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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141/202301-00017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宁国市科技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宁国市科技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1-16 发布日期: 2023-01-16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141/202301-00017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宁国市科技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宁国市科技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1-16
发布日期: 2023-01-16
宁国市科技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09:34 来源:宁国市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可在宁国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12号,电话:0563-4022858,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对需主动公开信息及重点领域信息做到及时、严格、有效、完整四项原则。主动公开工作推进栏目44条,防震减灾栏目29条,机关建设栏目36条,主动回应栏目13条,互动回应栏目11条,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栏目20条,各类政策解读18条,完成科技局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综合各栏目总计公开506条,累计点击量10万余次。根据《宁国市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我局主要涉及任务分工为:围绕深入实施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计划,集中公开推动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进展、项目落地信息。2022年度我局均按要求完成任务,高质量发展栏目公开信息15条,其中政策举措栏目7条,执行落实情况栏目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布依申请公开流程图,规范工作流程,畅通申请渠道,2022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局对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信息保密审核的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本年度无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设有政务公开专栏,按要求规范运营宁国科技微信公众号,2022年度更新内容278条,点击量15000余次,及时回复网友留言,认真听取网友意见和建议,加强政民互动。

(五)监督保障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各级最新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对测评反馈问题,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清单,确保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主动接受社会评议,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来源存在缺口,内容较单一,部分内容更新不及时。二是思想认识尚待提高,部分人员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提供信息不够主动、及时。三是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度低,缺乏参与感。

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拓宽信息来源渠道,不断完善和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办的要求,主动及时更新信息。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制度,不断提高对政务公开的重视度、熟悉度。三是强化公开力度,立足社会需求,不断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公开信息的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总结本地本单位在基层政务公开、政策咨询服务、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创新做法:一是不断拓宽政务服务公开渠道。为了让更多的企业及时全面了解我局政务公开内容以及惠企政策,让惠企政策走进千家万企,借着高企大走访活动开展了政务公开政策宣传活动。二是推动公开专区标准化。根据要求将政务公开专区设在局办公室,依托办公室的内衔外接工作职能,让来访企业可以多途径、全方位的了解各类政务政策。三是落实政务公开专业化。落实专人负责公开的各项工作和受理反馈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不定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馈,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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