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要求,现将我委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 获得上级荣誉及表彰情况
1.上级荣誉
(1)在全省2021年重点项目工作考核县(市、区)中位列第五;
(2)在2021年度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中位列第十八;
(3)获得2022年一季度全省投资“赛马”激励。
2.本级荣誉
(1)荣获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2)荣获2021年度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征收征迁工协保先进单位;
(3)荣获2021年度平安宁国建设先进单位;
(4)荣获2021年度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5)荣获2021年度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稳步推进宣绩高铁项目工作。一是扎实开展宣绩高铁(含皖赣改线)征地拆迁验工计价工作。截止目前,宣绩高铁征地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对上协调开展厂矿企事业单位征拆验工计价工作。累计完成征拆验工计价3.6590亿元,其中征收土地1914亩,计价1.0296亿元,征迁房屋54966平,计价2.4365亿元。皖赣改线征地拆迁工作除部分铁路资产外已基本完成,正在推进征拆验工计价工作。累计完成征拆验工计价3.3244亿元,其中征收土地1223亩,计价0.6897亿元,征迁房屋15888平,计价0.8565亿元。二是着力推动宁国至临安城际铁路项目、宁国南站预留宁国—临安城际铁路接口工程的前期工作。目前正在对接省铁办、铁路主管部门,争取早日将项目纳规并实施接口工程。三是全力保障宣绩高铁项目(含宁国改线)建设外部环境。及时开展涉铁信访、政民互动及市长热线调查答复,协调化解矛盾纠纷;配合开展宣绩高铁(含宁国改线)项目“三电”迁改工作;推进项目外部环境整治,牵头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对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文明创建、疫情防控、防汛及施工环境的督查检查。
2.有序开展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工作。一是高效推进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开工建设。积极配合省能源、国网新源、华东院等单位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加快各项专题的编制、组卷、审查及审批,并于今年7月正式取得省发改委核准批复文件;截至目前,完成征迁房屋签约154户、完成进度101.3%,拆除房屋68户、完成率44.16%,拨付资金3298.47万元;土地完成征收3157.11亩、完成率92.4%,拨付资金14198.59万元;墓穴签约237穴;同步启动电站对外衔接道路(宁虹路)、复建道路工程、移民安置区建设、供水工程建设等工作。二是加快推动龙潭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预可研、可研编制。预可研勘察于3月启动,9月完成钻探外业工作,完成钻孔47个,累计进尺3325.64m,完成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力争11月完成预可研审查工作;可研阶段准备工作同时启动。目前已投入下水库钻机4台,启动下水库(坝)10孔,完成7孔,累计进尺713.2m;探洞累计进尺125.8m。同时,开展可研招标前期工作。三是开展新一轮抽水蓄能电站站点选址谋划。统筹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地及基本农田等制约因素,初步确定了甲路、南极、上坦三个站点选址,并将抽水蓄能电站新选址生态红线、移民数量等情况反馈至华东院,确保能够选取最优站点进入规划。
3.持续加强经济指标分析研判工作。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平稳运行。1-9月,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4.8亿元,同比增长11.8%。预计2022年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0亿元,增长13%以上,预计增幅位居宣城市前三位。二是民间投资稳步增长。1-9月,我市民间投资完成140亿元,同比增长9.9%。预计2022年民间投资增长10%以上,增幅位居宣城市前三位。三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同步提升。1-9月,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上报产值261.2亿元,同比增长18.3%,预计2022年全年战新产值增长16%以上,占规上工业比重56%左右,增幅及占比均位居宣城市前三位。四是高技术产业投资趋势向好。1-9月,全市上报完成高技术产业投资10.5亿元,同比增长127.9%。预计2022年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10%左右。五是服务业增加值有序推进。1-6月完成服务业增加值79.6亿元,居宣城市第3位,同比增长1.4%,居宣城市第4位。六是单位GDP能耗目标预计达成。1-6月全市能源消费总量88.6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单位GDP能耗0.4195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5.7%。预计2022年能源消费总量177.8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3.1%,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3.7%,能够完成全年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4.全力增进三级重点项目工作。一是省重点项目184个,年度计划投资104.5亿元。1-9月完成投资111.9亿元,投资完成率107.1%。计划新开工项目64个,已开工项目65个,计划内开工率95.3%。计划竣工项目22个,竣工项目23个,计划内竣工率63.6%。二是宣城市重点项目132个,1-9月预计完成投资107亿元,占年度计划的98%,新开工项目67个,占年度计划的100%,竣工项目31个,占年度计划的103.3%。三是市本级重点项目168个,总投资80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3.7亿元。1-9月完成投资83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7.1%。其中83个工业发展类项目完成投资27.8亿元,占年度计划的75.7%;59个城市建设类项目完成投资48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3.3%;26个乡村振兴类项目完成投资7.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4.5%。
