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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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60X/202401-00134 组配分类: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派出机构、公共服务机构信息
发布机构: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机构职能目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04 发布日期: 2024-01-04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60X/202401-00134
组配分类: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派出机构、公共服务机构信息
发布机构: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机构职能目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04
发布日期: 2024-01-04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4-01-04 10:58 来源: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机构职能目录

序号 职能目录名称 法律依据 实施部门 联系电话
1 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构建全市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三定”方案》 总体规划科 0563-4037070
2 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 制定土地利用相关政策文件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三定”方案》 开发利用科 0563-4012799
3 研究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措施 国家、省、市林业主管部门文件精神 市林长办、改革与产业发展科 0563-4037069、0563-4011187
4 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和报批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按照新修正《土地管理法》实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皖自然资〔2020〕70号)》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关于提供建设用地审查要点的函(自然资用途管制函〔2020〕15号 )》
用途管制科 0563-4030761
5 拟定国土绿化政策并指导实施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 国土绿化与生态修复科 0563-4011173
6 编制宁国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上级有关规划编制要求 地质矿产管理科 0563-4012193
7 协调开展全市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保护地方测量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调查条例》、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调查监测科 0563-4012785
8 负责全市造林更新、抚育、采伐等营造作业设计和指导核查验收,参与各类林业专项调查、林业规划、数据采集及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修订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 国土绿化与生态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林业技术服务中心 0563-4011173、0563-4012710、0563-4011176
9 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政策法规科 0563-4012783
10 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监督检查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政策法规科 0563-4012783
11 建立全市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调查条例》、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调查监测科 0563-4012785
12 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做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工作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调查条例》、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调查监测科 0563-4012785
13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办法,组织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调查条例》、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调查监测科 0563-4012785
14 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及使用、更新、管理、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调查条例》、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调查监测科、不动产登记中心 0563-4012785、0563-4012136
15 负责全市范围内不动产登记业务(包括林权类登记业务)的统一受理、资料审核、登记发证、档案管理工作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然资源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 不动产登记中心 0563-4012136
16 承担全市重大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登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调查监测科 0563-4012785
17 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统计汇交工作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然资源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 不动产登记中心 0563-4012136
18 负责不动产登记政策宣传、业务咨询等工作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然资源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 不动产登记中心 0563-4012136
19 负责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和补办出让的受理、审核及上报审批工作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开发利用科 0563-4012799
20 负责建设用地供、用等情况的动态监测和监管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开发利用科 0563-4012799
21 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 制定土地利用相关政策文件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开发利用科 0563-4012799
22 组织制定基准地价,指导标定地价的评估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开发利用科 0563-4012799
23 承担市土地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开发利用科 0563-4012799
24 制定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总体规划科 0563-4037070
25 指导村镇相关规划编制、审查、实施和监督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总体规划科 0563-4037070
26 全市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工作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总体规划科 0563-4037070
27 拟定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开发利用科 0563-4012799
28 拟定年度土地收储计划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0563-4030831
29 筹措、管理、运作土地收购储备资金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0563-4030831
30 做好储备土地出让前期开发工作,为土地公开出让创造条件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0563-4030831
31 负责城区经营性用地出让后的交地工作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0563-4030831
32 负责土地收储动态监测网管理和维护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0563-4030831
33 负责组织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工作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用途管制科 0563-4030761
34 编制宁国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地质矿产管理科 0563-4012193
35 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计划 省政府下达《年度森林采伐限额计划》 森林资源管理科 0563-4012710
36 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审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建设工程规划科 0563-4037540
37 负责临时建设项目的审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审理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建设工程规划科 0563-4037540
38 负责道路、管线、铁塔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理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建设工程规划科 0563-4037540
