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要求,现将我委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下半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 获得上级荣誉及表彰情况
1.上级荣誉
(1)2022年度省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排名前30位的县(市、区)第3位;
(2)宁国市县级高分子材料和高端金属材料零部件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在2022年省评估中获机械制造类第1名。
2.本级荣誉
(1)2022 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先进单位(负有重要安全监管职责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2)市直机关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
(3)2021年度平安宁国建设先进单位;
(4)2022年度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5)2022年度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宣绩高铁项目推进工作。一是宣绩高铁(含皖赣改线)项目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宣绩高铁宁国境内36条隧道已全部贯通,完成墩台609座、承台609座,架梁428孔,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已完成投资42.1315亿元。其中,一标宁国境内完成1.5354亿元,完成投资额的98.8%;二标已完成18.76亿元投资,完成投资额的95.14%;三标已完成21.8361亿元,占总投资的94.8%;改线项目已建成墩台70座、承台73座,已贯通隧道3条,项目建设投资已完成7.9522亿元,占总投资的69%。宁国南站站房主体结构完成、屋面网架安装完成95%、二次结构砌筑全部完成、抹灰完成80%、机电安装完成40%,完成投资11100万元,完成投资比例65%。二是全力谋划推进宁国至临安城际铁路项目。目前已完成宁国南站站场优化提升工程设计,并已实施建设,为下一步持续谋划该项目做好了铺垫。三是持续做好铁路项目施工服务保障及震损处理工作,大力推进铁路外部环境整治,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征地拆迁验工计价工作。
2.做好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工作。一是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工建设。今年以来,我委多次对接安徽宁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统筹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及属地乡镇,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截至目前:房屋签约拆除157户,完成率99.36%;土地完成征收3368.89亩、完成率98.51%;临时用地已签约征用384.4亩,完成率92.88%。电站对外衔接道路(宁虹路)工程、复建道路工程、安置区基础设施及供水工程、专项设施复建(供电、通信、水利设施)正在施工中,完成迁移公墓建设,电站筹建期“两洞一路”工程开工建设中,目前目前现场项目部管理人员64人,各类作业人员438人,各类施工设备174台,施工作业面共计约27处。截至2023年6月,累计完成投资7.28亿元(完成纳统6.2395亿元),完成概算投资9.33%。二是加快推进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可研编制。自完成预可研审查以来,及时对接龙潭公司及华东院,加快可研编制工作,4日20-23日完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在宣城组织召开龙潭电站可研阶段“三大专题”审查(咨询)会并通过,分别于5月13日、6月28日取得枢纽布置格局研究专题咨询报告及正常蓄水位专题最终审查意见,即将取得施工总布置专题审查意见。持续推进龙潭电站可研编制工作,累计完成可研阶段地质钻探2810.6m,厂房长探洞(3m*3m)1261.4m,地质短探洞(2m*2m):YPD1号洞已完成,累计进尺81m;YPD2号洞已完成,累计进尺176.8m;XPD1累计进尺73.1m。
3.做好经济运行分析研判和规划计划编制。一是认真开展经济运行分析研判,上半年,预计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服务业增加值增长3.5%;二是固定资产投资按月做好调度。完成2023年度上半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目标任务分解工作,并按月做好调度,预计1-6月,固投同比增长11.8%,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幅同比下降9.5%;三是做好月度规上企业能源消费指导工作。据统计,1-5月份全市规上企业综合能源消费49.37万吨标煤,同比减少1.52万吨标准煤,下降2.98%。35.3%。预计上半年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90.2万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下降3.9%以上,能够完成宣城市下达单位GDP能耗下降3.7%的目标任务;四是启动宁国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完成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十四五”中期评估涉及我市工作,完成项目更新调整,牵头完成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十四五”中期评估涉及我市工作,完成大黄山旅游资源摸排,牵头开展安徽省现代化小城市试点工作,编制宁国市推进省现代化中小城市试点培育三年行动计划。
4.做好重点项目进工作。一是省重点项目上半年完成投资71.15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1.2%,新开工项目33个,占年度计划的64.7%,竣工项目6个,占年度投资计划的26.1%。二是宣城市重点项目上半年完成投资79.35亿元,新开工项目45个,占年度计划的81.8%,竣工项目21个,占年度计划的91.3%,谋划项目84个,总投资1072亿元。三是做好2023年市本级重点项目编制工作,2023年,我市共安排重点项目237个,计划总投资1632.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25.5亿元,截止6月底完成投资133.2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39.9%,已开工70个,开工率64.8%。四是做好宣城市“三学三比三赶超”活动准备工作,3月22日,活动在宁顺利开展。宣城市四大班子领导及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观摩10个重点项目,展示我市项目推动建设成果,锚定比超赶学发展目标。
