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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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305-00194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市人大2023年第115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25 发布日期: 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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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市人大2023年第115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25
发布日期: 2023-05-25
关于市人大2023年第11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25 09:01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李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新冠肺炎预防、感染、康复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3年5月5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冠疫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冠疫情作为全球卫生紧急事件已经结束,但新冠疫情在全球仍有传播。为巩固这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抓实抓细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加强公共卫生、疾病防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围绕“保健康、防重症”,不折不扣落实“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第十版防控方案等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止、精准施策,确保不出现规模性疫情,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是持续强化疫情监测分析和应对。抓实抓细“乙类乙管”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盯住疫情形势变化,管住重点人群、严防重症和病亡。同时,密切跟踪疫情动态,强化综合分析,科学研判防控形势,及时采取必要防控措施。
三是加强防控知识和政策宣传。我市已成立由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和市卫健委分管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宣传和舆情监测组。我们在微信公众号、宁国融媒体等平台及时发布防控政策和防控措施,推送个人防护、疫苗接种、科学消杀、就医保障等科普知识,畅通群众意见反映渠道,千方百计回应群众合理诉求。设置120、12345、疫防办值班电话等便民渠道,保障“120”生命通道高效畅通,确保群众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打得通、看上病。同时,我市组建了139个家庭医生团队,实现家庭医生真正“进家庭”,指导群众科学合理用药,为群众提供健康监测、健康咨询和协助转诊服务,引导群众逐步养成健康生活习惯。
  感谢您对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24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经办人及电话:程茜,403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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