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依据 |
实施主体 |
金额(万元) |
是否编制采购预算 |
绩效目标 |
1 |
综合执法办公室人员及工作经费 |
财预〔2023〕17号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 |
否 |
根据市创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的要求,完成大华农贸市场、开发区农贸市场和河沥农贸市场的相关创建任务以及全市餐饮单位和食品市场的整治工作 |
2 |
商事制度改革费用 |
财预〔2023〕17号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4 |
否 |
2023年免费为市场主体办理新登记发照业务,免费为老市场主体办理变更、补发营业执照业务。 2023年,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摇号抽取的企业名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年报公示信息进行审计,审计发现年报弄虚作假行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进行警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 |
3 |
食品安全监管和综合协调 |
财预〔2023〕17号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30 |
否 |
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工作,加强食品抽检监测数据分析利用和食品风险监控,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企业监管,提升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装备能力建设,提升基层所装备水平。 |
4 |
质量发展、公平竞争、打击传销和侵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监督管理工作费用 |
财预〔2023〕17号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44 |
否 |
打击传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做好案件信息公开。 |
5 |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补贴 |
财预〔2023〕17号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0 |
否 |
在食品安全风险等级高的领域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 |
6 |
南门桥农贸市场资产盘活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 |
财预〔2023〕17号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568.11 |
否 |
为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由我局牵头,盘活南门桥农贸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