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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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4XF/202312-00218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发布机构: 竹峰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竹峰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信息)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29 发布日期: 2023-12-29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4XF/202312-00218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发布机构: 竹峰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竹峰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信息)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29
发布日期: 2023-12-29
竹峰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信息)
发布时间:2023-12-29 11:03 来源:竹峰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街道辖区居民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街道的实际,特制定街道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健全我街道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办事处保障食品安全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强在本街道行政区域内食物(食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管理,有效防止食物污染事故,食品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以及避免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的发生,杜绝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单位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2、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类管理的原则。

3、加强群防群控和日常监测,对食品安全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原则。

4、坚持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和整改落实的原则。

四、街道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一)成立应急指挥部

政 委:万启刚(党工委书记)

指挥长:宋 坤(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成 员:陈文明(人工委主任)

陈 刚(党工委副书记)

汪思婷(党工委副书记(挂职))

许 旸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张乐宁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余文倩(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赵国华(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吴 兵(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运芳(党工委委员)

(二)街道应急指挥部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本街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发布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

4、审议批准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

5、向街道主要领导及市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贯彻执行市政府下达的应急处置指令等。

(三)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及其职责

1、街道食安办: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各村实施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2、街道党政办: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报告、通报、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工作;协调各相关单位开展食物中毒病人的救治工作;同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3、街道财政所: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4、街道综治办、派出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保障事故发生区域内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交通疏导等工作;配合协调有关单位抓好互联网信息的管理及有害信息的封堵工作。

5、其他成员单位根据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在街道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做好相应工作。

(四)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下设的办事机构,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办事处副主任张乐宁同志兼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村及企事业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市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完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本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街道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应急指挥部。

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开展工作,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环节要求,成立以下基本应急行动组:

1、综合协调组。由分管领导牵头,事件主管办公室领导参与。主要职责是综合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事件动态,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批示精神,协调专业应急机构和事件主管部门、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等。

2、事故查处组。由市主管部门牵头,卫生、城管、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消除危害,并对潜在危害继续监控。

3、医疗救护组。由分管社事办领导牵头,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后勤保障组。由分管党政办领导牵头,街道党政办、财务、民政部门等参与。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协调、组织、落实应急救援所需各类物资,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5、善后维稳组。由分管综治办领导牵头,卫生、民政、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起因,分析各方、各类责任,评估处置结果进行司法调解。属责任事故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七)村委会应急响应人员及职责

各村协管员、信息员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启动后,要及时、有效、准确上报事故发生、发展状况,并切实根据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落实相应应急工作;各工作人员要服从统一调度,积极配合,根据安排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走村入户进行摸排。

五、运行机制

食品安全事故的主要应急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先期处置、预案启动和预警发布、指挥协调、应急结束、善后处理、调查评估等方面。

(一)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

依托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这种网格化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诚信体系建设,树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农村宴席承办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意识,在各自监管辖区内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全街道统一的食品安全举报电话(举报电话:4440044)。

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事发地各村和有关单位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按紧急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街道办事处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或者有可能发生的信息后,由街道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进行处置,同时向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报告,并按规定做好向上级上报信息的有关工作。

1、报告内容范围:

(1)已掌握的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信息;

(2)本街道行政区域内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2、责任报告人:

(1)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及卫生工作人员。

(2)食安办工作人员。

3、工作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二)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故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办公室。在接到信息后,根据事故发展态势,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办公室应在事发后10分钟内启动先期处置机制。30分钟内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并应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对初步判断为属于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在事发后1小时内按规定要求报告至市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掌握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及时传达领导批示和要求,作好启动预街道办事处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预案启动和预警发布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或者需要协调处置的食品安全事故,根据事态发展,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部经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批准启动预案。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发布预警。

(四)指挥与协调

街道办事处指挥部统一开展处置工作,主要是: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控制事态发展,组织营救、救治和转移、疏散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决定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调集和配置本区域资源和其它援助资源,维护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五)应急结束

在应急救援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街道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

(六)善后处理

积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对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办事处有关部门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高度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

(七)责任与奖惩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重要情况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调查评估

街道有关部门要根据市食安办的统一处置结果,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六、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

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和各村委会要通过各类宣传的途径,切实加强对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工作,加大对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注意要点宣传工作,强化承办人的风险和责任意识。

(二)预案演练

应急管理办公室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协同相关应急指挥部或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各有关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要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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