控”措施。一是开展生物质锅炉专项整治。对部分企业组织开展专项监测,督促业主加快整治进度。二是完成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排及尾气监测招投标工作,配合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对我市两家机动车尾气检测线开展督查检查。三是整治城市扬尘。建立健全城管、住建、交通、环保等部门联动机制,不断加大建筑工地、道路及渣土运输扬尘控制力度。大气办不定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对发现的部分扬尘问题进行交办。四是开展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五是应对气候变化,上报更新4家省级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六是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经开区管委会完善重污染天气清单的编制工作。指导企业编制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清单申报。
2.持续打好升级版碧水保卫战。印发《2022年度宁国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明确24项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清单。一是做好省控、市控断面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专项排查整治,二是开展部分入河排污口巡查,共巡查入河排污口14个。三是继续通过政府采购,宁国市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交由第三方运维。四是加强城市内河开展水质监测,并对国控坞村断面和汪溪断面开展持续跟踪监测,及时掌握水质状况,排查、消除环境隐患。
3.持续打好升级版净土保卫战。一是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本季度新增一个地块(宁国市城南幼儿园地块)纳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并完成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经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以正式文件备案为未污染地块。二是开展宁国市2021年度用途变更为“两公一住”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经全面排查,共梳理14个地块纳入调查,截至目前,1个地块已完成调查;8个地块调查报告已出,待评审;5个地块正在现场调查中。三是开展农用地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工作。印发《宁国市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场检查涉重企业,摸排全市有色金属和石煤矿,共梳理5个矿区。四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申报工作。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准备,推进项目立项,编制有关申报材料,并上传至中央项目储备库。五是加强固废环境管理工作。持续推进2021年度宁国市一般固废申报登记工作,截止目前,共完成34家产废单位申报审核,1家经营单位申报审核。
(三)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1.开展系列专项检查。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污染源在线监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专项工作,1-3月份共下达责改通知书29件,行政处罚案件6件,处罚金额60余万元,其中查封扣押3件、移送行政拘留3件。所有案件均落实“双公示”要求。
2. 严格防范环境风险。重点关注2021年安徽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强化持续降雨期间对问题点位的专项检查,防止汛期对下游汪溪国控水质断面带来的极大影响。同时,做好应急备勤工作。
3.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2022年1-3月共登记受理环境信访件51件,已办结51件;关注网络舆情4件,全部办结。一方面,全力抓好信访矛盾化解,特别是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实行24小时值班驻岗制度,第一时间处理突发群众信访事件。另一方面针对所有信访件,实行局领导包保制,对来访群众,实行局领导接访制,对信访事项严格把关,严格调查,确保问题处理到位。
4.建立健全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和
检察
院、公安局之间的沟通联系,针对环境污染案件,多次开展
会商
,进一步完善相关证据材料,推进诉讼进程。
5.着力提升环境执法能力。全面启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创建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召开动员会,织分工,持续落实。
(四)强化生态环境监测
完成9个省、市控地表水断面和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季度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完成一季度3家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和5家入河排污口监测,督促指导相关企业
按排
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及时上传监测数据。开展港口湾水库水源地和畈村水库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验收工作。同时继续做好汪溪水质自动站、柏山水质自动站、宁阳学校空气自动站、气象局空气自动站运维保障工作。
(五)扎实开展疫情防控
一是对我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疫情防控隔离点、污水处理厂等相关重点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相关单位12家次,执法人员36人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指导,及时督促各医疗机构整改。二是加强局内部防控工作,加强内部工作环境消杀。三是严格落实外出报备、隔离制度和来人登记制度、备勤值班制度。四是做好宣传引导,明确专人动态发布中高风险地区名单。五是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局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报表。
(六)强化项目管理,高效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按照“一窗受理、后台办理、限时办结”的原则,一季度窗口受理承诺件24件,办理完结24件,其中报告书2件、报告表22件。二是强化排污许可工作。截止目前,我市共有265家排污单位取得排污许可证,对1家排污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808家排污单位完成排污登记。三是进一步对我市中介机构进行管理。组织召开中介机构座谈会,邀请省内专家对我市从事环评服务工作的中介机构进行业务培训,及时解决环评在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我局还做好“双招双引”工作。对于我局去年招商引资项目继续做好资料数据申报工作,做好跟踪服务,全方位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存在的各种困难。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七)稳步推进专项监督长制
全市按乡镇街道、园区划分网格129个,乡镇级监督长38个,村级监督长130个,监督员276个。乡镇级均成立了监督长制办公室并挂牌。为做好监督员选聘,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划分18个网格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网格体系,对企业开展集中成片式管理,并依托环保管家进行专项监督;部分乡镇(街道)根据辖区特点,单独设立工业集中区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选聘应急、生态、经发等部门负责人担任监督员。
二、二季度工作安排
(一)持续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是对照整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标准措施要求,挂图作战,实行每半月督查、调度一次,确保按期按质完成整改验收销号工作。二是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根据省级督察提出的“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要求,建立常态化自查机制,对各自领域全面开展督查检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任务、标准、时限、责任“四项清单”,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二)全力推进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编制《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方案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拟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应急减排清单,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排及尾气监测工作,做好中央环保项目资金库项目申报,促进企业提标改造,推进建成区面源污染源综合整治,加强施工工地扬尘防治,继续不定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巡查检查。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加强东津河坞村断面上游河道施工管理和汪溪断面上游涉磷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定期巡查机制,确保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继续对接安徽建筑大学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做好农村污水项目申报工作。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加强土壤环境重点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尽快开展2022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持续开展农用地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工作,现场排查矿区遗留固废堆场。
(三)持续强化生态环境风险管控。紧盯化工涉重行业企业,落实环境监督长制,持续开展“散乱污”排查整治,坚决遏制突发环境事件,筑牢环境安全防线。
(四)扎实做好环境监测工作。继续做好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等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和二季度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入河排污口监测,积极配合环境执法监测。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督促与指导,要求排污单位严格按照排污许可制度履行自行监测责任,并及时上传公开相关数据。完成2处水质自动监测站验收,做好国、省控自动监测站基础运维保障工作。
(五)强化项目管理与服务。深入一线服务适时走访联系建设单位,及时做好与建设单位的沟通,第一时间函告建设单位环评形式、审批权限、办事流程等,指导、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委托开展环评工作等相关服务。做好环评项目自主验收指导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第三方环评机构管理,确保项目环评质量。
(六)加快推进环境监督长制。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工作,全方位深入排查整治,切实维护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七)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隔离点的检查和应急处置,强化疫情期间的应急值班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制度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