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 2023 年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重点任务分工 要求,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充分保障村民的 知情权和监督权,完善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 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 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以提高基层治理水平为主要目标,围绕坚持党对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创新“ 六规范一满意” 程序、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建立一套村务公开的标准化流程。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需求导向。 围绕群众密切关注,切身利益相关的 村务和服务事项,按照“ 应公开、尽公开” 要求,全面梳理公 开事项,拓展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 强化标准引领。探索建立统一的村务公开标准体系, 并根据实际情况每三年调整和更新一次,推进村务公开和为民服务有机融合。
3.适应基层特点。探索创新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拓展多元化的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议事决策行为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二、工作目标
2023 年 11 月底前全面完成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 基层党组织在村级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基层政府的主导作用得到明显加强和改善,村民自治作用发挥明显,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
参与权、监督权。
三、工作任务
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和基层治理工作新要求,各村(社 区)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做到“ 六规范一满意”。
(一)内容规范
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目录,明确村务公开内容,包括政 务公开事项、财务公开事项、村级事务公开事项三个方面(后 附《宁国市村务公开目录》 )。各乡镇(街道)和村(社) 可按照市修订目录指导,根据实际情况细化村务公开内容,
修订完善本村村务公开目录。尚未制定的,要尽快制定出台。在 2023年 11 月底前各村、社区要实现村务公开目录全覆盖,以后每 3 年修订一次。
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 管理的意见》(宁办发[2015]37 号)精神,对于财务公开内 容全面推进“菜单式”公开,对所有的收入、支出项目要逐笔据实公开,不得设“其他” 项目,不得以财务报表代替财务收支项目。
( 二 )时间规范
村务公开的时间,每季度首月 15 日进行公开,常规性 村务工作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突出性、临时性工 作要一事一结及时公开,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群 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村集体财务、事务往来较多的村, 财务收支情况按月逐项公布,固定工作长期公开,单项工作完成后一次性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
(三)程序规范
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按照“ 四步公开法”进行:第一步,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村实际提出公开的具体 方案;第二步,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 善;第三步,村“ 两委”联席会议讨论确定;第四步,村民委 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布。凡是应当公布的内容 必须真实,不得谎报、瞒报、虚报。对村民提出的疑问,及 时作出解释、答复,并对公开的资料及时归档保存。坚持事 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公开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形式规范
基层事务面向广大群众,为让村(居) 民能方便高效及 时接受公开信息,要创新村务公开方式,拓宽渠道。各村社 要采取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公开形式。线下公开形式包括村务公开栏公开、报纸、“ 致村民一封信” 、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会议、村干部入户宣传等;线上公开形式包括微信群、QQ 群、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APP 等。利用网络平台,推 行村务公开网络化,方便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查询,逐步从结果公开, 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延伸。
(五)阵地规范
村务公开栏是村务公开的主要阵地和载体,以村务公开 栏为村务公开的主阵地,在村中心地段便于群众观看的地 方设立 固定防雨的村务公开栏,公开栏面积不小于 8 平方 米,同时在公开栏附近设立意见箱,便于收集群众意见。各 村要安排专人管理村务公开栏,坚决杜绝村务公开栏乱贴小广告,长期无内容和不更换等现象。
(六)管理规范
根据村务公开的内容实行分类管理,上下联动公开。对于公共政策及部分政务公开事项应充分利用市、 乡镇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乡镇、村联动;对于财务及一般性村级事务, 在村公开栏公开的同时, 以“ 简报” 、“ 明白纸” 的形式向村民小组延伸;对于涉及个别村民小组村民利益的事项,如“ 一事一议” 等,要实行组内公开、网格公开、自然村公开。
(七)群众满意
群众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 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询问或投诉,村务监督委员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应督促村民委员会重新公布,也可以直接向村“ 两委” 询问,村民委员会在 10 日内应予以解释或重新公布,确保群众满意。村民委员会要对村务公开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四、工作进度
(一)组织开展
10 月 12 日至 11 月 30 日,各村(社区)要围绕村务公开内容,有序开展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实际, 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确保在 11 月底前完成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项任务。
(二)总结提升
各村(社区)在 12 月 10 日前,对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报乡镇街道、市民政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村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建设的重 要意义,把推进村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乡村治理保障村民自 治的重要内容、作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发挥村民监督作用的重要载体、作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发挥的重要手段。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在市民政局 的支持指导下,有力推动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做好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考核
市民政局将村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乡镇目标管理考核 中,并相应建立健全检查、督促、通报机制。各乡镇要落实负责人员,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附件: 1 、村级层面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评估验收标准
2 、宁国市村务公开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