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工作部署,宁国市审计局依法对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宁国经开区管委会、教体局、城管执法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6部门开展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组织开展了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并根据省审计厅布置实施了安心托幼、老年助餐专项审计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本级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2022年,市本级收入合计62.7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62.7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共计47.18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47.18亿元;纳入本级预算管理的社保基金收入合计4.39亿元,本年支出合计1.1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377万元,支出1377万元。
二、审计评价
2022年,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依法监督下,市政府各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向好。
——落实决策部署,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出台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举措24条,兑现奖扶资金4.2亿元。实施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12.3亿元,支付上级财政直达资金6.91亿元,以政策实施有效地缓解了经济下行压力。
——贯彻惠企利民,保障经济社会稳定。严格落实中央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政策和“六稳六保”的要求。全年投入5.6亿元实施省定三十项民生实事和十项暖民心行动,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问题。
——深化财政改革,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坚持零基预算,打破原有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格局;编制政府年度重点事项保障清单,年度重点工作、基本民生及基本公共服务重大项目优先保障;进一步发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作用,全市169家预算单位通过一体化平台系统申请和使用预算指标,预算执行稳定有效。
——强化全程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继续全面推行预、决算公开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基本建立了贯穿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实施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提出纠偏意见和整改责任制度,加强财政绩效目标管理规范性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从审计情况看,202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在财政政策落实、预算编制与执行、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及财政管理情况
1.收入未完成年初预期,质量不高。2022年,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23亿元,完成年初预期目标的95%。
2.少数非税收入未全额缴库。政府非税收入监管存在薄弱环节。截止审计日,2022年一至二季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14.21万元未上缴非税专户。
3.部分项目进度迟缓,资金支付不规范。一是部分中央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二是专项资金拨付迟滞,违反先预拨后结算的规定。
4.财政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项目多头管理。2022年度交通运输专项资金中央预算资金、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经费由财政局经建科管理,但本级预算安排配套的四好农村路养护资金却由财政局行财科管理,上述项目资金使用方向基本一致,在不同科室管理,不利于预算资金统筹使用。
5.财政绩效评价工作仍需加强。一是未能做到应评尽评。部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应该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的项目未开展自评。二是绩效自评质量不高。绩效自评全过程大多由各单位财务部门人员独立完成,负责实施项目的业务科室未参与自评工作情况较为普遍,部分单位绩效评价内容未填写完整但自评分较高。
6.少数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审计抽查发现,“2020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已无项目实施主体,项目资金50万元仍滞留市农业农村局,未及时清理缴库。
(二)宁国经开区管委会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精准。一是2022年度,经开区管委会未编制货物及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二是编制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时,仅对项目按照类别汇总编制了支出预算总额,预算编制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用途不明晰。
2.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2022年,经开区管委会未对所占有、使用的实物资产进行清查,也未按规定对报废资产按权限履行报批程序,存在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和资产已移交或报废未及时调整账目现象。
3.部分已签约投资项目未及时供地。2021年,经开区管委会已签约超期未供地项目共4个;2022年已签约超期未供地项目共4个。
4.少数项目进展缓慢。一是已供地项目未开工。截止2023年4月,2021年以来招商引资落地项目中5个项目未开工,均超过约定的开工时间。二是项目未及时投产。审计抽查发现,2018年供地的两个生产项目,截止审计日,仅完成了厂房建设及少数设备调试。
5.政策奖补资金使用不规范。项目奖补资金兑现不及时。
(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编制不规范。一是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年度预算未通过局党委讨论决策。二是市教体局未编制2022年机关办公设备采购预算。三是市教体局编制了2022年度项目采购预算,未编制明细采购清单;市住建局编制2022年新建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至具体项目。
2.落实“过紧日子”不到位。部分单位存在无预算支出现象。如市交运局、市住建局。
3.预算收、支执行管理不严。一是非税收入执收管理不严。市教体局2022年收取体育场馆租金未及时缴库。二是预算支出调剂未报批。未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市城管执法局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调剂支出生活垃圾转运服务费;市教体局在“全市学校校方责任险”项目预算中列支农村原民办教师教龄补助。
4.未严格落实企业减负政策。涉企保证金清退不及时。至2023年3月末,市城管执法局尚有保证期限届满或以前年度超范围收取未结算的保证金79.84万元;市交运局有保证期限届满未退还的工程质量保证金63.61万元。
5.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市交运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均存在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系统数据与财务账目不符、账实不符情况。城管执法局管理的城区4座生活垃圾中转站、城区30座直管公厕(住建局、开发区等单位移交)均未计入公共基础设施科目核算管理。市教体局管理的新建城区2片社会化足球场及原篮球场地进行改造升级项目均已使用,未计入公共基础设施科目。
