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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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墩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简明问答解读】解读《关于印发宁墩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04 发布日期: 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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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宁墩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简明问答解读】解读《关于印发宁墩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04
发布日期: 2023-05-04
【简明问答解读】解读《关于印发宁墩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4 20:13 来源:宁墩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做好宁墩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分管副书记林原就有关问题做如下解答:

问:防溺水工作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当前正值防溺水时期,关于防溺水工作各级领导均有指示批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新要求,按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失职追责、积极预防、依法处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由镇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中学、小学、综合执法大队、党政办、综治办、水利站、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生态文旅办、派出所、卫生院、团委、宣传、教育等组织负责人以及各村党(总)支部负责人参加的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信息动态,研究具体措施,形成联防联动机制,从强化学生自护、学校保护、家庭监护、政府爱护和社会共护四个方面共同发力,努力形成群防群管工作局面,确保广大未成年人生命安全。

问:强化政府爱护方面有哪些主要举措?

答:一是明确部门责任,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教育办、辖区学校、综合执法大队、水利站、党政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生态文旅办公室、团委、妇联、公安派出所、卫生院、水域经营管理主体及各村委会的日常职责,明确各自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职责任务。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尤其是辖区学校、党政办公室、水利站、生态文旅办公室、团委、妇联以及水域经营管理主体,充分各类志愿者、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的作用,围绕各自领域做好全方位、立体式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三是建好工作台账。教育办建立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包保工作台账;水利站、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生态文旅办公室等针对山塘、水库、湖泊、河流、人工湖、工地矿坑、尾矿库、旅游景点、建筑工地、渡口分类水域权属及责任人建立台账;各村要建立隐患点重点时段(学生上、下学,节假日,暑假期间)巡查台账。四是消除安全隐患。一是针对发现的“隐患”,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清单”闭环式管理制度,并将排查到的危险区域及时告知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家长进行防范。二是综合执法大队牵头,以村为单位,组建民警、村干部、志愿者等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完善相关预案,加强救援演练,确保发生事件第一时间开展救援。五是强化监督问效。一是镇纪委联合防溺水工作办公室通过多种形式对各部门落实防溺水工作开展督查暗访,并通过交办单交办存在问题;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对防溺水工作不落实、宣传教育不到位、水域管控存在漏洞、家长监护管理不尽职等导致溺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问: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有哪些?

答:重点内容是教育部“防溺水六不准”,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问:巡查巡防的重点区域有哪些?

答:巡查巡防的重点区域为山塘、水库、湖泊、河流、人工湖、工地矿坑、尾矿库、旅游景点、建筑工地、渡口。

问:如何强化家庭监护责任?

答:一方面是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家长微信群等,每天都向家长发布防溺水风险提示,并签订防溺水承诺书;同时在暑期前召开防溺水工作专题家长会,强化家长的学生居家法定监护责任和防溺水第一责任,对孩子的行踪要做到“四知”,即“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另一方面,组织开展暑期“大家访”活动,对家长法定监护人责任进行监督,一旦发现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或监护人)第一时间上报镇政府以及公安机关。

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构:宁墩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林原

咨询电话:0563-46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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