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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64753563W/202305-00166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南极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市场监管局2023年4月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08 发布日期: 2023-05-08
索引号: 11341702764753563W/202305-00166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南极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市场监管局2023年4月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08
发布日期: 2023-05-08
市场监管局2023年4月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3-05-08 09:19 来源:南极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案件名称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备注

宁国市景元冷冻品批发行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QDLM51

宁国市景元冷冻品批发行经营掺假掺杂食品案

赵景松

宁市监处罚〔2023〕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

2022年12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合肥海关技术中心检测人员对当事人经营食品进行抽样。经检验,其经营标识为“上九”速冻调理牛肉串(生制品)标签配料表标注的是新鲜牛肉、食盐、味精、香辛料、食品添加剂,该产品中检出猪源性成分和牛源性成分。上述预包装食品掺杂有猪肉。当事人涉嫌经营掺假掺杂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违法所得1275元;
2、处罚款4000元;
3、以上罚没款合计5275元,上缴国库。

0.400000

0.127500

2023/4/3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河沥溪柿子树土菜馆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RK4DC6X

宁国市河沥溪柿子树土菜馆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陈怀春

宁市监处罚〔2023〕4-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海天锦上鲜排骨酱1瓶;
2、处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

0.200000

0.001000

2023/4/3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佳味缘饭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RBCKB5P

宁国市佳味缘饭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罗正枫

宁市监处罚〔2023〕4-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四季宝柔滑花生酱1瓶;
2、处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0.500000

0.001500

2023/4/3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书亦烧仙草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8PDRF8XM

宁国市书亦烧仙草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刘小娟

宁市监处罚〔2023〕4-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书亦烧仙草刺梨饮料浓浆1瓶;
2.没收违法所得13元;
3.处罚款5000元。

0.500000

0.013000

2023/4/3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源光生鲜便民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8P1BB425

宁国市源光生鲜便民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黄必刚

宁市监处罚[2023]9-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2023年3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的超市进行检查,在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有超过保质期的康师傅香辣牛肉拌面销售,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对上述食品实施了扣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康师傅香辣牛肉拌面3盒;
2、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上缴国库。

0.500000

0.000900

2023/4/6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春雷宾馆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NGMBU4P

宁国市春雷宾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胡银翠

宁市监处罚〔2023〕8-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

2023年3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胡伟、黄耀对位于宁国市甲路镇甲路村胡银翠经营的宁国市春雷宾馆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厨房冰柜内有一袋“味世加”养生牛杂(已开封)生产日期为2021年11月9日,保质期为360天,现场检查时,该食品已过保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味世加”养生牛杂1袋;2、罚款3000元,上缴国库。

0.300000

0.002000

2023/4/6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霞西乾坤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QMYG38

宁国市霞西乾坤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郑寿军

宁市监处罚〔2023〕8-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2023年3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胡伟、何琴对位于宁国市霞西镇街道的宁国霞西乾坤超市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的货架上正在销售的“康师傅”香辣牛肉面,数量5袋,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保质期6个月;“统一”老坛酸菜牛肉面,数量5袋,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27日,保质期6个月。现场检查时,上述预包装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1、警告;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康师傅”香辣牛肉面5袋,超过保质期的“统一”老坛酸菜牛肉面5袋;3、罚款3000元;4、没收违法所得6元。上述罚没款合计3006元,上缴国库。

0.300000

0.003600

2023/4/3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R53398

李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李萌

宁市监处罚〔2023〕4-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1瓶“老干妈”豆豉油辣椒(210g/瓶);
2、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

0.200000

0.001000

2023/4/6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Q2NX8E

俞成发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及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俞成发

宁市监处罚[2023]5-12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及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警告;2.没收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吉祥”牌金丝蜜枣1袋;3.没收违法所得20元;4.罚款人民币1500元,上缴国库。

0.150000

0.002500

2023/4/10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QFQX25

徐光美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徐光美

宁市监处罚[2023]5-13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谢记”嚼味鱼霸14袋,“杨记佬味真”烤脖(劲辣味)2袋;2.没收违法所得5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罚没合计5005元,上缴国库。

0.500000

0.002100

2023/4/10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小兵食品经营部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8N41UM8G

宁国市小兵食品经营部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预包装食品案

熊小兵

宁市监处罚[2023]9-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2023年3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位于宁国市双龙路国际农贸商城10B幢1010、2010号的店内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店内冷冻柜内里存放的1袋“金田”脱骨鸭掌包装袋上的标签未标明生产日期;执法人员对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预包装食品依法扣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预包装食品“金田”脱骨鸭掌1袋;
2、罚款1500元,上缴国库。

0.150000

0.002000

2023/4/12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云梯乡关前土特产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Q5B26K

宁国市云梯乡关前土特产店未取得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王忠明

宁市监处罚[2023]6-14号

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当事人存在未取得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

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1、没收违法加工的山核桃仁16罐。2、没收违法所得9200元。3、处以人民币3000元的罚款。罚没合计12200元,上缴国库。

0.300000

0.920000

2023/4/13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凯旋蔬菜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WHK779L

宁国市凯旋蔬菜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聂凯

宁市监处罚[2023]9-2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4袋“草原红太阳”原味烧烤料;
2、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0.500000

0.001200

2023/4/18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亲子宝贝母婴生活馆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RT887B

宁国市亲子宝贝母婴生活馆将特殊食品与药品混放销售案

孙学花

宁市监处罚[2023]9-2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将特殊食品与药品混放销售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1.罚款

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0.500000

0.000000

2023/4/24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方记乡味饭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RUU98J

宁国市方记乡味饭店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预包装食品案

方全虎

宁市监处罚[2023]9-2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预包装食品“雀巢”咖啡伴侣1瓶;
2、罚款1500元,上缴国库。

0.150000

0.002000

2023/4/21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NC0WR16

邵玉芳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预包装食品案

邵玉芳

宁市监处罚[2023]9-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预包装食品“维亨”寿桃包1袋;
2、罚款1500元,上缴国库。

0.150000

0.000400

2023/4/24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小田干货批发部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NNEGN5X

宁国市小田干货批发部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预包装食品案

田少伟

宁市监处罚[2023]9-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预包装食品“怡家鲜”调味料2袋;
2、罚款1500元,上缴国库。

0.150000

0.000500

2023/4/27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怡康园土菜馆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NGBG00K

宁国市怡康园土菜馆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案

陈庆喜

宁市监处罚[2023]2-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1、没收过期的“恒星”牌红油豆瓣1瓶(详见《没收物品清单》);
2、处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0.500000

0.001800

2023/4/21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高原羊龙骨餐饮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8NB8WWX7

宁国市高原羊龙骨餐饮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汪家安

宁市监处罚[2023]2-2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1、没收过期的“肴盼”牌椒盐1瓶(详见《没收物品清单》);2、处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0.500000

0.000800

2023/4/21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邻家鲜生生活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8N83A328

宁国市邻家鲜生生活超市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何甜

宁市监处罚[2023]2-20号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

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1、没收违法所得84.9元;
2、处罚款5000元;

0.500000

0.008490

2023/4/26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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