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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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34952262G/202304-00074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宁国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宁国市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洪涝和干旱灾害)绩效自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23 发布日期: 2023-04-23
索引号: 11341702734952262G/202304-00074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宁国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宁国市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洪涝和干旱灾害)绩效自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23
发布日期: 2023-04-23
宁国市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洪涝和干旱灾害)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4-23 08:33 来源:宁国市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相关要求,将宁国市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干旱救灾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2年12月底,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2 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洪涝和干旱灾害)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1477 号)下达我市30万元资金,我市资金全部分配7个有关乡镇、单位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收到上级下达资金后,我市根据全市2022年旱灾和基层防旱抗旱工作情况拟定资金分配方案,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印发《关于下拨2022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的通知(宁应急〔2023〕11号)》,将30万元资金分配10个有关乡镇和单位。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上级文件要求,该30万元资金用于用于有关乡镇、单位抗旱救灾工作。其中分配仙霞镇3万元、霞西镇6万元、甲路镇7万元、胡乐镇2万元、南极乡3万元、万家乡7万元、气象局2万元。目前胡乐、万家、甲路完成支付,其中2万元用于胡乐镇水厂扩容升级;7万元用于万家乡高山节水灌溉维修项目;7万元用于甲路镇甲路村打井;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到位中央预算内资金30万元,支付资金16万元,支付率53.3%。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3年底前完成项目内容主要:完成人饮打井1;高山节水灌溉维修1处,饮水工程建设1

2)质量指标。

该项目资金下拨率达100%

3)时效指标。

该项目资金30天内下达率100%

4)成本指标。

资金按照政府财务程序使用,降低使用成本。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减少干旱受灾面积,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2)社会效益

抗旱资金的实施,使得旱灾得到及时处置,确保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有序。

(3)生态效益

该项目资金的实施,提升了重大旱情应急处置能力,有助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生态效益较为显著。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有序。

4)可持续影响。

抗旱资金的实施,改善受灾群众人居、生态环境,抗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得到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受益群众满意度90%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此次下达的30万元抗旱救灾资金(皖财资环〔2022〕1477号)已下达有关乡镇(街道)、单位,但目前尚未完成全部支付。主要是因为该资金是于2022年年底下达的,下达时间较晚,多数2022年抗旱项目已在去年就结算,资金已结清。部分乡镇(街道)、单位未完成财务资料的整理,未完成支付。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要求,按相关规定和财务程序,尽快完成资金的实施,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管好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加强运行监控,确保该项目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局将以本次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为契机,进一步提高中央自然灾害救灾金管理水平,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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