5.积极做好项目谋划及对上争取工作。一是强化项目包装谋划。会同相关部门围绕城市建设、交通水利基础设施、乡村振兴等领域谋划储备重点项目共32个,总投资645.3亿元。其中,总投资74.5亿元的龙潭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完成预可研阶段地质勘察外场作业,正在开展可研阶段探洞工作;总投资45亿元的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已完成公司注册,准备启动试点工作;总投资21.9亿元的万家水库项目正在开展各专项报告编制工作,预计2023年开工建设。二是对上争取专项申报。已申报并于近期通过评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3个,计划总投资15.74亿元,拟申请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9.7亿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宁国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及年产10万吨畜禽产品冷链加工配送项目已向农发行申请政策性基金共计15.7亿元。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项目上报推荐5个,计划总投资1.78亿元。
6.集中抓好项目备案、审批及核准工作。一是加强项目预审。在项目预审中结合各部门职能针对项目准入、立项、环评、安全生产、选址、土地报批、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提出具体预审意见,从项目用地、能耗指标、产业准入、亩均效益、环保政策等方面对项目可行性逐一进行综合评审。做好项目引进前的预审和研判,把一批小项目、污染项目和不符合产业导向的项目拒之门外,从源头保障我市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企业投资服务,坚持以营商环境为导向优化企业投资审批服务,实行一次性告知。截至目前全市(除经开区外)投资项目办结数量166件,总投资196.66亿元,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审批75件,总投资56.17亿元;备案91件,总投资140.5亿元。三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坚持“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实现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全程网上办理。按照“最多跑一次”、“减证便民”的改革目标,继续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中介服务事项,尽可能的减少材料申报多的问题、再造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推动实现“放管服”。
7.严格把控能源产业发展与能耗监测工作。一是指导长输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保障天然气长输管道宣宁黄干线(宁国段)安全运行。组织构建市、乡、村与企业联动机制,督促长输企业履行安全生产和保护主体责任。二是加快推进宁国港口生态产业园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会同国源公司编制完成我市屋顶分布式光伏整市推进试点方案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完成七批次52个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请审议、转报备案工作。指导国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申报1200万充电桩领域设备购置更新贷款财政贴息。三是牵头完成《宁国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收集编制所需相关规划、能源消费数据等资料,正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撰写实施方案初稿。四是强化企业用能管理。严格执行《宣城市能耗双控工作制度》,落实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制度。严守项目预审关,重点关注项目的单位产出效益和能源消费总量以及单位能耗等关键指标。多部门建立紧密协作机制,压实重点工业乡镇、园区节能管理的属地责任,充分激发企业节能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实施多种节能降耗措施。
8.指导开展价格监测和认证工作。一是疏导天然气价格矛盾。受国际原油价格上涨及疫情影响,供气企业购销价格严重倒挂。为积极疏导价格矛盾,保障供气,考虑非居民用户承受能力和营商环境,4月1日后仍按冬季保供价格4.14元/立方米执行,不再下调价格。二是启动“惠民菜篮子”民生工程建设。多部门联合出台《宁国市“惠民菜篮子”运营实施方案》,争取财政部门追加专项经费用于保障“惠民菜篮子”门店(专区)”的建设及运营,并开展“中秋·国庆”惠民菜篮子活动。三是启动价格临时补贴发放联动机制。牵头联系市人社、民政等部门对城乡低保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特困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累计发放25028人次,发放金额82.5252万元。四是调整出租车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及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费标准。在成本测算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实施巡游出租汽车临时燃料附加费政策,同时参照宣城市收费标准,对我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进行调整。五是对涉企违规收费进行专项整治。开展交通物流、水电气暖等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清退宁国水务、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自查自纠涉及违规收取计量装置费用、建筑区划红线外工程安装费用共计128.01万元。六是开展价格认定工作。1-10月涉案价格认定44起,总金额119.89万。涉税价格认定3起,总金额584.23万元,苗木价格审核2起。同时进行油菜籽、中籼稻、上半年生猪成本直报调查工作,发布《宁国价格信息》9期。
