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有关医疗机构,本局各科室、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鉴定工作,保障慢特病参保患者及时享受相应待遇,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医保秘〔2022〕84 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 (试行) >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36 号 )《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及门诊用药目录的通知》(皖医保秘〔2022〕91 号)及宣城市医保局《关于做好“零星报销智能审核系统”“门诊慢性病网上鉴定系统”上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4 月起推行门诊慢特病网上鉴定,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网上鉴定流程
基本流程见“门诊慢特病网上鉴定流程图”( 附件 1 )
( 一 ) 受理
1.参保人员线上申报
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皖事通、医疗保障个人网厅、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多渠道接受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鉴定线上申请。
2.医疗机构受理
四家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宁国市人民医院、宁国市中医院、宁国健民医院、宁国骨科医院) 负责本院就诊病人的门诊慢特病鉴定申请的受理工作。由就诊病人填写申请表,并将相关病历材料一并交医院医保科受理,医保科负责线下材料预审,经初审符合鉴定标准的,2 个工作日内通过高拍仪等设备将相关材料上传至门诊慢性病网上鉴定系统。
3.市民之家医保服务大厅及乡镇(街道)受理
市民之家医保服务大厅及西津、南山分厅依申请线下受理异地就医等参保人员的门诊慢特病鉴定申请,经初审符合鉴定标准的,2 个工作日内通过高拍仪等设备将相关材料上传至门诊慢性病网上鉴定系统。根据全市医保公共服务“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要求,其他乡镇 (街道) 及村 (社区)负责当地门诊慢特病鉴定申请的受理,要积极引导帮助参保群众进行线上申请。
(二) 专家鉴定
遵循随机、双盲的原则,医保中心以线上推送的方式,将申请材料随机推送至鉴定专家库相关专业组。鉴定专家应在5 个工作日内在线上审核端进行待遇认定,出具认定意见,认定不通过的需填写理由。
( 三 ) 鉴定结果确认
经鉴定专家认定符合待遇享受标准的,医保中心应在2个工作日内根据认定意见予以审核确认并录入医保信息系统。
二、有关要求
( 一 )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要提醒相关专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进行网上鉴定工作,鉴定专家应严格按照《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标准》( 附件 2、附件 3)开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的70种门诊慢特病病种( 附件 2、附件 3 ) 鉴定工作,具体操作可参见“专家鉴定平台用户手册” ( 附件 4 ) 。要保持鉴定专家队伍的稳定,确因特殊原因需要退出、新增、变更的,要及时报医保中心。
( 二)医保中心及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对门诊慢特病鉴定申请纸质材料的档案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按照险种类别及受理时间,规范建档。
( 三)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多渠道开展宣传推广,引导参保群众线上申请门诊慢特病网上鉴定。
附件:1.慢特病网上鉴定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