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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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312-00037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1-11月工作总结和12月工作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12 发布日期: 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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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1-11月工作总结和12月工作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12
发布日期: 2023-12-12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1-11月工作总结和12月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12-12 09:44 来源: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一、1-11月工作总结

(一)持续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11月份我市完成司尔特重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县级以及宣城市级问题整改验收工作已完成,待省级开展验收销号。2023年需完成验收销号突出生态环境问题60件,截至11月底完成整改59件(通过验收47件),剩余1件正在推进当中。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1.持续推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印发《宁国市2023—2024年秋冬季污染防治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分解落实各部门职责,督促住建、城管、经开区、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报送专项方案,根据各项方案要求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检查工作,本月累计检查各类点位200余个,出动执法人次500余人次。

2.持续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工作。持续推进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根据宣城市专家审核意见,完成我市225家企业第四轮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上报工作。进一步核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经开区管委会反馈的各自辖区内涉气企业清单情况。

3.开展中央大气资金验收相关工作。组织安徽天一新型纤维有限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验收评审会,会议特邀3名专家组成的验收组经过踏勘项目现场、听取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介绍,审阅项目工程施工、运行及污染源监测资料等,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4.组织开展建成区生物质锅炉淘汰改造工作。积极调度宁国市2023年度建成区生活源生物质锅炉改造工作,目前已有3家锅炉业主完成改造。

5.持续跟进减排工作。根据减排系统审核意见,补充完善我市减排项目资料,预计累计削减氮氧化物100.09吨,VOCs254.9吨,具体削减量需等待部里审核认定。

6.持续推进扬尘管控工作。持续开展施工工地巡查及“回头看”工作,针对少数施工场地存在整改不彻底,走过场的问题,再次下达工作提示单,要求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本月共交办1处问题给相关单位并对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三)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1.保障国控断面、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1-11月份全市2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汪溪、坞村断面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全市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00%。

2.完成“河长制”日常工作。对水阳江(汪溪段)进行巡河并按时报送巡河记录表,完成河长制2023年度前期考核资料报送。

3.2023年度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排查阶段结束,进入整治阶段。对乡镇、街道上报的138个排污口进行现场确认,现场排查已全部完成,正在编制宁国市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

4.完成水污染物减排申报。完成宁国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污水处理厂(二期)水污染物减排申报,根据前期部、省要求重新填报。

5.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第一批次6个行政村中2个村已完成工程建设,其他4个村正按计划加快工程建设;第二批次5个行政村污水治理亦启动建设,现已完成总工程量60%。

(四)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1.持续推进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工作。2023年度共11家企业纳入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截至目前,共10家企业完成2023年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土壤隐患排查市级“回头看”的3家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2.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配合市级开展2023年下半年度的污染地块现场监督检查,防止违规开发利用事件发生。11月8日,对重点建设用地调查名录中的2个地块进行现场核实,确保无违规开发建设活动。

3.完成首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省级审核工作。168家企业纳入系统并全部通过省级审核。

4.持续强化危废规范化环境管理。为迎接省级危废规范化评估检查,对辖区内5家危废重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5.持续做好固废系统信息化管理和转移处置服务工作。本月共完成医疗固废转运补录申请备案26批次,预警信息消除354条,指导帮扶企业40家。

(五)加强环境监管与帮扶

1.积极落实东津产业园执法帮扶专项行动。对辖区重点乡镇工业产业园企业进行全面执法帮扶。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就企业在项目审批和发展中遇到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答疑解惑;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帮扶组当场给出专业化可行性建议,指导企业推进整改,督促企业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避免企业造成违法风险,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截止目前,宁国市大队执法人员先后对东津产业园100余家企业开展了执法帮扶,下达整改通知10余份,并立案调查8起违法行为,罚款约27万,其中移送公安刑事调查1起。

2.推动新执法监管手段落实。在完成首批司尔特园区10家重点企业用电监管安装使用后,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继续推动第二批86家企业用电监管工作。目前,76家企业已完成安装点位现场核查确认,其中6家企业已基本安装完成。

截至11月底,通过各类执法巡查检查共计对违法行为立案调查35件(免罚4件),拟处罚款380万元。目前已下达处罚决定23件,处罚金额262.6万元;办理移送环境污染犯罪1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3件,排查整治“散乱污”10个;受理调处环境信访134件,与去年同期(201件)相比下降33.3%。

(六)做好项目审批与服务工作

1.持续深入推进项目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十百千”活动。11月份,主要领导带队实地走司尔特等重点企业2次,截止11月底累计解决问题8个。深入开展全市重点工业项目帮扶,对接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推进环评文本编制工作;对安徽博世科环保装备有限公司、桑尼泰克公司开展现场帮扶,了解项目实施进展,为企业提供环保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组织召开招商引资企业集中帮扶座谈会,与企业进行面对面交流,督促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要当好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标兵、带头人,真正起到带头宣传的作用。增强清洁生产工作实效,参加市局组织的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会,督促企业尽快按照评估会意见修改完善报告,并严格落实清洁生产方案中各项措施。

