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一是印发实施《宁国市关于全面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明确了2022年全市乡村生态振兴重点工作。二是出台《宁国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协助市委、市政府召开宁国市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和季度专题会议,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
(二)全力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一是强化调度。抓好牵头作用,进一步压实部门整改责任,明确了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实行周调度制,针对进展滞后的问题适时进行交办,上半年共下达各类环境问题交办单11件。二是突出重点。针对2021年安徽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我分局成立整改工作专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控措施,加强对问题点位雨天的监管,加密检查、监测频次,严防环境风险隐患。三是牵头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针对工业企业环境问题,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落实到乡镇、落实到人;充分利用第三方环保管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业企业大排查。四是会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对7个自然保护地开展排查整治,芝麻岭沙场、板桥听泉民宿、储家滩民宿等问题点位均完成整改。2022年我市应完成整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38个,已完成整改28个(18个已通过宣城市验收),剩余10个正在推进。
(三)扎实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
1.打赢大气污染防治升级版。一是印发《宁国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明确了各牵头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二是开展生物质锅炉综合整治,对部分企业组织开展专项监测,督促业主加快整治进度。三是谋划对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开展淘汰改造工作,计划淘汰改造建成区39台生物质锅炉,待上机批准。四是强化扬尘管控,不定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检查,特别是高铁施工现场的扬尘管控,上半年开展6次,交办问题6次 已全部整改;对复杂的交叉施工现场,市大气办及时召集相关市直相关部门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扬尘管控磋商会,商讨解决办法。五是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配合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对我市2家机动车尾气检测线开展执法检查,2家检测线操作流程均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排登记及尾气监测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尾气监测307台,下步将持续推进该项工作。六是协同臭氧和颗粒物污染防控,组织第三方对我市南山园区、河沥园区及城区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走航监测,进一步摸清园区企业污染排放状况及区域VOCs、PM2.5排放浓度变化情况,锁定PM2.5、VOCs等污染物高排放区域,并做好应对。七是落实属地责任,持续抓好秸秆禁烧工作,截至目前(7月25日) PM2.5平均浓度28.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92.3%。
2.打胜碧水污染防治升级版。一是对西津河、东津河、中津河、水阳江及港口湾水库的10个国控、省控、市控断面和两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每月一次的水质监测。二是完成一、两季度5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上半年15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外排废水监测、6家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和8家入河排污口监测,督促指导相关企业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及时上传监测数据。三是针对性地开展国控坞村断面和汪溪断面环境问题排查与跟踪监测,及时掌握水质状况。严守饮用水源安全底线,印发《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巡查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水源地巡查工作,明确巡查工作要求,提升水源地规范化管理水平。四是推动农村水污染防治。印发《宁国市2022年度农村环境整治、农村污水治理、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目前,各项年度任务正按计划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已通过政府采购,交由第三方运维,对其他污水处理设施督促所属乡镇政府加强整改、运维。五是完成宁国市农村污水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正在开展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申报工作。1-6月,地表水考核断面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3.打好土壤污染防治升级版。一是持续开展农用地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工作。按照《宁国市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工作方案》《宁国市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每季度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摸排全市有色金属和石煤矿并上报。二是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动态更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截至目前,共13个地块纳入调查名录,其中10个为未污染地块,3个污染地块正在有序推进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全面落实用途变更为“两公一住”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坚决防止违规开发利用事件发生。三是加强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和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目前已有2家企业完成2022年度土壤和地下水检测工作;5个尾矿库纳入“尾矿库监管系统APP”,其中4个萤石尾矿库已销库,1个为司尔特磷石膏堆场。四是推进宁国市生活垃圾填埋中心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和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申报工作。目前2个项目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经反复修改后重新上报中央储备库。
(四)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和帮扶。
