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教体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宁国市教体局> 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 津河学校> 财务管理> 学校收费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403-00151 组配分类: 学校收费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津河学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4 发布日期: 2024-03-04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403-00151
组配分类: 学校收费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津河学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4
发布日期: 2024-03-04
津河学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04 19:04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树立教育更好的形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特制定学校规范收费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班。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学校总务主任、教务处主任、德育处主任、班主任担任。

2.领导小组要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收费工作会议。自觉规范代办服务性收费行为,自觉接受各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规范收费行为

1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必须在学校收费领导小组的统一布置下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收取一分钱。

2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规定,学校任何人一律不得为学生代订购教辅材料。学校不允许任何书店在学校内设摊推销课外读物。

3.因素质教育需要统一纳入教育教学计划的活动费、保障学生健康的卫生保健费和教育教学需要而向学生提供的服务及提供的物品,观看电影费等其支出的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列支。

4.学校不得违规办班收费,任何人不得动员、组织、强制或变相强制本校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力量办的收费的课外班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不得违规代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在学校内张贴、发放有关招生广告、宣传资料等。

5.严格执行国家对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逐步加大对在校贫困学生的减免和资助力度。

6. 学校和任何部门不得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捐资助学等。

三、监督

1成立学校收费工作监督小组。由学校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组员由学校工会主席、支部纪检委员、家长代表组成。

2.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查询、监督。重视群众的信访举报,认真对待,积极回应,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

3.定期开展规范收费工作自查。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除按规定清退违规收费、给予有关人员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