5.做好项目准入工作。一是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准入时服务指导工作,从项目投资人诚信状况,是否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等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当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进行指导把关。在项目预审过程中,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有关法规及我市相关规划,针对项目准入、立项、环评、安全生产、选址、土地报批、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提出具体预审意见,及时指出并协调处理项目建设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避免项目业主、单位在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市相关规划的前提下盲目投资。二是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把好受理、初审、审核和审批关。截止目前,全市政府类投资项目审批49件,总投资55.9亿元。社会资本投资(除开发区外)备案82件,总投资103.67亿元。三是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上半年,节能中心重点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积极对上协调仕净太阳能电池、吉利动力电池、金安国纪覆铜板、金瑞玻纤布等项目节能报告评审工作。据统计,上半年共完成52个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其中47个项目出具了节能承诺书,5个项目出具了节能审查意见,仕净光能科技公司的年产18GW高效太阳能电池生产项目节能审查已于6月23日通过省发改委审批。
6.做好项目对上争取工作。一是组织市应急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成功申报宣城市航空护林站项目,成功争取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1600余万元(首批1000万元资金已下达),目前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623万已下达,督促市应急局将中央预算内资金落到实处。二是深入分析研究上级重大政策导向,扎实开展对上争取工作,重点配合水利局开展万家水库前期工作(可研报省发改委农经处批复),指导农业农村局开展第四批国家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申报。协调做好园区考核及对上争取工作,指导做好标准地改革、智慧园区等试点工作。围绕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中央预算内专项支持方向,力争为园区发展争取更多要素支持。三是完成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2023年,共组织两批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申报项目11个,成功列入国家发改委2023年专项债券准备项目清单项目9个;四是支持国控集团、建投集团成功发行企业债券合计19.4亿元,支持康宁悦康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战略物资生产项目成功争取服务业引导资金160万元
7.扎实开展对企服务。一是完成中鼎密封胶、司尔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组织推荐中鼎减震申报省工程研究中心,完成中鼎密封件、司尔特、中鼎橡塑三家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评价工作;二是做好2023年度省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工作,截止目前,第一批省级贴息资金54万元,已拨付至企业;三是组织开展省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补助类事项“免申即享”摸排申报工作,德特威勒和广晟两家企业项目,已通过省级初步审核;四是做好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优势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摸排。
8.做好能源产业发展与能耗诊断工作。一是指导长输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保障天然气长输管道宣宁黄干线(宁国段)安全运行,努力实现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稳定运行的良好局面。督促长输企业履行安全生产和保护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月”“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专项行动”“长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消防、火灾隐患大排查”“燃气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及“长输管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等活动。通过业务培训、交流发言、部门指导等方式,在提高相关人员防范重大风险处置能力的同时,加强管道巡线保护宣传工作,增强沿线群众管道保护的意识,保障我市境内长输管道安全平稳运行,并实现与城镇管网互连互通,进一步提供燃气供应能力,保障企业用能。二是加快推进宁国港口生态产业园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全域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截止目前备案光伏发电项目84个,计划总投资约为7.3亿元,装机规模约为159.25MW。三是做好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碳诊断工作。根据省以及宣城市发改委要求,及时组织召开重点用能企业“一企一策”节能减煤降碳诊断工作启动会,配合第三方机构北京和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核查、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目前,海螺宁国水泥厂、中鼎密封件有限公司、凤形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已完成节能诊断报告编制工作。
