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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00Q/202407-00125 组配分类: 《就业创业证》申领
发布机构: 中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中溪镇《就业创业证》申领服务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10 发布日期: 2024-07-10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00Q/202407-00125
组配分类: 《就业创业证》申领
发布机构: 中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中溪镇《就业创业证》申领服务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10
发布日期: 2024-07-10
中溪镇《就业创业证》申领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4-07-10 08:22 来源:中溪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申领途径

可通过以下途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1.城镇户籍的劳动者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2.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3.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就业创业地(直辖市除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当地(直辖市除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为其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就业创业地(直辖市除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
二、承办机构
市人社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
四、申请条件
市直单位就业、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五、申报材料
(一)身份证;
(二)毕业证及相关材料 (应届未毕业学生提供学生证或就业推荐表) 原件;
(三)2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如能在系统中查询,可不提供。)
六、服务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通过“就业创业证申请”模块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受理。经办人员受理初审后,报后台审核;
(三)审核发放。审核通过后制证发放。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证件使用注意事项

1、本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发放。

2、本证用于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有效凭证。

3、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本证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本证由劳动者本人保管;劳动者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或失业的,本证由劳动者本人保管。

4、本证实行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涂改、伪造。

5、本证遗失或损毁的,由劳动者本人向原发证机构报损,并以适当方式公示,经原发放机构核实后予以补发。

6、本证记载的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十、证件送达方式

现场领取


十一、咨询方式
中溪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0563-2209021


十二、监督电话:0563-402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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