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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212-00026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 的通知 文号: 宁政办秘〔2022〕88 号
生成日期: 2022-12-01 发布日期: 2022-12-01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212-00026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 的通知
文号: 宁政办秘〔2022〕88 号
生成日期: 2022-12-01
发布日期: 2022-12-01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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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1 15:25 来源: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派出机构:
  《宁国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 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2 月 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国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及《宣城市职业病防治“十四 五”规划》,进一步提升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按照《宁国市 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健康宁国行动实施方案》有关 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 一 ) “十三五”期间取得的工作成效
  职业病防治是健康中国、健康安徽、健康宁国建设的重要基 础和组成部分,事关广大劳动者健康福祉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大局。 宁国市“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深 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全面实施《宣城市职 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强化监督管 理,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0 年 7 月 3 日、2021 年 8 月 30 日国家卫健委《卫生健康工作交流》第 66 期和第 131 期,先后以《安徽省宁国市蹄疾步稳 有序推进职业健康监管工 作》《安徽省宁国市以职业健康监护为切入点 着力破解职业健康 难题》为题,对我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进行了两次专题推介。2021 年 6 月,《宁国市筑牢职业病防治屏障 护航劳动者健康幸福》入 选《安徽省民生工程典型案例选编》,为全省自2018 年实施职业 病防治民生工程以来,唯一入选的典型案例。
  1.职业病防治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市政府及时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 会议先后对我市职业健康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市政府先后投 入 200 余万元财政资金,对 569 家企业开展了全面的监督检测和 隐患排查。机构改革后,市政府及时明确了市卫生健康、人社等 15 个市直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职业健康监督 管理职责。
  2.职业健康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卫健委及所属执法大队分别 设立了专门的监管科室,现有监管人员 6 名;经开区管委会安监 局设立了职业健康科,各乡、镇、街道和行业管理部门均明确了 责任科室或部门,安排了 1 至 2 名职业健康专 (兼) 职监管人员, 监管执法能力不断提升。完成全市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 任务,开展矿山、冶金、铸造、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尘毒危害 专项治理,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做到监 督检查全覆盖,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用人单位危害劳动者健 康的违法违规行为逐步减少,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3.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断落实。 “十三五”期间用人单位对工 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以及维护劳动者身心健康的责任 感逐步增强,配备了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劳动者的职业健 康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全市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病 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 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情况均达到目标要求,特别是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人数由 2015 年的 6122 人上升到 2020 年的 26710 人,增加了 336%。
  4.职业病防治宣教培训发挥成效。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 街道联合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安康杯” 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加 大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培训力度, “十三五”期间我市共开展职业健康管理业务培训42 场(含线上培 训 ),培训课时 195 学时,培训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5295 人次。
  (二) “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健康 需求的日益增加,我市职业健康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一是 尘肺病防控压力大。 我市工业经济发展起步早,上世纪 90 年代 大量农民工从“田间”到“车间”,长期接触矽尘、噪声危害,部分 行业企业几十年粗放式发展所积累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正逐步暴 露,特别是耐磨铸造行业尘肺病防控形势仍十分严峻。二是职业 健康管理能力滞后于产业承接转移。近年来,随着产业转移流转 至我市的数以万计的外省农民工,也多为长期接害人员,事故隐 患较为突出,职业病频发、高发风险较大。 三是新型职业病日益 凸显。随着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广泛应用,新旧职业病危 害日益交织叠加,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病防控难度加大,工作压 力、肌肉骨骼疾患等新职业病危害严重,给职业健康工作带来新 挑战。 四是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重视程度不高。很多用人单位特 别是小微企业职业病防治意识淡薄,职业病防治工作基础差,劳 动者培训率低,防护意识差,职业健康权益保障存在薄弱环节。 五是职业病防治专业力量相对薄弱。职业病危害涉及多个行业领域,接触人数多,监管人员不足且身兼数职,人员专业性还有待 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现象依然存在。六是职业健康监管 合力有待加强。部分单位的职业健康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职业 健康工作责任体系、综合防控机制尚需完善,纵向推进、横向协 调的工作格局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总体要求
 ( 一 )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 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推 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健康宁国”建设 总体要求,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重点疾 病、重点环节,依法防治、源头治理、综合施策、联防联控、系 统推进,努力构建标本兼治、防治协同、上下贯通的政策机制和 工作机制,增进广大劳动者的健康福祉。
  (二) 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分类 指导,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针对重点行业、重点职业病危害和 重点人群,督促和引导用人单位采取工程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 个体防护和科学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 件。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提升监测评估、工程防 护、诊断救治能力。
  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聚焦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 深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持续推进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等危害治理,强化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评估。突出传统职业 病防治,预警新的职业病危害,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实 现科学管理、精准防控。
  坚持改革创新,综合施策。深化法定职业病防控,开展工作 相关疾病预防,推进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 经济、信用等政策工具,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发挥行业协 会的自律作用和技术服务机构的支撑作用,为职业健康工作提供 有力保障。
  坚持依法监管,落实责任。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 标准规范,坚持依法防治,落实责任,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坚持 约束和激励并重,落实地方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人 单位主体责任,合力推进职业健康工作。
  ( 三 ) 规划目标
  到 2025 年,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职业病危害状况 明显好转,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显著改善,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 理进一步规范,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职业健康监 管体系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执法能力、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 断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 提高。

