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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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209-00037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负责人解读】关于《宁国市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程实施细则(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9-16 发布日期: 20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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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负责人解读】关于《宁国市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程实施细则(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9-16
发布日期: 2022-09-16
【负责人解读】关于《宁国市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程实施细则(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9-16 15:11 来源: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落实国家、省和宣城市关于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程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根据《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扶持科技创新若干举措的通知》(宁政规〔2022〕4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高价值发明专利在产业转型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宁国市经济建设发展提供创新内动力。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细则(暂行)办法。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综合我市实际,加快培育一批创新度高、保护范围合理稳定、市场发展前景好、竞争力强的高价值发明专利,充分发挥高价值发明专利在产业转型和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全面提高发明专利的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建设创新型知识产权强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坚实保障。

三、文件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市监知促〔2022〕1号)、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宣城市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市监函〔2022〕24号)和《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举措的通知》(宁政规〔2022〕4号)要求,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宁国市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程实施细则(暂行)办法》。2022年8月15日经宁国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正式印发。

四、总体目标

通过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专利创造实现量质齐升,企业发明专利海外布局意识显著增强,企业发明专利质押融资规模不断扩大,全市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逐年递增,力争到2025年全市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五、重点工作任务

重点工作任务主要围绕“促进高价值发明专利创造、鼓励海外发明专利布局、提升发明专利转化运用效益、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鼓励积极申报中国专利奖”等五个方面来进行。

通过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领军企业发明专利创造,推动发明专利海外布局,实施发明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提升发明专利价值,实现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进一步凸显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同时要加强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建立健全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市场运行机制和工作体系,促进更多政府优势资源向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集聚,加强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的规范、扶持和保护;加强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坚持整体谋划、协同推进、多方联动,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之间密切协作配合;加强创新驱动,重点突破,加强基础研究、注重原始创新,坚持提档升级科技创新“老字号”和培育壮大专精特新“新力量”,推进重点领域发明专利运用实现新进展。

六、保障措施和下步工作

(一)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战略工作领导组组织协调作用,推进发改、经信、教育、科技、金融等单位加大对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作支持力度,强化政策保障和资金供给。充分调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务必做好措施优化、服务提升、宣传培训和总结推广工作,确保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程实施方案高效落实。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作调研,摸清底数、掌握现状、了解需求,明确责任、时间和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优化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模式,推动高价值发明专利实施方案落地见效。

(三)创新服务方式。各单位要把本实施方案与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发明专利倍增行动的通知》《关于加强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相结合,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行动,建立《服务企业台帐》和《主题活动台账》,同时按季度报市场监管局备案。

(四)强化过程监督。各单位要对标下发的知识产权发展指导数,扎实开展发明专利申请倍增行动,实施发明专利流失防控行动。市场监管局将把发明专利倍增行动和发明专利流失防控效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相关指标之中统筹安排。

(五)大力宣传推广。各单位要及时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难点,研究分析解决的措施办法,总结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有益模式、典型案例、突出成效的推荐推广力度,不断提高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作的成效。

七、其它说明

解读机关: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党委委员、副局长 凌 国

政策解读咨询电话:0563-4039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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