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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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00R/202305-0003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宁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67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5-26 发布日期: 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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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宁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67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5-26
发布日期: 2023-05-26
关于宁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6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26 09:46 来源: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史朝华等代表:

你们在宁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为乡镇基层减负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现行体制产生背景

第七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执行至2020年,2020年第四季度,我局乡镇财政管理中心着手开展第八轮乡镇财政体制拟定工作,从四类乡镇中分别选取万家乡、胡乐镇、仙霞镇、青龙乡、中溪镇、南山街道等开展体制调研工作,形成初稿后召集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办公室主任及分管领导进行座谈,经不断修订后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审议、批准,于20216月正式发文,自20211月执行,期限五年。

二、第八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主要调整内容

(一)保障体制内人员奖励支出。我市乡镇、街道2016-2019年一次性奖励(即3个月工资)支出共7418万元,其中仙霞镇377万元。考虑三、四类乡镇体制资金有限,培植新税源的财力及土地出让金结余有限且缺乏稳定、不可持续等特征,不能对预算资金形成有效补充,工业乡镇虽财力较足但肩负经济发展要务,故该资金暂由市财政全额超调至乡镇。因奖励性支出已常态化且在2022年固定为基础绩效、奖励绩效两类,结合第八轮体制保障状况,将超调的7418万元全额调整为对各乡镇的体制补助,另市财政承担改革后的两项奖励的85%部分,乡镇仅需承担15%,相比第七轮由乡镇全额承担事业编制人员目标考核奖的口径,乡镇支出压力有所减轻。

(二)调整税收分成办法。第八轮对存量的目录企业实行基本分成与奖罚分成并行,固定基本分成,同比超收实行超率累进奖励,同比短收按照降幅比例扣减基本分成。1.基本分成。综合第七轮体制收支情况,按照2020年二、三、四类乡镇分成数的90%给予基本分成。2.奖励分成。在基本分成的基础上,同比税收地方留成超上年增收的部分实行超率累进奖励分成,具体为:不超过上年税收10%(含10%)的部分,超过上年税收10%-20%(含20%)的部分,超过上年税收20%-30%(含30%)的部分,超过上年税收30%的部分,分别按0%30%40%100%分成。两项合计不足60万的按60万计算。同时交通运输、其他企业及20219月后新增企业的所有地方财力扣除1%的征管经费后全额计算至乡镇,这是乡镇体制资金较为突出的一个增长点。

第八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运行以来,进一步提高了乡镇财力保障力度,强化了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做到保稳定、促发展下一步,市财政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逐步建立健全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努力提高基层政府保障能力。

三、考核指标方面

你们在建议中提出的考核指标下移问题,我们积极对接了市委办、政府办相关科室,后期将开展实地调研后另行答复。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办复类别A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人:胡刘鹢

联系电话:0563-4110031

202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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