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7 16:05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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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局二级机构,安徽材料工程学校:
为加强骨干教师队伍管理,激励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根据《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及《宣城市教育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宁国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及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学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现就做好宣城及宁国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2022-2023学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时限
考核对象为宣城及宁国市第一届至第六届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
今年的考核时限为2022-2023学年。
二、考核要求
(一)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考核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所在单位要按照《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和《宁国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对本单位的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工作情况(含承担示范课和教学视导、公开课和师资培训、薄弱学校支教等工作)、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情况、承担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情况、论文论著和成果等。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项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原件或验印的复印件一份)及相关证明(谁签字<盖章>谁负责),并填写《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学年度(任期)考核情况简表》和《宁国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学年度(任期)考核情况简表》。
(二)各单位在对本单位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的考核中,要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学年度(任期)考核相结合,细化量化考核标准,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如获得多种荣誉称号则按最高级别的职责要求进行考核。
(三)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管理,及时对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包括考核结果,实有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数,实际参加考核人数,未参加考核的原因等)。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从事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符的活动,对放松自身要求、不求上进,学年度考核不称职以及达不到《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要求的,要如实反映情况并上报教体局,我局将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视情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按照规定成立考核领导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实施。考核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增强考核的准确性,并结合贯彻执行两个《管理办法》情况写出书面报告。
四、考核机构和考核时间安排
(一)市教体局成立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考核领导组
组长:王泽银
副组长:雷明东黄乐
成员:谢忠于葛正程墩明叶剑义费康军葛敏陈肖进李春林曹和萍洪娅萍章敏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谢忠于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时间安排
各单位务必于11月1日前将材料报送至考核领导组办公室审核。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
五、考核材料报送
(一)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考核工作总结报告一份;
(二)《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学年度(任期)考核情况简表》及《一览表》各一份;
(三)《宁国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学年度(任期)考核情况简表及《一览表》各一份;
(四)以上《考核情况简表》及《一览表》统一使用A3纸,《考核情况简表》须正反两面印制。
联系人:费康军联系电话:4013266
电子邮箱:fkjs168@163.comQQ:1317501315
特此通知。
附件:
1、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学年度(任期)考核情况简表
2、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学年度(任期)考核情况一览表
3、宁国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学年度(任期)考核情况简表
4、宁国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学年度(任期)考核情况一览表
2023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