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安徽材料工程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安徽省关于师德师风建设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立师德、正师风、强师能”主题教育活动落地见效,增强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含安徽材料工程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和校外教育机构在职教师。
二、评选名额
评选师德先进个人60名、师德标兵15名,共计75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定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2.严格遵守和执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无违反《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宣城市中小学教师师德“一票否决”制度(试行)》《宁国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中有关规定行为。
3.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刻苦钻研业务,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能,教学、科研成绩显著。
4.关心爱护学生,帮扶转化后进生,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教书育人、服务育人中为人师表,师德事迹突出感人。
5.廉洁从教,淡泊名利,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具有团队合作精神、集体主义意识和大局观念,尊重同事和家长,在师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6.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师德考核无“不合格”等次,且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7.积极参与各级教育部门开展的师德教育活动且表现突出。
8.同等条件下援疆、援藏教师,以及在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优秀者优先推荐。
(二)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在具备上述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从事迹特别突出、影响广泛、深受学生爱戴的教师中产生。
四、评选程序
1.学校民主推选。按照评选条件,学校进行民主择优推选,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等额确定拟推选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选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报教体局。
2.在学校推选的基础上,教体局组织评选,审核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不予递补。拟表彰对象确定后,在教体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教体局授予宁国市“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对事迹突出的“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推荐到宣城市参评。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教体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科室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2022年宁国市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人事科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校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遴选推荐。
2.坚持公正透明。各校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注重统筹兼顾。遴选推荐工作要统筹考虑,应向一线教师、村小和教学点教师倾斜。推荐人选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和时代性。
六、其他事项
1.各校要按时、保质、按名额报送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材料包括:学校推荐工作报告一式一份;师德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附件2)和师德标兵申报审批表(附件3)各一式两份;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并报送电子版;先进事迹材料、后进生帮扶转化材料各一式一份并报送电子版;个人师德档案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纸质材料须加盖公章。
2.推荐工作报告主要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事迹材料由被推荐人员所在学校撰写,必须真实具体、文字简洁、生动感人,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后进生帮扶转化材料由被推荐人员所在学校或被推荐人本人撰写(事迹材料、后进生帮扶转化材料用A4纸正反打印,标题二号宋体加粗,正文三号仿宋GB2312);个人师德档案可报送复印件。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上述材料请于8月22日前报送至教体局人事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宁国市2022年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推荐名额分配表
2.宁国市2022年师德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
3.宁国市2022年师德标兵申报审批表
4.宁国市2022年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推荐人选汇总表
2022年8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