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水利工程)决算审计情况
发布时间:2024-02-22 14:54
来源:宁国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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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计单位:安徽正越会计师事务所
2、审计结论:宁国市水利局编制的城西湖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符合《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的要求。
(一)项目招投标情况
该项目由宁国市城西湖过程建设管理处项目法人,安徽省河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招标代理人,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具体包括城西湖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及勘察设计标。施工、监理及勘察设计标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在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机抽取5位专家评委进行评标,最终确定城西湖工程项目中标施工单位为安徽鲁班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标监理单位为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工程、中标勘察设计单位为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经审核,该项目的招投标程序符合《宁国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审批权限》及《宁国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及货物和服务项目交易操作规程》的要求。
(二)项目合同管理情况
项目法人根据该工程建设的需要及管理要求,与设计、勘查、监理、施工、审计等单位均签订了相应的合同及补充协议。
在整个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宁国市水利局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我们在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合同纠纷。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的财务核算基本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会计核算较为真实、完整;资金管理实行报账制,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按照先建设后拨付的原则,根据“施工企业申报,监理复核,业主代表审核,项目法人审批,财政支付”的程序分期报账,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支付工程款,账目清楚、规范;会计档案完整,原始凭证齐全。
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自觉履行职责,重视工程管理,严格按照《宁国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审批权限》及《宁国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及货物和服务项目交易操作规程》的要求组织项目招投标。财务核算基
本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账目清楚、规范,会计档案完整,原始凭证齐全。整个项目基本按照批复的概算和投资计划组织实施,项目投资控制在概算范围内。项目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符合设计要求
3、财务决算金额:4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