2.持续规范环评审批工作及排污许可证核发与证后监管。强化第三方机构管理,组织召开环评第三方机构管理暨排污许可工作推进会,会议通报我市环评第三方机构管理情况,与中介服务单位沟通交流环评文本编制及修改、排污许可工作开展存在困难,并对中介服务机构在开展对企服务提出工作要求。截至11月底,已核发排污许可证313家,登记备案1941家。

3.做细做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全面梳理投资建设项目,加强与统计、乡镇等部门的对接,统筹做好纳统入库工作。今年1-11月份完成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业固定资产投资3.4436亿元,同比增长33.1%。其中2022年续建项目4个,2023年新建项目9个。

(七)深入推进生态建设

组织召开宁国市生物多样性本地调查与评估工作启动会,会议统筹部署了调查评估工作总体要求、调查内容和工作安排等。召开宁国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评审会,组织专家会同相关部门对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开展论证。

(八)党建工作

1.有序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活动,分发《“党建+执法、监测”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倡议书》。鼓励每位在一线执法、监测的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组织党员围绕“三问”开展交流研讨,参与交流党员数26名,研讨发言党员数8名。

2.按规定开展“三会一课”,召开党员大会,邀请市局许畅畅上微党课:“扬”善洲 见绿洲》,持续开展“党建+业务”培训,执法大队大队长朱新民上业务党课。

3.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参加第一片组主题党日活动“追寻红色记忆 传承革命精神”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党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

4.组织发展工作。对凤雨洁、刘克难入党材料进行审核,并报送市直工委。

二、12月工作计划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根据市级审核意见及时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持续推进)

2.持续推进全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秋冬季秸秆禁烧巡查,形成长效机制。(持续推进)

3.持续推进建城区范围内生物质锅炉改造。(12月底前)。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

1.保持国控断面、水源地巡查频次,确保国控断面、水源地全年稳定达标。(持续推进)

2.完成河长办日常工作及交办任务。(持续推进)

3.完成宁国市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完成宁国市入河排污口台账管理申报。(12月底前)

4.对东津河坞村国控点11月水质总磷达到Ⅲ类标准进行排查分析,持续推进东津河水环境整治方案各项举措。(持续推进)

5.按照《宁国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牵头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督促第一批、第二批次行政村加快工程建设。(持续推进)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1.持续推进“一住两公”地块和疑似污染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持续推进)

2.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完成2023年度土壤、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12月底)

3.持续做好固废系统信息化管理,并帮扶指导企业开展危废规范化管理和固废系统申报工作。(持续推进)

(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督促剩余1个(海螺水泥宁国水泥厂粘土矿区完成生态修复暨土地复垦问题)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严格按照措施加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快对上申请验收,积极对接,确保问题验收一次性通过。

(五)环境监管工作

1.认真做好备勤值守,随时应对各种突发环境事件等工作。(持续推进)

2.认真开展各类环境专项执法、双随机检查,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力度,加强与市局工作对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持续推进)

3.持续开展用电监控试点第二阶段工作。(持续推进)

4.持续开展重点乡镇工业产业园企业执法帮扶工作。(持续推进)

(六)环境监测工作

1.继续做好12月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等环境质量例行监测,进一步推进“测法联动”工作开展。(持续性工作)

2.对国控东津河坞村断面和水阳江汪溪断面上游开展日常巡察及加密、比对监测,及时掌握国考断面水质状况。特别关注坞村断面水质情况,对东津河部分流域进行针对性加密监测。(持续性工作)

3.积极督促排污单位完成自行监测方案上传并按要求上传监测数据,保证完成率。(12月中旬)

4.开展小南河、星河等城市内河黑臭水体监测。(持续性工作)。

5.跟踪关注汪溪水质自动站、大气站数据变化,及时向运维公司及市监测中心反馈。(持续性工作)

(七)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

1.持续跟踪项目环评进展情况,走访联系建设单位,沟通环评办理等问题;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委托开展相关工作。加强对第三方环评机构的监管,引导第三方环评机构入驻我市中介超市,确保项目环评质量。(持续推进)

2.督促新建企业完成排污许可申请工作,督促排污许可证即将到期的排污单位按要求提交排污许可证延续申请。(持续推进)

3.持续做好全市重点项目服务工作,对了解的42个重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帮扶推进,同时做好生态环境治理业固定资产投资和“双招双引”工作。(持续推进)

4.继续对接我局招商引资项目。持续开展重点项目、“十百千”、营商环境帮扶走访服务活动,帮助企业解决难题,为企优环境。(持续推进)

5.做好排污权交易4项指标摸底工作。(2023年12月底前)

(八)生态工作

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和进行青龙湾森林公园遥感点位问题核查上报整改工作。(持续推进)

(九)党建工作

1.主题教育内容按序时节点完成;“六破六立”大调研大讨论大突破活动有序推进。(持续推进)

2.做好组织发展工作,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12月底前)

3.做好年底考核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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