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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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6XQ/202407-00054 组配分类: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发布机构: 港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办事指南信息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01 发布日期: 2024-07-01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6XQ/202407-00054
组配分类: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发布机构: 港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办事指南信息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7-01
发布日期: 2024-07-01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办事指南信息
发布时间:2024-07-01 13:15 来源:港口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七)咨询电话:0563-4031967
  (八)宁国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宁国市西津街道人民路与东风路交叉口往东100米(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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