9.不断完善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一是抓好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目前2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问题已基本完成,完成率100%,制定整改措施106条,出台改革措施1条,开展专项治理2个,针对地方粮食储备管理体制、粮食监管机制等重点领域制定8项长效机制。二是做好国有粮食企业改制及自检自查。将宁国市省级粮食储备库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市属国有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公司党支部。制定印发《2022年宁国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检查工作领导组,指导企业开展全面检查。三是扎实做好夏秋粮收购工作。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对今年夏秋粮种植、产量及收购等情况展开调研,同步做好国有粮食企业仓容准备、国家最低价粮食收购政策宣传及多项保障农民利益政策制度出台工作。四是履行政策性粮食定向销售出库监管及储备落实。履行2261吨政策性粮食定向销售出库监管和350吨成品粮、100吨油脂代储工作。五是落实安全生产、安全储粮监管及科普宣传职责。今年以来开展联合监管检查8次,双随机检查1次。确保政策性粮食仓储企业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同时,联合各相关部门、属地单位举办形式多样的粮食科普知识宣传活动,讲解国家粮食政策,普及科学食粮、节约粮食相关知识。
10.全面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工作。一是推深做实宁国-安吉生态绿色一体化合作。已同安吉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在城市管理、文旅协助、生态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签订专项合作协议,以东津特色产业园为依托,积极对上衔接,正谋划建设皖浙产业合作示范区,同时宁国至安吉高速已经累计完成投资9.2亿元,占总投资的60%。二是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园区工作。立足我委职能,配合宁国经开区在省级以上园区综合考评中取得全省第18名名次,获得2022年省级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奖励资金100万元。同时协调推进全省首批园区“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截止目前园区已出让“标准地”1450.39亩。三是梳理摸排我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项目。成功将宁国抽水蓄能电站、G329小汪村至云梯段改扩建工程列入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重大项目库(表)》中。
11.扎实开展社会信用工作。一是常态化“双公示”信息及新增行政强制等5类行政信息归集推送。加强“7天双公示”工作,做好2021年以来全市行政强制等5类行政权力归集上报,及时与政务公开平台进行数据对比。截至目前,我市共归集行政处罚信息1311条,行政许可信息11093条。新增5类行政权利归集公示70条。二是开展失信专项治理、信用修复工作。制定印发《宁国市信用修复手册》,协助有信用修复需求的社会法人开展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工作。截止目前,修复企业信用150余家,共计216余条失信信息。三是开展诚信宣传活动。牵头开展信用宣传月工作,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暨“信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联系融媒体中心,开设“诚信建设万里行”专栏,对接诚信公益协会组织常态化信用宣传工作。
12.继续巩固军民融合工作。一是引导组织企业“民参军”。根据《宁国市军民融合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建立宁国市民参军单位名录,目前“参军”企业库共有企业11家,为我市军民融合企业发展做好基础。二是及时解决企业诉求。第一时间对接省级相关部门对企业进行政策答疑,为企分忧解惑。同时,指导军民融合企业开展军民融合引导资金项目及“民参军”项目申报工作。三是做好对军民融合企业监管、服务及各类数据统计。组织企业对省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评,会同生态环境分局就军民融合企业排污问题进行联合执法,按时统计报送我市各类军民融合相关数据。
13.切实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工作。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实施意见及重点任务。牵头起草《宁国市关于贯彻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贯彻落实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实施方案及重点任务,积极参与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塑料污染防治工作,对中央环保督察、省长江经济带环保交办问题、群众来信等问题进行整改销号。二是配合实施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扫尾,开展国家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申报;完成宣城市乡村振兴战略指标落实情况及评估总结,指导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千亩村中桥至河边水渠硬化工程。三是做好农经领域专项申报准备。组织市应急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成功申报宣城市航空护林站项目,成功争取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1600余万元(首批1000万元资金已下达),督促市应急局加快前期准备工作,确保12月底前开工建设。
14.统筹推进其他中心工作。今年以来,我委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政治为统揽,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统战、意识形态、工青妇等工作,积极落实文明共建、法治建设、安全生产、双拥、征迁协保、招商引资、信访综治、疫情防控、营商环境、四送一服等工作。
二、2023年工作安排
(一)坚持稳中求进,确保完成全年任务