39 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验线、验槽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建设工程规划科 0563-4037540
40 监督建设单位按规划许可的内容实施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建设工程规划科 0563-4037540
41 负责建设工程和市政项目竣工规划核实及合格证审查工作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建设工程规划科 0563-4037540
42 协助做好相关违法建设的认定工作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建设工程规划科 0563-4037540
43 组织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改以及审查、报批工作并监督实施,审理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三定方案》、《城乡规划法》 详细规划科 0563-4037942
44 负责城乡规划研究及成果转换,参与全市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参与重大建设项目选址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三定方案》、《城乡规划法》 规划信息编制研究中心 0563-4012597
45 统一组织申报信息化项目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三定方案》、《城乡规划法》 规划信息编制研究中心 0563-4012597
46 编制宁国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护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上级有关规划编制要求 地质矿产管理科 0563-4012193
47 组织实施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落实在建生产矿山边开采边治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上级有关规划编制要求 地质矿产管理科 0563-4012193
48 监督管理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计提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上级有关规划编制要求 地质矿产管理科 0563-4012193
49 组织指导全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具体负责全市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的审查、立项、指导实施、验收等工作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的通知》、《安徽省旱地改造为水田项目立项和验收指南(试行)》、《安徽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地块土地复垦工程验收暂行规定》、《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地块土地复垦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0563-4012749
50 指导植树造林、森林质量提升、退化林修复等生态保护工作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等 国土绿化与生态修复科 0563-4011173
51 组织指导全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具体负责全市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的审查、立项、指导实施、验收等工作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的通知》、《安徽省旱地改造为水田项目立项和验收指南(试行)》 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0563-4012749
52 负责组织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工作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管函〔2020〕34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方案论证审查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7〕1333号)》 用途管制科 0563-4030761
53 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和报批工作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管函〔2020〕34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方案论证审查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7〕1334号)》 用途管制科 0563-4030761
54 临时用地审批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皖国土资〔2010〕119号)、《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宣国土资〔2017〕284号) 行政审批科 0563-4012707
55 设施农业用地信息上图入库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助推乡村振兴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0〕3号)
行政审批科 0563-4012707
56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工作的通知》 行政审批科 0563-4012707
57 负责全市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宁国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自然灾害防治监测中心
0563-4012786
58 指导、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范和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地灾监测员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宁国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自然灾害防治监测中心
0563-4012786
59 组织地质灾害日常巡查、应急调查和灾情上报,协调、指导应急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宁国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自然灾害防治监测中心
0563-4012786
60 核定地质灾害,对农村切坡建 房简 易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宁国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自然灾害防治监测中心
0563-4012786
61 监督、检查全市地质灾害点的避让搬迁、工程治理项目的完成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落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宁国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自然灾害防治监测中心
0563-4012786
62 承担地质勘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地质矿产管理科 0563-4012193
63 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动态监管和信息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地质矿产管理科 0563-4012193
64 负责本级发证权限矿业权审批发证和延续、变更、转让审批登记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地质矿产管理科 0563-4012193
65 承担本级发证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和相关费用征收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地质矿产管理科 0563-4012193
66 组织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地质矿产管理科 0563-4012193
67 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造林工作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 国土绿化与生态修复科、绿化办 0563-4011173
68 指导开展森林经营、森林抚育和封山育林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 国土绿化与生态修复科 0563-4011173
69 负责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管理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 国土绿化与生态修复科 0563-4011173
70 指导商品林培育和开发利用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 国土绿化与生态修复科 0563-4011173
71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0563-4011176
72 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规划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协调区域间的联防联治工作 《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0563-4011177
73 承担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工作 依法行使森林植物检疫行政执法职能 依法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 《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0563-4011178
74 负责防治、检疫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 《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0563-4011179
75 承担本区域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有关的培训和社会化服务指导工作 《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0563-4011180
76 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计划,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 (林木采伐限额管理) 省政府下达《年度森林采伐限额计划》 森林资源管理科 0563-4012710
