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GSCQ23054
受宁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下列标的按现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交易,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信息列表:
标的信息 |
数量 |
起始价 |
竞买 保证金 |
竞价阶梯 |
宁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中溪镇特色产业园核心区场平项目产生的废弃物。 |
约40万m³ |
712万元 (含税) |
200万元 |
加价幅度为每次1万元或其整数倍 |
技术支持 |
本场竞价会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遵守。 (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850-3300)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人的除外);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竞买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凡对本公告网络竞价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须登陆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竞买”按钮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和报名(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具体流程详见宣城市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19日止(工作时间)。
3、报名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原件;
(2)资质证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4)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
(5)竞买承诺书签字、盖章版(原件);
(6)现场看样确认书签字、盖章版(原件);
(7)如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的,须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四、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账号及有关要求:
1、保证金数额:200万元。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16:30时止,竞买人对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负责,逾期到账或未到账的,网上申请(报名)审核不通过。
3、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名: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宣城宁国支行
账号:3400 1756 4080 5301 1290
4、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请竞买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款方式)。
(2)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
(3)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交易结束后,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凭《退保申请表》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市民之家5楼)办理退保手续,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买人原账户。
(4)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交易结束后,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或经出让人确认后,凭《退保申请表》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市民之家5楼)办理退保手续,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五、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19日16:00时止(工作日)。
2、看样地点:宁国市中溪镇特色产业园内。
3、联系人:邹先生,联系电话:18956325118。
六、竞价方式及竞价时间:
1、竞价方式:本次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两部分,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
2、标的竞价时间表: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时间 |
宁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中溪镇特色产业园核心区场平项目产生的废弃物。 |
2023年6月20日10时00分至2023年6月21日10时00分。 |
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为每轮90秒。 |
七、确定竞得人方式:标的竞价结束后,按有效最高报价者且不低于底价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合同、价款支付及相关违约责任:
1、竞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到宁国市中溪路绿宝都市花园A区2栋120号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转让方与拍卖公司签订的《委托拍卖合同》约定金额向拍卖公司支付9876元佣金(佣金支付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且竞得人必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与宁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签订合同前,竞得人需向宁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成交价款20%的履约保证金。相关税费按国家税务征收规定进行负担。
2、竞得人未按上述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向拍卖人支付佣金、交纳拍卖成交款和履约保证金及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其竞得资格取消,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竞价标的再行网络竞价的,原竞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网络竞价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网络竞价的价款低于原网络竞价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九、特别说明(以下条款请竞买人特别注意):
1、网络竞价前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已委托安徽经纬勘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宁国市中溪镇特色产业园核心区场平项目产生的废弃物进行了测绘,并出具了《土石方勘测计算报告》(2023年4月计算)。本次测绘的总挖方为638225.62立方米,总填方约为13.7万立方米。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保留总挖方中约10万立方米自用,剩余约40万立方米废弃物为本次网络竞价标的,具体的挖运范围以中溪镇施工方案为准。
2、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务必认真研读相关附件资料,详细咨询了解竞价标的情况,并到标的展示现场对标的位置、数量、质量、品质、运输环境、运输路线等进行仔细勘查、了解。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视为接受所意向竞买标的交付数量及品质,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即便本公告数量、品质与实际交付有所出入,成交价格和佣金亦按照本公告的内容计算。竞得人在竞价成功后对上述事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3、竞得人必须按照属地要求开展回填工作,并承担回填工作产生的全部费用。竞得人需依法履行回填自用砂石资源报批手续,并向市城管局(砂石办)进行备案,回填工作涉及的相应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如未依法履行回填自用砂石资源报批并备案,造成项目停滞、纠纷、经济损失等问题,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竞得人在完成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回填工作并在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竞价标的的清运工作。本次竞价标的位置、范围、方量、标高等数据在清运前必须经竞得人现场签字确认,未经确认私自清运的,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竞得人必须在2023年10月10日前清运完成所有竞价标的,竞得人需自行与委托人协调进场清运事宜,在清运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矛盾、纠纷等问题,均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并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6、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清运的,竞得人应当在约定清运期限届满前5个工作日向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延期,经审核同意并经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核实无误后,竞得人必须在延期的时限内完成清运。如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不同意延期或在延期期限内逾期清运未完成的,委托人有权不再向竞得人交付剩余标的并不退还相应的价款,同时委托人有权全额扣除竞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占用费、组织清运费用、保管费用、造成的工程进度损失等)另行赔偿。
7、竞得人在清运前应当自行勘察清运现场及周边环境,安排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挖掘作业及运输,遵守挖掘作业标准、道路运输标准等规范,挖掘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城管、环保等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防尘、降噪等措施,对现场存放的标的按要求必须进行环保覆盖。使用经主管部门备案的环保渣土车辆进行运输,对所有装运车辆必须进行覆盖、冲洗,运输过程中杜绝抛、洒、滴、漏等现象,否则委托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竞得人在清运期间所涉及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包括施工、运输安全和人身安全)及全部费用(包括不可预见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8、竞得人不得装运本次竞价标的之外的任何物资,竞得人须接受现场监督,任何偷挖、盗挖、偷运、盗运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移交砂石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同时竞得人必须赔偿相应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无权继续取得剩余标的物等)。
9、清运结束后可能涉及运输通行道路修复、临时便道及堆放场地恢复原样等,上述事项均由竞得人自行处理并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10、根据要求,本次竞价标的不得在本地进行加工生产,竞得人如违约将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无权继续取得剩余标的物等)。
11、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竞得人如违约,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无权继续取得剩余标的物等)。
12、本次竞价标的的起始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开挖、装卸等所有清运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费、误工费、场地占用费、文明施工费、垃圾处理费、税金、二次搬运费等一切费用),竞得人自行承担全部清运费用。
13、本次网络竞价活动由安徽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程服务,有意向者到现场踏勘、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报价等事宜的可到安徽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或电话咨询。
14、本公告所列明事宜,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理解。竞买人登录《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即表明完全理解并同意本公告及《网络竞价须知》、《竞买承诺书》等公告附件的条款及要求。竞买人应当慎重考虑报价事宜,一旦报价,即对报价行为将导致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拍卖公司联系地址:宁国市中溪路绿宝都市花园A区2栋120号;
联系电话:18956325118邹先生
安徽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