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GSCQ23067
受安徽省宁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下列标的按现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交易,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信息列表:
标的信息 |
经营 期限 |
年租金起始价 (元/年) |
竞买保证金(元) |
竞价阶梯 |
宁国市城区86处公交站台广告位三年期经营权。 |
3年 |
90380 |
30000 |
加价幅度为每次1000元或其整数倍 |
技术支持 |
本场交易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遵守。 (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998-0000)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广告发布”或与广告发布相关的内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竞买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凡对本公告交易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竞买”按钮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和竞买申请(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具体流程详见竞买人操作手册)。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8日止(工作时间)。
3、竞买申请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3)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
(4)如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的,须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四、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账号及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8月8日16时止,竞买人对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负责,逾期到账或未到账的,网上申请(报名)审核不通过。
2、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名: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宣城宁国支行
账号:34001756408053011290
3、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请竞买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款方式);
(2)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
(3)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公告发出后,凭《退保申请表》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办理退保手续,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买人原账户。
(4)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竞得人签订《广告位租赁合同》并付清款项后,凭《退保申请表》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办理退保手续,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五、展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1、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8日16时止(工作日)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2、联系人:邹先生,联系电话:18956325118。
六、竞价方式及竞价时间:
1、竞价方式:本次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两部分,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
2、标的竞价时间表: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时间 |
宁国市城区86处公交站台广告位三年期经营权。 |
2023年8月9日9时00分至2023年8月10日9时00分。 |
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为每轮90秒。 |
七、确定竞得人方式:标的竞价结束后,按有效最高报价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及相关违约责任:
1、竞得人须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宁国联系处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将总租金1%的佣金(年租金乘以经营期限)支付到拍卖公司账户。
2、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广告位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等。
3、竞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广告位租赁合同》和未按约定支付各项款项的,委托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违约责任。如重新组织竞价,原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竞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交易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竞价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部分。
九、特别说明:
1、本场交易公告的信息由委托人提供,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标的物可能涉及到装饰装修等费用,竞买人应提前对标的物现状仔细了解,自行组织现场查验标的物,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2、竞价交易标的的具体位置详见附后的《86处公交站台广告位位置明细表》,其尺寸规格等相关情况以竞买人现场查看为准。
3、租赁期限内,因经营需要并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竞得人可以对承租广告位进行装饰、装修,但不得改变用途。因装修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租赁期限届满或者租赁合同依约解除后,竞得人向委托人返还的租赁广告位,应当符合初始承租时的状态。如果竞得人不拆除装饰、装修物,委托人有权无偿接受该装饰、装修物,而竞得人无权向委托人提出任何经济补偿要求。
4、竞得人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宁国市地方性规章制度开展上述竞价交易标的的广告制作、发布等经营行为。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低俗及影响社会风气的广告内容。
5、本次网络竞价标的竞买人竞得后在经营期间发生的电费、维护费、信息费、通信费、各项税费及安全责任等均由竞得人承担。
6、竞得人在广告位经营期限内如遇相关检查、文明创建或政府需要投放公益广告时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
7、如遇政府改建升级智能公交站等行为,在确定中标方后,委托方将与竞得人终止86处公交站台广告经营权租赁合同,退还剩余期限租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8、未经委托人同意,竞得人不得将本项目转让、转包或分包,否则委托人有权单方终止《广告位租赁合同》,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租赁期满,经委托人验收合格后,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由委托人退还(不计息)给竞得人。其他事项按与委托人签订的《广告位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10、竞买人登录《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报价即表明完全知晓并接受本公告及《网络竞价须知》、《广告位租赁合同》等全部文件的条款及要求,竞买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安徽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