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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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63J/202402-00015 组配分类: 节能审查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2019-341862-26-03-011345】关于宁国市百立德液化气体有限公司空气分离液化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 发改能评〔2024〕2号
生成日期: 2024-02-21 发布日期: 2024-02-21
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63J/202402-00015
组配分类: 节能审查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2019-341862-26-03-011345】关于宁国市百立德液化气体有限公司空气分离液化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 发改能评〔2024〕2号
生成日期: 2024-02-21
发布日期: 2024-02-21
【2019-341862-26-03-011345】关于宁国市百立德液化气体有限公司空气分离液化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2024-02-21 15:45 来源: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宁国市百立德液化气体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对宁国百立德液化气体有限公司空气分离液化项目节能报告进行节能审查的请示》(宁国百立德字〔2024〕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皖发改环资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代码:2019-341862-26-03-011345
二、该项目位于宁国港口产业园,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所属行业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C2619),总投资45000万元。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建设一套430TPD型空气分离液化装置,空分车间、空分控制楼、配电间、水泵房、生产用2000立方米液氧储槽,一只3000立方米液氮储槽,一只500立方米液氩储槽一只等;二期建设充装车间、瓶检间、空瓶库,分装经营用3000立方米液氩储槽一只250立方米储罐四只,140立方米医用氧储罐一只,30立方米高纯氧储罐一只以及管道桁架等。项目建成后,430TPD型空气分离液化装置设计年产能液氧6.1万吨、液氮3.6万吨、液氩0.25万吨;年分装能力:医用氧12万瓶(电子级)、高纯氧12万瓶(电子级)、高纯氮12万瓶(电子级)、食品氮12万瓶(电子级)、氩气12万瓶(工业级)、高纯氩12万瓶(电子级)、混合气12万瓶(工业级)。
三、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4930.22吨标准煤、等价值11741.87吨标准煤。其中:年消费电4011.57万kWh;消耗耗能工质薪水15.41万立方米。项目单位产品电耗制氧:0.30kWh/m3、制氮:0.15kWh/m3、制氩:21.01kWh/m3;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2.594tce/万元。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节能措施。项目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该项目的工艺、设备及其他附属用能设施的节能技术措施,加强各项能源的综合利用,提高项目整体能效水平。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设备。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17167)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严格实施节能验收。项目建成投产前,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节能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报市发改委,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擅自投入生产、使用。
五、宁国市发改委将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不作为项目核准、备案前置条件,相关核准备案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及要求 执行和办理。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八、宁国市发改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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