一是加强指标研判及资金争取。结合当前经济发展新局势,认真分析地区生产总值、服务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能耗等指标运行走向,做好分析研判,并横向、纵向对比,力争在上级对我市考核中取得好成绩。同时,积极争取社会事业、服务业中央预算内资金及服务业国家级、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协调经开区管委会做好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省级“两业融合”试点园区、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对上协调考核及各国有公司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工作。
二是做好企业摸排及项目入库。充分发挥牵头职能,会同属地、统计、税务等相关部门,瞄准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认证做好规上企业摸排工作,及时入规纳统。认真开展项目谋划,梳理各类项目,强化前期工作推进,指导各部门筛选重点项目进入三级重点项目库。严格落实项目调度机制,做好各类项目的分级分类分层调度,建立重点项目台账制度,着力解决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推进等各个环节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三级重点项目有序推进。以考核促推进,依据考核办法分季度对牵头单位、属地单位和配合单位分类进行考核。
三是推进资源节约及生态保护。分析研究上级重大政策导向,围绕乡村振兴、生态文明等方面,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做好2023年环资、农经领域有关专项申报前期准备工作。扎实开展环资等重点领域对上项目争取,重点启动建设宣城市航空护林站项目,确保中央预算内资金争取工作取得新进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长江经济实施意见(升级版)文件精神,牵头推进七大任务等重点工作。加强新能源领域(光伏、生物质发电等)政策宣传,谋划储备一批新能源领域重点项目,统筹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加快实施宁国经开区港口园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
四是圆满完成各类考核。我委承担宣城市目标考核任务20项,同时牵头省县域经济、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等工作的考核任务。我委将积极主动做好对上衔接和横向比较,全力以赴完成考核工作,力争各项考核取得好成绩。
(二)坚持干在实处,全面推动项目建设
一是开展项目谋划及对上申报。坚持以中央、省政策导向,着眼城市更新、环境资源、乡村振兴等中央预算内项目、“三重一创”、专项债、企业债、军民融合等领域,会同相关部门包装推进一批项目积极对上申报,力争更多项目挤进中央、省资金盘子,持续推进宁国至临安城际铁路项目谋划工作,争取宣绩高铁宁国南站预留宁国-临安城际铁路接轨工程实施。同时协调做好园区转型升级工作。
二是着手牵动性项目建设。指导属地全面完成宣绩高铁(含皖赣改线)征地拆迁工作,完成征拆验工计价,重点做好边角地、补征地等征收工作。配合中建三局、中国铁设及中铁五局做好宁国南站站房施工建设及内部装修及机场路施工建设。协助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工作领导组开展移民搬迁安置、移民工程建设、专项设施复建、道路复建等工作,协调安徽宁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加快筹建期项目建设。继续对接预可研编制单位,力争2023年底前完成龙潭抽水蓄能电站可研编制工作。
三是强化项目对接服务。继续推进项目预审工作,从源头上对项目进行把关,提高项目质量,避免资源浪费。从项目准入、立项、环评、安评、选址、土地报批、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提出具体预审意见,同时根据能耗“双控”要求,严把能耗关,严控高耗能项目行业新增产能。
四是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工作。继续推深做实宁国-安吉生态绿色一体化合作,围绕两地签订的战略框架协议和多个专项合作协议,在基础设施、文旅、产业合作等多个领域力争取得更多实质性成果。全力推进我市列入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重大项目库(表)》的宁国抽水蓄能电站、G329小汪村至云梯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
(三)坚持统筹兼顾,充分发挥部门职能
一是完善价格预警机制。做好粮油蔬菜肉禽蛋等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为上级部门出台保供稳价政策提供决策参考。根据宣城市CPI中食品价格指数上涨情况,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特困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合理疏导天然气价格矛盾。同时推进我市2022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二是完善粮食物资管理保障。加强粮食流通统计、市场监测预警工作,强化预期管理。加强粮源组织调度,做好重要时段、重大节日市场供应工作,确保粮油供应充足、市场平稳,做好救灾物资储备与管理工作。创新推动粮食企业发展转型升级,健全粮食和物资应急保障网络体系,提高应对能力和实战水平,推广应用绿色生态储粮新技术,提高粮食仓储管理水平。强化常态化执法监管,执行“一规定两守则”,强化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安全储粮、安全生产及仓储管理规范和行为准则。
三是增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构建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营造我市一流的营商环境,通过社会信用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维护市场秩序,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四是深化军民融合工作。坚持以习近平强军思想为指引,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服务军民融合企业,激励更多企业参与军工领域,开拓军工市场。推进全市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组织申报和争取国家、省军民融合专项资金。持续推进“双拥”工作。扎实做好国防潜力经济调查工作,配合人武部完成“一委六办”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