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权力运行>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行政处罚
索引号: 1134170276475761XE/202311-00081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农业农村局2023年4季度第一批行政处罚结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30 发布日期: 2023-11-30
索引号: 1134170276475761XE/202311-00081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农业农村局2023年4季度第一批行政处罚结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30
发布日期: 2023-11-30
农业农村局2023年4季度第一批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2023-11-30 18:09 来源: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备注
安徽瑞然生物药肥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81551811993T 程*

宁农(农药)罚〔2023〕5号

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生产地址生产农药 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生产地址生产农药“75%草甘膦颗粒剂”0.975吨,认定市场价格为22000元/吨,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人民币21450元,违法生产设备为包装机和封口机各1套。 《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罚款 1、没收违法生产的包装生产设备1套(江苏汤姆智能有限公司包装机1台、型号FJ-2KL,浙江鼎业机械有限设备有限公司封口机1台、型号FR-900C);
2、没收违法产品“75%草甘膦颗粒剂”农药0.975吨”;
3、处以货值2.145万元的10倍罚款,罚款人民币21.45万元。
21.450000 2023/11/30 2024/8/30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