“十四五”职业病防治主要指标

标值

1

工业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率

80%

2

重点行业矽尘、二甲基甲酰胺危害防护治理达标率

85%

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

85%

4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

≥95%

5

工业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率

≥98%

6

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85%

7

重点行业企业劳动者防噪声耳塞或耳罩正确佩戴率

80%

8

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90%

9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

85%

10

疑似职业病诊断完成率

≥90%

11

职业健康违法案件查处率

100%

12

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

≥90%

13

尘肺病患者集中乡镇(社区) 康复服务覆盖率

≥90%

14

推动1-2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

-

  三、主要任务


  ( 一 ) 深化职业病危害预防治理。在宣城市指导下,在产业 转型升级、标准规范制定、技术升级改造和中小微企业帮扶方面 统筹考虑职业健康工作。 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等职业 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 专项治理。组织对“十三五”时期新报告职业病较多的合成革、耐 磨铸造、汽车零部件等行业用人单位开展重点治理。强化用人单 位主体责任,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 护设施“三同时”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 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健康培训等制度。建立中小微企 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听力保护行动,从噪声危害监测、健康教育培训、听力保护指导及效果评估、早期健康 筛查、临床诊断治疗等关键点预防和控制噪声危害。加强职业活 动中新发现危害的辨识评估和防控,开展肌肉骨骼疾患和职业紧 张等防治行动。按照“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职业 健康”的原则,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公路建设施 工、机动车维修、 电力、 印刷等职业健康工作薄弱行业落实职业健康管理,督促上述行业用人单位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

  (二)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 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在全社 会营造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文化氛围。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 企业、机构和学校等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倡导健康工作方 式。实施职业健康培训工程,加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 康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劳 动者全员培训。加强医疗机构重点科室医务人员的职业病法规、 职业病诊疗知识宣传培训,提升临床医务人员及时发现、报告疑 似职业病和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意识和能力。探索将健康企业建 设情况纳入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因素,充分发挥工伤保险浮动 费率在推进健康企业建设方面作用。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内容,研究制定重点行业领域健康企业建设指 南,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建设整洁卫生、绿色环保的健康环境,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完善 职业健康监护、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控、心理健康辅导等健康服务, 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包容的健康文化,建设一批健康企业。加强 重点行业职业人群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支持鼓励矿山、汽车零 部件、化工、橡胶、建材、建筑施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学校、 公安、救援、交通运输等单位,积极开展“职业健康达人”评选推 荐活动。
  ( 三 ) 强化救治措施,提升职业病患者保障水平。加强体检 机构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疑似职业病的报告与告知的监督检 查,对用人单位疑似职业病诊断安排情况进行跟踪闭环管理。加 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完善监测政策和监测体系,扩大监测 范围,开展风险评估,提高预警能力。持续实施尘肺病等重点职 业病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将尘肺病等职业病严重的重点行业 职工依法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做好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 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 医疗救助、社会慈善等有效衔接,有 效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实施尘肺病筛查与随访,加强尘肺病等 患者的救治救助,推进医疗、 医保、 医药联动。充分发挥南山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尘肺病康复站作用,提升尘肺病患者康复服务能 力,改善尘肺病患者生存质量。落实属地责任,对无法明确责任 主体的尘肺病患者,依法开展法律援助,按规定落实医疗救治、 生活救助等政策,减轻患者医疗与生活负担。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 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 四 ) 强化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按照监管任务与监管力 量相匹配的原则,建立健全市级、经开区管委会并向乡、镇、街 道延伸的职业健康执法体系,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提升职业健 康执法队伍和执法协助人员的装备水平。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 公开”为基本手段的执法机制,围绕“十四五”职业病防治主要指 标,加强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风险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 项 目 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职业病危害因素 定期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监护等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执法。 推进分类分级监管执法,探索建立互联网+监督执法、现场执法 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执法模式。规范用 人单位劳动用工,加强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伤保险等监督管 理。继续在重点行业中推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 体合同,督促用人单位认真履行防治责任,增强劳动者职业病防 范意识。督促指导国有企业和大中型企业率先依法落实职业病防 治责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提升监管和执法效 能。依托国家卫健委每半年开展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不达标企业 信息报送工作机制,推进职业健康不良信用记录、失信惩戒及信 用修复体制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五 ) 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大职业健 康检测评价、工程防护、诊断救治等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健 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完善职业健康专家库和专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健全以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 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为主体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依托现 有医疗资源,基本建成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的职业病及危害 因素监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支撑网络。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职业 卫生技术服务。加强职业病防治服务质量控制,实施职业卫生技 术服务机构违规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对存在违规不良行为严重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施重点监管。

  四、保障措施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职责
  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把职业健康工作列入重要 议事日程,将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 规划,严格落实监管职责,确保规划各项任务指标如期实现。建 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目标和责任考核制度,继续将职业健康工作 纳入卫生健康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健全 完善考评指标和责任制度。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 筹领导和协调推动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职 业病防治相关工作,加强联防联控,形成防治监管合力。
  (二) 加大经费投入,确保任务完成
  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强化职业健康经费保障, 根据职业健康工作形势,合理安排工作所需经费,并加强对任务 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主要任 务要按计划顺利完成。市人社部门要继续发挥工伤保险基金在职 业病预防、诊疗和康复中的作用。建立多元化的防治资金筹措机 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职业病防治领域。加强职业健康监 督机构的资源配置及规范化建设,完善所需业务用房、设备装备 以及执法经费等保障政策。
  ( 三 ) 强化督导评估,确保规划落实
  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单位,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专项督查,于 2023 年和 2025 年分别进行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和末期考核评估,确保规划目标 和任务按进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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