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程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介服务机构收费指导意见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明确工作任务、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及完成时限,现逐条答复如下:
一、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考检考评。
答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中介服务市场,为 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2021 年初,我市全面 启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并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 加强中介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宁国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加强网上中介超市宣传运营有关工作 的通知》等具体操作文件,依托政务服务网开发建设宁国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于2021 年 6 月正式运行。
(一)做好两类满意度评价。项目业主按照“一事一评”
的原则,在中介机构履行服务后对服务质量、服务时效、服 务态度、服务收费、服务规范等5 个方面内容进行评价,同 时行业主管部门对执业能力、社会诚信、服务水平、规范管理等4 个方面内容定期对中介机构进行评价,倒逼中介机构切实提升服务水平,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执业规范、优质 高效的服务环境。
( 二 ) 开展 2022 年度 “十佳”优质中介机构评选。坚 持标准,注重质量,保证优质中介机构的先进性和示范作用,促进形成全市竞争有序、收费合理、服务高效、执业规范的 中介服务环境,为我市经济建设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三) 坚持宽进严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22 年底开 展了对中介超市内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类中介机构进行 动态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进行公开并责令其限期 整改,其中7 家已按照规定予以退出,剩余 70 家已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同时今年4 月市政府印发《宁国市中介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摸清底数、集中治理、规范管 理”原则,对全市涉企、涉审相应的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 进行全面系统摸排和梳理,对发现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 为,采取责令限期整改、约谈告诫、行政处罚、公开曝光等 方式进行整治,并加强新闻宣传,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充 分发挥正反典型的导向作用,建立健全中介服务专项整治形 成长效机制,引导我市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二、市场监管局牵头,物价部门配合,出台统一的收费 指导标准,降低各市场主体的成本,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创 建良好营商环境。
答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 若干意见》和《安徽省定价目录》,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中介服务市场竞争充分,属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已经放开,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完善。
目前中介服务收费已不实行政府定价,由服务双方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市场监管局立足监督和执法职能,配合中介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开展监督执法,加强对中介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畅通12315 价格投诉受理审查,高效及时处置针对中介机构乱收费行为的投诉举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感谢您对我市中介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对我们 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 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朱晶晶
联系电话:0563-4036553
2023 年 5 月 26 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