9.切实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工作。一是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皖发〔2021〕19号)要求有关部署,牵头推进七大重大任务。加强与生态环境分局对接,积极参与三大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司尔特按计划完成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上半年司尔特共产生磷石膏451789.2吨,消纳磷石膏1173235.1吨,库存磷石膏2911771.26吨,已达到6月底将库存控制在294万吨的目标。二是加大对生态文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绿色发展试点示范等政策研究,结合宁国实际做好有关专项和试点示范区申报工作。组织市住建局成功申报汪溪污水处理厂项目,成功争取2023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万元。重点支持经开区管委会发展循环经济和碳达峰试点园区工作,进一步完善大宗固废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碳达峰园区试点实施方案,并组织经开区管委会成功申报2023年省级碳达峰试点园区。
10.做好价格监测和认证工作。一是做好粮油蔬菜肉禽蛋等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工作。二是做好政府调定价、价格备案工作。做好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落实冬季保供期间给予供气企业非居民用量0.19元/立方米财政补贴政策,合计补贴资金551.05万元;核定我市“皖南川藏线”旅游度假区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规范“皖南川藏线”沿线停车服务收费行为;出台市区普通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收费参考标准,规范小区停车收费行为;完成市三津技工学校、上师三津学校民办教育收费标准调整工作;做好民办幼儿园保育费和房地产价格备案工作。三是落实“惠民菜篮子”民生实事工程门店运营,常态化开展节日期间惠民活动。四是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39份,其中涉税报告8份,认定金额为632.83万元;涉案价格认定31起(标的包括白酒、汽车、砂石、手机、电瓶车、废旧钢铁及电缆等),总金额116.27万;无涉纪案件及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五是油菜籽直报调查、大中规模生猪直报调查和农户存售粮、农资购买专项调查以及6次生猪月报应急调查 。六是发布《宁 国价格信息》6期。
11.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一是持续深化涉粮巡察整改工作。目前3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聚焦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各项目标任务,强化政策性粮食监管、加强“智慧皖粮”信息化建设、健全国有粮食企业日常管理,并以推进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二是扎实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积极开展了夏季粮油播种及预产调查工作。我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对2023年夏粮种植面积、产量、市场收购价等情况展开调研。三是全面落实成品粮油应急保障。参照设区市标准,按照满足城区常住人口7天供应量的标准,分别与辖区内5家粮油贸易公司和沙埠粮油厂签订350吨成品粮、100吨油脂代储协议。四是扎实做好应急救灾物资日常管理,及时为仓库购置配备了桌椅、平板车及人字梯,更新部分消防设施,确保物资仓库管理规范、储存安全。协助市应急局做好冬春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共计棉被480床、棉衣裤100套、绒衣裤50套、毛毯100床、棉大衣70件、帐篷6顶,并做好相关发放物资台账。五是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积极开展粮食库存检查自查工作。
12.做好社会信用工作。一是印发《宁国市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工作要点》,明确规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成员单位职责。二是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任务,全市19家企业共计511条处罚,已全部修复完成,专项治理台账退出率达到 100%,实现台账“清零”。三是建立健全“7天双公示”常态化工作机制,截至目前,我市共归集行政处罚信息477条,行政许可信息3344条。新增5类
行政权力
归集公示,截至目前已牵头完成27个单位2022年以来的数据补报工作;发布5批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计61人次,为信用监管提供更精准的依据。四是开展诚信宣传,联合诚信公益协会联合开展各类信用宣传活动,上半年累计开展各类信用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单页1500余份。开设“诚信建设万里行”专栏,发布相关信用信息宣传报道。
13.做好国防动员工作。一是完成国防体制改革。按照《宁国市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完成人员的转隶和资产划转、档案交接等工作,确保工作平稳对接。二是完成国防动员潜力数据核查。精准掌握我市国防动员潜了资源底数。三是完成实战化训练演练。开展常态化业务技能学习培训,共开展徒步拉练活动3次;组织全办参加为期三天的宣城市国动系统第一次准军事化训练,重点进行业务技能学习培训。四是编制完成50万伏河沥变电站防护救援方案。五是完成2023年警报器采购安装工作。六是完成工程审批建设及产权制度改革。上半年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670万元,发放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3个。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共下发了《整改通知书》4份。积极对接,稳步推进县(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进程。七是全面推进国防动员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开展了3.1、4.15、5.12宣传工作。
