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司法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宁国市司法局> 监督保障> 公开制度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1XJ/202401-00025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宁国市司法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制度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日期: 2024-01-26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1XJ/202401-00025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宁国市司法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制度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日期: 2024-01-26
宁国市司法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制度
发布时间:2024-01-26 11:16 来源:宁国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做好已申请公开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切实保障申请人权利。

在受理申请人提交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后,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认真的做好答复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超期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向市政务公开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要及时告知申请人。

办理完结后需将部门最终答复结果(申请受理回执、信息公开告知书、送达回证)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在答复申请人3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务公开办备案。

本制度由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