一是进一步完善“双随机”名录,将失信、受过行政处罚的企业纳入“双随机”监管,适时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执法“夜鹰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下达责改决定书91件,行政处罚案件17件,处罚金额185.0144万元,取缔关闭“散乱污”企业14家。其中查封扣押4件、移送行政拘留3件。所有案件均落实“双公示”要求。同时,持续推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完成35家省级、10家市级企业初核工作,帮扶企业完成行政处罚信用修复8家次。二是全面启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创建工作。制定了执法大练兵和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召开动员会,细化组织分工,持续落实。三是扎实推进“三个全覆盖”。持续推进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推动在线自动监控数据应用于环境监督管理,配合第四方对全市污染源在线企业开展巡查工作,并督促整改49家次;接到省、市在线监控平台超标线索20条,并同步完成检查,其中立案调查3起。四是加强对涉磷污染源的环境监管,严防总磷超标。五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法暖企”活动。局班子成员带队对中鼎、保隆、紫燕等重点企业上门开展送法暖企活动。六是建立健全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和检察院、公安局之间的沟通联系,如陈长根非法加工作坊环境污染案件,多次开展会商,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证据材料,推进了诉讼进程。4月份,我局一名工作人员被检察院聘为检察官助理。七是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一方面,全力抓好信访矛盾化解,特别是两会、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实行24小时值班驻岗制度,第一时间处理突发群众信访事件。另一方面针对所有信访件,实行局领导包保制,对来访群众,实行局领导接访制,对信访事项严格把关,严格调查,确保问题处理到位。截至目前,共登记受理环境信访件147件,已办结144件,3件正在办理中,按时结案率100%;关注网络舆情28件,全部及时反馈。
(五)强化项目管理、排污许可与服务工作。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拓展环评告知承诺覆盖面,对医药制造业、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37类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实施告知承诺审批,积极推进豁免项目管理。截至目前,宁国市共有268家排污单位取得排污许可证,1826家排污单位完成排污登记;受理承诺件89件,办理完结89件,其中报告书4件、报告表84件,入河排污口1件,登记表备案332件。
(六)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一是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加强局机关及各分局办公场所的消杀和防控物资的采购与供应,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用移动互联网手段进行移动办公,尽最大可能推行“指尖办”、“在线办”,实现“不见面”办理业务,从源头上降低传染风险。二是多频次加强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废水、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废物日产日清,强化污水跟踪监测,做好闭环管理。
二、2022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1.狠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对照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及交办信访件和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整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标准措施要求,实行周调度。对已完成整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对上衔接,确保尽快通过验收销号;对暂未完成整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进度,督促加速整改。
2.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围绕“五控”,继续强化建成区生物质锅炉淘汰改造、施工扬尘管理,加大对渣土车、砂石车等车辆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检查执法力度,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非道路移动机械摸排及尾气监测、秸秆禁烧工作,更新完善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应急管控减排清单,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二是积极推进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抓好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继续做好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建立国控断面定期巡查机制,至少每周对断面开展巡查,对断面上游排口开展航拍、排查,对断面水质持续开展跟踪监测,在断面周边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在东津河坞村断面安装小型水质自动监测站,随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以进一步保障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在所有乡镇饮用水源地安装视频监控,确保饮用水安全,坚决打胜“碧水保卫战”。三是持续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和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推进“一住两公”地块和疑似污染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宁国市生活垃圾填埋中心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继续对上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申报,支持、配合乡投集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设计、勘探、测绘、建设等工作;强化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确保所产生危险废物全部得到规范处置,完成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任务指标,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
3.继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和帮扶。一是持续开展“双随机”及各类专项执法检查,紧盯重点行业企业,动态开展排查巡查,建立台账,坚决打击偷排、屡教不改的环境违法行为。二是继续按照“散乱污”大排查工作要求,常态开展生态环境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任务、标准、时限、责任“四项清单”,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三是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核查整改工作。四是持续强化生态环境风险管控,紧盯化工涉重行业企业,坚决遏制突发环境事件,筑牢环境安全防线。五是全力化解环境信访隐患,积极应对网络舆情,信访事项及时受理、交办,限时答复,严格落实重点信访件领导包保制、重复信访件销号制等,确保信访件数量较去年有所下降,按时办结率100%。六是进一步优化执法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大练兵活动,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水平,保持队伍政治化、正规化,推进“一改两为”全面落实。
4.扎实做好各项监测工作。继续做好空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和三季度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入河排污口监测及生态质量监测样地现场核查与点位核实工作,积极配合环境执法监测。
5.做好全市重点项目服务和审批工作。做到深入一线服务适时走访联系建设单位,及时做好与建设单位的沟通,第一时间函告建设单位环评形式、审批权限、办事流程等,指导、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委托开展环评工作等相关服务。进一步加强第三方环评机构管理。引导第三方环评机构入驻我市中介超市,确保项目环评质量和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