14.做好其他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党建党风廉政、宣传、统战、意识形态、工青妇工作,认真做好文明共建、
法治建设
、安全生产、双拥、征迁协保、招商引资、信访综治、营商环境、四送一服等工作。
二、2023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强化经济运行分析研判,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是做好经济运行分析研判。针对我委牵头的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增加值、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指标,认真做好分析研判,找不足、补短板,特别是支撑服务业增加值的营利性服务业、非营利性服务业等短板指标,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精神,加力加压加速,力争取得突破,缩小与宣城市差距。同时对于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优势指标,继续做好分析研判,充分发挥带动作用。二是做好规上企业摸排。充分发挥牵头单位职能,会同属地、统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瞄准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认证做好规上企业摸排工作,跟踪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及时入规纳统。三是做好投资项目入库。组织属地部门、经开区做好新开工项目资料搜集、整理,确保项目开工后及时纳入统计库,同时会同统计部门加强乡镇统计基础工作指导力度,确保应统尽统,避免实际投资流失。
(二)全面推进项目建设,增强发展后劲
一是全力推进牵动性项目建设。配合做好宣绩高铁(含宁国改线)项目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宁国至临安城际铁路项目前期谋划研究工作,配合设计单位开展该项目预可研工作。全面完成宣绩高铁(皖赣改线)征地拆迁验工计价,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及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持续推进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可研编制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项目核准。二是加强省、宣城市、宁国市三级调度工作。严格落实项目调度机制,加强与牵头责任单位、属地责任单位以及项目业主的联系,强化项目调度,发挥优势,做好各类项目的分级分类分层调度,建立重点项目台账制度,着力解决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推进等各个环节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三级重点项目有序推进。三是积极开展项目谋划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十四五”规划与2024年重点项目编制工作,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衔接,梳理各类项目,强化前期工作推进,指导各部门筛选重点项目挤进三级重点项目库。四是强化项目服务。继续推进项目审批审核,从源头上对项目进行把关,提高项目质量,避免资源浪费。从项目准入、立项、环评、安评、选址、土地报批、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提出具体预审意见,同时根据能耗“双控”要求,严把能耗关,严控高耗能项目行业新增产能。五是加强对上争取。分析研究上级重大政策导向,围绕城市建设、社会事业、乡村振兴、生态文明等方面,积极对接住建局、教体局、卫健委、民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经开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继续做好有关专项申报前期准备工作,扎实开展对上争取工作,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建成投入使用,并做好项目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完善工作台账,尽快销号。
(三)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保民生促发展
一是强化物价监测调控预警。完善价格预警机制,做好粮油蔬菜肉禽蛋等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为市政府和上级部门出台保供稳价政策提供科学决策和参考。受国际形势影响,汽油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将我市去年出台的巡游出租车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政策转为正式出租车起步价。继续开展好我市“惠民菜篮子”门店运营活动。全面完成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任务。做好城乡公交一体化票价制定工作。二是强化粮食物资管理保障。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抓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强化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科学有序组织省级储备粮轮出。持续盯抓“智慧皖粮”信息化建设,确保信息化覆盖率、在线率。继续做好350吨成品粮和100吨成品油代储工作,健全粮食流通统计、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加强粮源组织调度,充分保障重要时段、重大节日市场供应需求。做好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储粮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三是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构建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营造我市一流的营商环境,用社会信用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维护市场秩序,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做好“信易贷”平台授权整改工作,加大信用修复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