77 指导森林分类经营,负责天然林保护、公益林划定和建设管理,建立并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公益林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宁国市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宁国市深入推进农业保险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森林资源管理科 0563-4012710
78 负责天然林保护、建立并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天然林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和停伐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宁国市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宁国市深入推进农业保险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森林资源管理科 0563-4012710
79 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开发利用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安徽省野生动物赔偿办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森林资源管理科 0563-4012710
80 负责古树名木保护和修复等工作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 绿化办 0563-4011184
81 林地审批转报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 行政审批科 0563-4012707
82 组织编制相关自然保护地规划 《关于调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相关事业单位职责、机构和编制的通知》(宁编〔2019〕23号) 自然保护地管理站 0563-4011178
83 研究拟定林业优化资源配置、利用、建议及扶持政策 《关于调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相关事业单位职责、机构和编制的通知》(宁编〔2019〕23号) 林长制办公室、改革与产业发展科 0563-4037069、0563-4011187
84 国家、省、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 国家、省林业主管部门文件精神 改革与产业发展科 0563-4011183
85 国家、省级涉林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 国家、省林业主管部门文件精神 改革与产业发展科 0563-4011183
86 国家、省、市级涉林示范家庭农场申报 国家、省林业主管部门文件精神 改革与产业发展科 0563-4011183
87 国家、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申报 国家、省林业主管部门文件精神 改革与产业发展科 0563-4011183
88 宣城市级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及森林旅游观光示范点申报 国家、省林业主管部门文件精神 改革与产业发展科 0563-4011183
89 食用林产品土壤及产品质量抽样检测 国家、省林业主管部门文件精神 改革与产业发展科 0563-4011183
90 食用林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国家、省林业主管部门文件精神 改革与产业发展科 0563-4011187
91 经济林、竹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产业发展情况调查统计上报 国家、省林业主管部门文件精神 改革与产业发展科 0563-4011187
92 林业、改革、产业发展统计报表 国家、省林业主管部门文件精神 改革与产业发展科 0563-4011187
93 组织林业经营主体参会参展 国家、省林业主管部门文件精神 改革与产业发展科 0563-4011187
94 社会组织(协会)监督管理 国家、省林业主管部门文件精神 改革与产业发展科 0563-4011187
95 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国家、省林业主管部门文件精神 国土绿化与生态修复科 0563-4011173
96 负责林权抵押贷款的受理、咨询等业务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 不动产登记中心 0563-4012136
97 负责全市林业科技的宣传、普及、培训、咨询服务及林业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推广,组织实施林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 林业技术服务中心 0563-4011176
98 指导基层林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科技示范户开展林业科技推广活动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 林业技术服务中心 0563-4011176
99 组织林业科技人员参与林业科学研究,承担林业技术标准和森林认证管理工作 宁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 林业技术服务中心 0563-4011176
100 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宁国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自然灾害防治监测中心 0563-4012786
101 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宁国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自然灾害防治监测中心 0563-4012786
102 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宁国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自然灾害防治监测中心 0563-4012786
103 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宁国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自然灾害防治监测中心 0563-4012786
104 承担与周边省市县毗连地区护林联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宁国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自然灾害防治监测中心 0563-4012786
105 组织管理全市基础测绘和重大测绘项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然资源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 调查监测科 0563-4012785
106 审核管理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然资源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 调查监测科 0563-4012785
107 监督测绘和地理信息行业市场秩序,做好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市测绘活动、质量工作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然资源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 调查监测科 0563-4012785
108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动态管理巡查,落实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报告备案等相关规章制度,承担违法案件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相关条款 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0563-4012780
109 负责各类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举报受理;负责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公文制作和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 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0563-4012780
110 依法查验木材运输证件,检查珍贵、稀有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制止、暂扣违法运输的木材;严格履行森林植物检查职责,依法查处无植物检疫证运输木竹及其他森林植物行为;依法实施有关自然资源保护、木竹运输、森林植物检疫方面的行政处罚 根据《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 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0563-4012780
111 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承担法制审查、法律咨询以及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工作 承担行政执法听证及执法资格审查有关工作 承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政策法规科 0563-4012783
112 负责承担文秘、宣传、信息、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办公室 0563-4012777
113 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负责重要事项督查和考绩工作 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办公室 0563-4012777
114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审核等 负责组织系统学习培训和指导基层站所队伍建设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办公室 0563-4012777
115 承担目标考核、卫生健康、双拥、工会等工作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办公室、工会 0563-4012777、0563-4037073
116 承担党建和意识形态考核、权责清单、文明创建等工作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方案 党办室 0563-4012732

二、办公地址:安徽省宁国市外环西路和杨岭路交叉口 邮编:242300
三、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四、联系 电话:0563-4012777  
五、负责人姓名: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朱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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