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街道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为做好气象灾害防御与处置,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依据《宁国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原则。坚持快速响应、协同应对,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气象灾害应急的现代化水平。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成立气象灾害防御领导组。组长:戴超,副组长:黄鹏,成员:吴梅、张继华、文高见、方玲、阮国慧、朱岩、谢一鹏、尹峰、王星、方佳溧、陈存安、吴建军、朱雪丽、周弘达、程堂艳、余志敏、王平、段相洋、秦慧敏、陆在平、吴韩芳、刘颖、蒯忠林、周永进、许祝还(城南学校)、朱建波(城西学校)、王云(公安派出所)、邵行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市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协调指挥街道气象灾害预防、预警工作;
(2)在发生重大气象灾害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重大天气变化过程中的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协调、指挥、督促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4)协助上级气象部门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和评估,及时上报气象灾害信息。
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王盼任办公室主任,会同各村(社区)和各成员单位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各项日常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平安建设部:(1)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负责受灾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上报和发布工作;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的生活救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储备救灾物资。
(2)负责灾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城乡管理部:(1)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地质灾害等信息,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2)负责街道树木的防风修枝,遭遇灾害时,及时通知供电部门切断电源;负责扶正和清理影响交通的树木。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森林分布及火情等信息,对易发生森林火情的地区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3)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农牧业生产等信息,对农业生产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4)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测预报、警报的制作和统一发布,为领导组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对水利工程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5)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环境监测等信息,对易遭受损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经济发展部:负责安排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学校:负责组织做好学校灾前预防和灾害防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灾害发生时在校学生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公安派出所:负责密切注视气象灾害事件发生时的社会动态,负责做好交通疏导,保障应急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事发地区。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各类治安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现场应急救援。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各部门、各成员单位应当制定和实施本辖区防御气象灾害的具体应急抢险预案,并报办事处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备案。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1、信息监测与报告。突发气象灾害发生后,知情单位和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警电话等多种途径报告有关信息。报告内容应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和特征、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预警预防行动。办事处气象灾害防御领导组及办公室对气象灾害信息进行研究分析,达到预警级别的,特别对可能达到重大、特别重大预警级别的,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前提下,应及时报告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应急准备工作。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防御指南,积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气象灾害的影响。
四、应急响应
基本应急响应。领导组及办公室严格按应急工作流程及时将各种气象预警信息提供给成员单位,并加强应急值守。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应按职责和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各村(社区)、成员单位应根据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电等气象灾害,按照本预案的要求采取相应的联动和应急响应措施。气象灾情信息实行直报制度。灾情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
应急值守。预案启动时,各村(社区)、成员单位的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全天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守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向上级气象主管机构报告。
指挥与协调。预案启动后,领导组及办公室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处置。气象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村委会和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并根据需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态扩大,努力减轻气象灾害损失。
应急安全防护。灾害发生地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必要的应急安全防护。根据预测预报信息,及时指导人员疏散,尽量避开灾害可能影响和波及的区域。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拓宽社会力量参与的渠道,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志愿者队伍和公众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处置。
气象灾害调查。街道平安建设部负责组织气象灾害调查,调查结果及时上报办事处。
新闻报道。根据应急指挥部要求,及时将气象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监测预警情况、灾害损失情况、救援情况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
五、后期处置
1、气象灾害的评估。街道平安部及时做好后期处置工作。一是要及时组织调查、统计气象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评估核实气象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办事处,必要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二是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应急领导组应及时对灾害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整个应急过程的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并进行整改,逐步提高应急工作的水平。
2、善后处置。气象灾害事件结束后,街道领导组和灾害发生地依法做好灾害救助和灾民安置、灾害现场清理等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六、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救援现场应与市应急指挥部之间保持通信畅通,灾害发生地负责协助现场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确保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可靠、准确地传递到相关村单位和人民群众。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应当及时将与气象灾害有关的信息向办公室报告。
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建立相应的物资数据库,并对其购置、库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3、应急队伍保障。各村(社区)和各单位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气象灾害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组建各类群众性的应急救援队伍,对突发性的气象灾害进行先期处置。
4、认真做好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治安、物资、经费和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七、监督管理
1、各村(社区)及成员单位宣传、培训。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课堂、版报、宣传手册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有关知识,使公众掌握正确的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技能。
2、预案演练。各村(社区)、成员单位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应急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办事处应急领导组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预警、救援应急演练。
3、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由于玩忽职守,导致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发生重大气象灾害后,对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干扰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