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82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皖环函〔2022〕375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改善宁国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结合实际,由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联合宁国市农业农村局共同起草了《宁国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
二、
制定文件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健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加快形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新格局,推进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提高,畜禽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环境改善、农民增收、产业培育的共赢目标,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三、
出台的目的
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助力全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1)2022年7月,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活动方式确定了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技术支持单位。为顺利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成立了编制小组,制定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计划。
(2)开展实地调研和专题研究,综合研判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种养平衡的重大问题,明确规划任务与措施、重点工程等,凝练规划内容,绘制规划图件,形成完整的规划文本。
(3)《规划》初稿完成后,广泛征求政府部门、行业专家、社会公众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2022年11月,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按照意见及采纳情况对《规划》进行修改。
(4)2023年4月14日,依法定程序公示、颁布实施。
五、主要目标
到2025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达到100%;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以上;设污水排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污许可证执行率达到100%。
六、主要任务
一是明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要求。禁养区内禁止建设任何畜禽养殖,同时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防止禁养区养殖“死灰复燃”。为提升各乡镇街道畜离养殖污染治理,将畜禽种养结合区域分为三个层次:种养平衡控制区,重点发展特色养殖(南山街道、汪溪街道、梅林镇、中溪镇、青尬乡);种养平衡保持区,强化种植业和养殖业协调发展(天湖街道、仙霞镇、胡乐镇、宁墩镇、方塘乡)种养平衡发展区,大力发展畜离养殖业(西津街道、河沥街道、竹峰街道、港口镇、霞西镇、甲路镇、南极乡、万家乡、云梯乡)。
二是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结合土地承载力,引导畜禽养殖生产逐步向粮食主产区等粪肥消纳量大的具有明显养殖优势的乡镇发展。
大力发展种养循环一体化养殖,就地就近消纳利用畜禽粪肥,进一步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是完善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对于配套设施落后的养殖场需要及时对设备进行更新升级,并确保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结合养殖场(户)粪污产生情况,积极推广基于第三方的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模式,促进种养循环发展。
四是实施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积极培育养殖专业合作社、现代家庭牧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畜禽养殖龙头企业与新型经营主体、规模以下养殖户紧密合作,形成稳定的产业联合体。
支持畜牧龙头企业和农业院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畜牧业产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新技术推广应用。
五是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完善畜禽养殖污染台账核查机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监管、群众监督、主体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六是强化环境监管。对于畜禽养殖场户,将无害化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量的重要依据。农牧、环保部门要建立企业治理清单,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
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构建畜禽污染防治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完善畜禽污染防治监管信息及报表填报体系.
七是推进重点工程建设。(1)备离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日建设大中型规模养殖企业的养殖场畜禽粪便处理设施14处,建设中小型规模养殖企业养殖场畜禽粪便处理设施9处。
(2)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改造完善粪污收集、贮存和处理设施设备。
(3)司尔特有机肥厂建设:投入1743.41万元用于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调动养殖场(户)科学处理畜禽粪便的积极性。
七、创新举措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使用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进行投资。
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备升级改造,有针对性的进行资金投入,完善粪污收集、贮存和处理设施设备提升改造。
推广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模式,健全种养循环发展机制。
八、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其他相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二是完善扶持政策,制定落实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完善鼓励使用有机肥政策。三是强化技术指导,强化先进实用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鼓励全量收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科学普及、舆论宣传,对退养企业信息向社会公开。
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生态环境分局业务股
联系人:凤莹
联系电话:17729965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