7.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不到位。“宁国市智慧城管系统” “宁国市渔政信息化系统”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营,市城管执法局未根据相关法规确定该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未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状况开展等级测评;市农业农村局未按照要求建立信息化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出进度较低。2021年11月,安徽省财政厅、应急管理厅下达我市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洪涝灾害)资金预算110万元,截至2022年8月,部分资金使用不及时。
2.超规定范围使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1年12月,市应急局制定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洪涝灾害)分配计划,但该项资金计划中分配应急部门30万元用于宣城市自然灾害防治体系试点建设。
3.部分乡镇救助对象确定程序不规范。审计抽查发现,万家乡2021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救助对象由各村上报相关补助对象名单及补助金额,万家乡政府未对补助对象具体情况进行审核,仅汇总后上报市应急局并获得审批。
(五)上下联动专项审计情况
1.“安心托幼行动”专项审计
一是部分补助资金尚未使用。2022年12月,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宁国市“暖民心-安心托幼行动省级奖补资金”25万元,截止2023年2月末,上述资金仍滞留于市教育体育局。
二是政策落实不及时。截止2023年2月末,市教体局未对2019年11月出台的《宁国市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进行修订完善。
三是新建托育机构备案不及时。宁国市城中社区托育服务中心于2022年3月经市民政局准予登记,截止审计日,尚未向市卫健委进行备案。
2.“老年助餐服务行动”专项审计
一是2022年,我市提升了18个农村养老服务中心的助餐服务能力,截止2023年2月末,未对周边老人提供助餐服务,未完成宣城市2022年度规定的“提升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供餐能力,面向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点18个”的要求。
二是老年助餐信息系统不完善,老年助餐信息系统使用率低。截至目前,全市只有11个老年食堂(助餐点)使用老年助餐信息系统登记就餐情况,仅占全市老年食堂(助餐点)的26.83%。
三是部分老年食堂(助餐点)场所建设、运营管理不规范。如南山街道白云社区老年食堂设在二楼,且没有电梯或坡道助行;西津街道城东社区食堂厕所无拉杆扶手;宁墩镇宁墩村助餐点、吉宁村助餐点未按规定更新菜谱。
(六)其他专项审计项目情况
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专项审计
一是未按规定编制易地建设年度计划。市住建局(人防办)未制定全市2021、2022年度易地建设年度计划。
二是截至2022年10月,汇金商业广场、滨湖新城两个项目合计欠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37.17万元。
三是易地建设项目进展缓慢。2021年2月,市发改委批复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同意“结合宁国市人民医院迁扩建项目同步修建宁国市人民医院迁扩建地下人防工程,建设期为8个月”。因市医院迁扩建项目用地不符合相关规定导致该项目至今尚未开工建设。
2.疫情防控专项经费专项审计
一是防疫资金管理不规范。超范围列支防疫资金3.89万元;市卫健委2022年4月,支付扬名国际隔离点改造工程5.36万元,无相关合同、预决算资料。
二是疫情防控物资管理不严格。2020年10月,市疾控中心采购了一批医用口罩,生产日期为2020年10月7日,至2022年10月末,该批次一次性医用口罩有2120只过期失效。
(七)工程建设领域审计情况
1.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一是施工许可办理不及时。如安徽省宁国众益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建设的中德智造小镇环形道路工程。二是水土保持方案办理不及时。如市安居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的观澜路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三是概算管理不严。如市住建局建设的小南河综合治理四期(人民路-东津河)、市安居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的观澜路保障性安居工程未编制设计概算;市水利局建设的东津河河沥溪堤防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及中标价超概算金额。
2.工程合同管理不规范。一是合同签订不规范,关键要素不全。如市安居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的宁国市观澜路保障性安居工程招标代理协议书无委托人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二是合同条款审查不严。市交运局建设的宁虹路改造工程(高村至万家岗段)、市水利局建设的东津河河沥溪堤防工程,超标准预留工程质保金;市住建局建设的小南河综合治理四期(人民路-东津河)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合同价格的约定前后不一致。三是合同执行不严。市水利局建设的东津河河沥溪堤防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审核支付施工安全措施费、清单控制价编制费。
3.工程量签证、变更及验收计价不规范。一是工程量签证审核不及时。如安徽省宁国众益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建设的宁国市沙埠至万家岗一级公路工程,工程签证审核时间滞后。二是变更签证不规范。如市住建局建设的小南河综合治理四期(人民路-东津河)部分签证建设单位未盖章,部分新增建设内容未签证。
4.建设单位对监理监管不严。如市交运局建设的宁虹路改造工程(高村至万家岗段)、市住建局建设的小南河综合治理四期(人民路-东津河)项目、市水利局建设的东津河河沥溪堤防工程。
5.工程财务管理不规范、档案管理不完善。一是竣工财务决算未办理或未及时办理。如市交运局建设的宁虹路改造工程(高村至万家岗段)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市住建局建设的小南河综合治理四期(人民路-东津河)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二是工程费用支付不规范。市水利局建设的东津河河沥溪堤防工程环评费用支付中,环评业务实际完成单位与开票单位不一致。三是工程档案材料不完备。市交运局建设的宁虹路改造工程(高村至万家岗段)存档资料不健全,项目资料未立卷存档。
四、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财源建设力度,确保收入稳定增长。一要进一步巩固我市传统优势经济,补充产业链短板,锻造产业链强度,延长发展产业链长度。二要严格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实体经济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确保我市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二)强化非税收入监督,确保依法征收。财政部门应对全市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开展定期检查,强化非税收入执收单位按照《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要求,严格执行收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三)科学编制预算,合理安排财政资金。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推进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建立预算编制与执行相衔接机制,努力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四)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市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及时拨付和合规使用。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强化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监督,完善评价结果利用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规范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绩效。加强投资项目前期统筹规划,科学论证项目建设内容,减少项目实施中的调整和变更。认真落实工程管理责任,完善全过程跟踪监督机制,落实对项目参与方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程序执行和资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